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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新聞網/記者王紀青、熊迺祺/高雄縣市報導  
		
		
		
	卅五歲蔡姓遊民是高雄縣遊民收容所「年資」最久的遊民, 五年來讓所方支出達百萬元,收容所好不容易找到他當大學 教授的姊姊,對方卻不願意接人回家,把遊民弟弟丟給收容 所。 蔡姓遊民國中沒畢業就到台北學美容美髮,沒學到一技之長 ,卻吸毒與酗酒,老闆不敢用他,曾送到龍發堂安置,隔天 就逃離,從此變成街頭遊民。他喝了酒會打架,喝醉了常摔 得頭破血流,路倒街頭的次數不知多少,消防人員看到他就 搖頭:「又是個麻煩人物。」 五年前他被送進高雄縣遊民收容所,從此不走,幫他轉介工 作,最多只做兩天。酒癮發作時摔東西打人,出現酒精中毒 症狀,還罹患肝病,所方帶他到高高屏各醫院醫治,多年來 墊付的醫藥費達百萬元。 因收容所只是中途之家,蔡姓遊民長期吃喝住,連醫藥費都 要所方負擔,難以應付。收容所打聽到他有名姊姊在科技大 學教書,妹妹開美容院,經濟狀況都不錯;去年底好不容易 連絡上蔡家姊妹,要求她們把人帶回去,卻遭兩姊妹拒絕。 蔡姓姊姊說:「帶回家媽媽沒辦法照顧,我和妹妹都要上班 ,也無法照顧,他在收容所好好的,就在這兒待,比較好。 」蔡姓男子行為乖張,家人對他避之不及,連搬家都不敢讓 他知道。 收容所人員對這位大學教授竟把自家問題拋給社會,覺得不 可思議。無奈之餘,只好轉而追討醫藥費;姊姊表示願意付 清,但一年來無下文。 蔡姓遊民的妹妹日前接到記者電話時表示,「他雖是我哥哥 ,但我已經結婚,有自己的家庭,姊姊也是。我哥哥常鬧事 ,我們都很怕他,他回來問題更多。」 收容所昨天接到妹妹寄來的兩千五百元,表示代還哥哥的健 保費,所方啼笑皆非,也感嘆手足關係的冷漠。高雄地檢署 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說,蔡姓遊民已是成年人,兄弟姊妹 沒有扶養他的義務;除非無自救能力,或許才有扶養責任。 ==================================== 這件事情 對於社會大眾來說 有些人會覺得手足怎麼會那麼的殘忍 這是手足啊 怎麼能如此忍心對待 但也會有某些人會深感讚同吧 當自已是處於那種無法言語的環境中 久了之後還會留有手足之情嗎 當人無法去體會這一種痛的時候 也就無法去體會事件中的姐、妹之厭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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