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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27, 03:23 PM   #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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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飛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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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2.158.14X
 
現在則是220.133.97.12X
以上都是 Hinet 的浮動 IP ,
只要您是 Hinet 的客戶,
可以撥打家用電話號碼 123 去申訴,
服務檯小姐會告訴您怎麼辦!

檢查 IP 所屬 ISP 可以到以下網頁去查詢 :
http://www.whois.twnic.net.tw/
http://checkdns.cc.ntu.edu.tw/index.php

ps : 寫信是沒有用的,打電話有電話錄音,而且有紀錄可查,效果比較大!
__________________
不飛的不飛 ... 因為曾經端座在雲霄之上 ... 所以不飛 ,
因為期待您能與不飛抬頭共列翱翔天昊 ... 所以更是不飛 !

不飛不想飛 ... 畢竟殘破雙翼在苔階沾濕 ... 所以低頭 ,
只好安靜地蹲在這練習 ... 學習要如何才能飛的更高更遠 !

不飛不曾飛 ... 終於知道青澀期代表蒼狗 ... 所以情殤 ,
一甲子的意境等於六十年的期盼的凝固 ... 所以就此棲巢 !
不飛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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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27, 03:55 P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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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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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是220.132.158.12X
220.132.158.14X
 
現在則是220.133.97.12X
以上都是 Hinet 的浮動 IP ,
只要您是 Hinet 的客戶,
可以撥打家用電話號碼 123 去申訴,
服務檯小姐會告訴您怎麼辦!

檢查 IP 所...
謝謝不飛版主的熱心回答

小弟立刻打去HINET的客服請教該如何解決

目前在我版上重複發文、亂打廣告的共有兩則

一個是要徵求收養愛狗的廣告,這一個有留聯絡電話

另一個則是租屋廣告,這一個則有網址供連結

針對租屋廣告的網站,由於空間位於雅虎奇摩的免費空間

因此小弟也已寫信去給雅虎的客服反應,只是不知成效如何

這些人為了達到廣告效果,在他人網站隨意發文

實在是可惡至極
__________________
從歷史得知,人類社會的思潮可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的人說,世界上有比生命更有價值的東西
第二類的人說,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比生命更為重要
人們在戰爭開始前,總拿前者當藉口
想要停戰的時候,又以後者當理由
這種情況持續了幾百年、幾千年
在以後的數千年,恐怕也會一直持續下去吧......
引自:田中芳樹,銀河英雄傳說
garfield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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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27, 04:25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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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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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是申請浮動型的固定IP,就是1個固定7個浮動的那一種

您直接打123申告並提出正確IP給客服人員,客服可以送給網管查察

如果您有確切畫面記得列印下來這樣才好辦理..對於可惡的人記得不用寬大為懷
飄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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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28, 10:45 PM   #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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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用戶是申請浮動型的固定IP,就是1個固定7個浮動的那一種

您直接打123申告並提出正確IP給客服人員,客服可以送給網管查察

如果您有確切畫面記得列印下來這樣才好辦理..對於可惡的人記得不用寬大為懷
謝謝飄大的回應

請問申訴一定要打123嗎?

因為我打HINET的080專線

接電話的小姐說

我先去向網路警察報案

等到網路警察受理並發文給他們後

他們才能去查這究竟是哪位客戶

雖然我可以理解他們的作法

但是那位小姐在言談之中

似乎暗示對方這種作法無法可管

讓我覺得被澆了一盆冷水.....

現在被人檢舉隨意在街頭亂貼廣告

廣告上的電話都可以被勒令停話了

而這些隨意至別人留言版亂打廣告的留言

為何卻沒有一個類似的有效機制予以懲處

目前我已經把留言版的廣告文全數刪除

如果對方又來亂版,到時我再看著辦吧
garfield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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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7-28, 11:49 PM   #5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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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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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field
謝謝飄大的回應

請問申訴一定要打123嗎?

因為我打HINET的080專線

接電話的小姐說

我先去向網路警察報案

等到網路警察受理並發文給他們後

他們才能去查這究竟是哪位客戶

雖然我可以理解他們的作法

但是那位小姐在言談之中

似乎暗示對方這種作法...
以電信公司來說...目前中華還是算最大,所以就著不能違法在先以免反被告的情況下....採證部份就必須委託您先行採樣並列舉出實際證據後報案發文轉交後勤部門才能依法查詢客戶資料。要不然管用戶資料的那些人如果高興查誰就能查的話...那豈不是天下大亂....大家被賣了還不知道?

我想他的回答並沒錯...既是保護你自己舉發有據外同時執行單位才能依法辦理,如果今天你站在他是公司的角度看你的事情或許你能諒解程序上必須這麼做的原因吧

目前法令上相信大家知道還是有很多不足之處,必須先讓自己免受傷害外再行抗告...不知您以為如何 要是再收到您就一一列印下來註明時間提供佐證依據,我相信史版上很多都是法律專家....請這些人發言才會更有效率及成果....
飄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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