![]()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管理版主
![]() ![]() |
![]() 2006/12/18 14:5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涉入招待所事件,18日有黨內同志要求身兼中評會主委的高志鵬應暫停黨職,避免黨的形象受牽累;但立委林重謨認為「只從外面的照片來說故事的話,可能還要再調查啦,對這件事要送中評會,可能也太嚴重了點。」 民進黨三寶之一的立委蔡啟芳也替高志鵬護航,還說有黨職就不能喝酒,難道要變聖人? 林重謨說,很多有錢人都會有私人招待所,在裡面宴客聚會,找小姐來陪,經常被認為是一種「表現誠意」兼「展現實力」的行為。他認為,招待所只是平台,不一定就是色情,全看當事人怎麼使用。 他認為,一般民意代表談事情其實還是在辦公室,有時會在飯店、咖啡廳,上酒店在過程中其實是去「搏感情」,而不是「喬事情」。 他坦承他不可能沒去過酒店,因為有時候支持者希望你去,不去不給人面子;有時候要募款的金主就喜歡這一套,當然也得去。他說,立委若說沒上過club,沒去過酒店,那是騙人的,只是看怎麼考量。 林重謨說自己喜歡跳舞,不喜歡喝酒,所以到酒店都是短暫坐個40分鐘,簡單認識、交談就走,因為超過一小時,酒店小姐又要加一節費用,沒必要讓人家破費。他還笑說,如果民代喜歡上酒店,那得多認識幾個老闆,因為花費實在很大。 http://www.ettoday.com/2006/12/18/301-2029138.htm 如果是國民黨立委如此..想必林重謨的說詞又不同了吧!! |
![]() |
送花文章: 39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