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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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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王雨晴、林郁平、陳昱翰╱台北報導】
針對友人痛打司機事件,Makiyo除有「瞎扯」嫌疑,她在澄清記者會後的舉動,令人質疑她鞠躬道歉的誠意!她和友人在「受害人仍住院」前提下,對司機及其家屬散發「以戰逼和」訊息,亦有操控媒體之嫌,引發民眾、家屬大反彈!檢警應對此事嚴加調查,杜絕民眾對有錢、有權之人,就能操控一切的疑慮。 網友撻伐抵制 昨澄清記者會後,Makiyo、友寄隆輝方面委請律師發聲明,聲明中赫然出現「如果此事能圓滿和解,(友寄隆輝)並不會對司機提出傷害罪告訴」字句,明顯針對受傷司機及其家屬而來。這樣充滿「以戰逼和」的訴訟策略傳出,網路上一片撻伐,網友紛到Makiyo臉書洗版痛批,也在臉書發動「抵制Makiyo與友寄隆輝」活動,短短1小時內破千人,留言直呼「原來他們想說的是打人有理,因為她被騷擾了」、「這應該是殺人未遂吧」。 竟撇非當事人 Makiyo見苗頭不對,隨即說自己非當事人,但又遭質疑她搞撇清,「不是當事人,還說司機摸妳?」有「宅神」之稱的朱學恆,也在部落格上(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12/02/04/makiyoyeah)以周星馳電影《威龍闖天關》裡,加害者顛倒是非黑白的劇情諷刺此事。 除訴訟策略過激,不少媒體人也質疑Makiyo因其公眾人物身分,有操控媒體嫌疑,想「先說先贏」,相對受傷司機及家屬較為弱勢。據悉,案發當晚,Makiyo經紀公司刻意給特定媒體訊息,先抹黑司機,「我們一上車,司機口氣就很不好…」。試問,口氣不好就能打人?且她昨又發聲明,反駁該媒體報導。若媒體真的亂報,怎不走法律途徑解決? 藝人搖頭不挺 昨澄清記者會上媒體提問犀利,反問友寄隆輝,「你們口口聲聲說司機很沒禮貌…難道在日本對口氣不好的人動手就是有禮貌的行為嗎?」友寄隆輝啞口無言。媒體也問Makiyo,「衝突發生時,你們有誰攔阻?為什麼不幫倒地傷者叫救護車?」Makiyo支吾解釋手機掉了,且她說對朋友、姊姊及媽媽很抱歉,對被害者及家屬隻字未提,不少在電視機前觀看的藝人都搖頭:「怎麼能這樣講話!他們經紀公司怎麼處理事情的!」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ma%E6%96%B9...213000434.html ============================================= 我要是傳播業者的話,很簡單除非這藝人當眾道歉與賠償對方一筆醫療費用,否則之後可以不發此藝人通告與合作,唱片業者也可以拒絕販售此藝人任何專輯,我國這麼多藝人都沒有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我國可以找國內藝人來上節目與主持活動,不需要非請國外藝人來才行,大家可以看看都有抵制此藝人的官方粉絲團了 抵制Makiyo官方粉絲團http://on.fb.me/xhRKS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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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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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計程車運講的角度來看,這運講杯杯犯了下列二項錯誤...
1.搭載酒醉乘客 2.與乘客摩擦 以前我們村子口有家計程車車隊的招呼站,他們家開雜貨店 因為自己三個兒子、同村從小一起長大的同學大家一起跑車 於是變成了無線電車行分站....以前搭車就常聽他們講這行的事... 我就曾聽他說過他不載酒醉的乘客,因為酒醉的人沒有道理可講的 ,而且很難掌握上車後的情況。他就碰過吐在他車上的、也碰過醉 到半死講不出目的地的,甚至連特種行業小姐也碰過,萬一吐你滿 車光洗車錢都倒貼,連警察都建議他們醉得站不穩的最好別載.... 不跟乘客摩擦的意思是盡量順從乘客的意見,比方去哪裡時還順便 追問乘客要走的路線,如果雙方沒有意見就照他意思走.... 乘客不綁安全帶只要司機完成了行政程序(口頭要求了)對方不聽就 別管他,反正是罰乘客....要是有裝行車紀錄器還會錄下車內對話 可以作證 台灣的專家學者不是很愛仿照國外嗎?....學紐約計程車把車內隔開 猶如囚車,這樣就可以保障司機安全拉.......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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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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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原本警方不肯透露哪位女藝人的姓名,電子媒體不敢直說是誰,是水果管他x的直登出是誰,事情才鬧大否則會私下被搓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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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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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否我們太仁慈了?以前我到前蘇聯在黑海的奧德煞,當地的在港區巡邏的軍人以為我是日本人,對我的態度很不客氣(很強勢的口氣,眼神根本不看我的),後來在看到我的護照後,也不知道是不是當時的護照上的Republic of China中的China被書讀不多的他們,錯認為我是來自對岸的中國。結果口氣變化的很戲劇化,我在問明他們為什麼這麼的兇狠時,他們才告訴我說,他們以為我是日本人,因為他們很恨日本人﹗可見日本人若在該國,應該會很低調的自保才對。
後來,他們還興緻勃勃的告訴我,他們覺得日本女人比不上中國女人來的貞潔,因為他們看多了日本的A片。 個人覺得 Makyo 應該主動到加護病房去探望,如果她還想在台灣混的話﹗這個女藝人(想吐)到底有什麼本事?竟然可以在台灣騙吃騙喝的﹗有本事留在日本發展她的演藝事業,台灣的生活水平不比日本高,想賺高薪,就要....嘿~嘿~嘿~不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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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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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還在加護病房,萬一不幸就由過失傷害變成過失殺人/至死罪,刑罰差很大 就算沒有死亡,只要檢方認定是重傷害罪這是公訴罪,沒得撤回的 第一次記者會就該推說酒醉全都記不起來,怎麼細節都說得如此清楚,還反咬司機,說他碰到女方胸部?哪表示當時是清醒的,打人的行為也是清醒的 如今知道闖禍,群情激憤才改口說不記得... 台灣的公眾人物背後出主意幫忙危機處理的人或律師,從來沒有半次表現讓人滿意,哪花錢豈非是冤大頭? 電影刺激1995有句名言,無期徒刑監獄的受刑人說這裡沒有人有罪都是律師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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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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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喝醉酒的女人會被當公田犁,難怪有人會說 HIGH,真是家教優良。在日本一般的女性都很努力的學習與工作,會往藝術界發展的靠的是真正的本事。沒本事的就只能往下游的工業以妓術混口飯吃。她們的這種自我作賤,以後自己的兒子看到她們的歷史記錄或光碟片,孩子們會欣賞還是瞧不起她們?孩子們看到自己的母親在非父親的身下叫床,孩子肯定會有心理偏差,會發展成正常的人格與尊重社會道德才怪﹗日本的光碟上多的是亂倫片,審查單位竟然是倫理部門;這種絕事只有日本才通得過,很多社會輿論都在批判社會價值觀的劇變,使得監滿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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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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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兩年前的事,曾有一票藝人被驗出吸大麻事件演藝工作幾乎停擺,當時人人自危,上述的女藝人在敏感時機突然出國到美國深造半年多以上,真巧合....
他曾與媒體大亨之子交往,據報導大亨極力反對,後來告吹,這個豪門當然進不了,當藝人就算了,誰會喜歡媳婦是夜店咖又愛喝酒?常被狗仔拍到醉醺醺跟其他男生互動的不雅畫面 重點是,他們一家媽媽和姐姐都是他在養,他媽媽曾在節目上說"養了他十五年,以後他養我是天經地義",請問如此放縱女兒,等他人老色衰時沒能力賺錢又嫁不出去,到時誰養他?現在敢娶他等於"買一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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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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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視線不佳,路邊有客人招手時,除非很明顯看到對方爛醉如泥,就直接開過去不理會,否則給客人上了車才發覺,哪時要趕他下車就不容易,也會起爭執,甚至有酒醉客人是在計程車等紅燈時開後車門上車,基本上是很難防範 至於綁安全帶的問題,計程車司機不是每個水準都夠高認為做了口頭要求的責任就免責,因為他們也會擔心被警察臨檢時,客人是被罰對象會否認司機有說過 萬一真是各說各話,調紀錄器?不知又要耗多少時間,開計程車心態一程賺多少錢?當然是希望省麻煩叫他們下車最直接了當 這次事件只是運氣不好遇到仗勢欺人,哪個藝人也算他們運氣好,倘若遇到紋龍紋鳳的司機,除了車上有棒球棍之類的東西,馬上呼叫擱人過來,誰被打也很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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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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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毆司機的同車女性,除了藝人Makiyo之外,到底還有誰?在躲了三天之後,昨天終於真相大白,本名白丰儀的藝人ㄚ子、及本名王湘瑩的湘瑩昨晚到案,Makiyo訊後列毀損被告。
藝人Makiyo的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傷計程車司機,台北地檢署昨天下午傳喚目擊的楊姓計程車司機作證後,開出三張傳票,漏夜傳喚一起搭計程車的Makiyo、丫子及湘瑩三名藝人到案。 丫子昨晚九時許,戴口罩、眼鏡進入北檢,低頭不發一語;湘瑩和Makiyo同車抵達後,緊接著進入北檢接受偵訊。湘瑩沿路不斷說「不好意思」,Makiyo始終沈默。 檢方根據ㄚ子的證詞,釐清事發經過:當時坐前座的湘瑩掏錢要付一百元車資,Makiyo伸手阻止,司機揮了一下,Makiyo被推倒在座位上。司機下車後報警,引來友寄不滿,憤而毆打司機,並用日語辱罵「八格野鹿(混蛋之意)」;Makiyo也不爽,踹了車門一下。司機家屬將告Makiyo毀損。 檢方昨晚也到醫院調查計程車司機林余駿被毆傷經過,但林目前處於半昏迷、半清醒狀況,只能透過其妻轉述案發過程。據了解,林妻將對友寄隆輝和同行踹車門的女藝人提告。 據指出,昨天作證的楊姓司機,案發當時行經逸仙路,看到Makiyo一行人在忠孝東路上和林姓司機起爭執,同行一名女乘客踹計程車門,林姓司機下車查看,雙方起口角,友寄隆輝大腳踹林姓司機的頭部。 楊姓司機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沒拍到雙方爭執過程,只拍到車子離開的過程;但他描述的目擊過程與友寄隆輝召開記者會時描述的差不多。台北地檢署指出,友寄隆輝是自動配合到案接受訊問,因坦承犯行,也對被害人表示道歉,有意和對方和解。檢察官訊後以五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已陸續傳喚證人了解案發經過,釐清友寄隆輝傷人的犯意;並觀察林姓司機病情,判定傷人者觸犯傷害罪或重傷害未遂罪。 Makiyo和友寄隆輝等友人本月二日深夜搭計程車,因司機要求後座繫安全帶而引發糾紛;友寄隆輝毆打計程車司機後搭另一計程車離開現場,置重傷司機於街頭不顧。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傳喚友寄到案,依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6884058.shtml 越來越多人囉 車上還有兩個女藝人 看來演藝圈真是一個大染缸 又牽涉兩個女藝人下去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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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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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灣民眾對演藝圈中藝人的道德要求不高,故不會發生
所謂的退出演藝圈的情況。最多暫時消聲匿跡避風頭一段 時間..... 2.這場官司由於兩造雙方經濟\社會地位的不對等,等媒體 與論關注降低後將回歸到棒子與胡蘿蔔的狀態,日本人會用 錢來擺平.....一口價買斷,後果自負... 3.網路\媒體將會從MA的出生背景來批判她,大可不必了! 闖禍的是女兒不是她媽,她自己出來扛就好了... 4.很幸運的該案有目擊者、行車紀錄器、媒體關注,讓案子 不會被掩蓋掉。可以討回部分的賠償...... 5.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朋友一起有時候會發生意料不到的 事情發生,別以為你沒涉入就與你無關,否則哪來池魚之殃 這句話... MA說謊掩護朋友很正常,哪個罪犯不說謊隱匿案情的? 只是她畫蛇添足開了那場很瞎的記者會後引爆眾怒,把 事情給擴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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