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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有可能性的,尤其是二個女孩子家。說真的有危險性。 自導自演通常都是最後給對方錢之後比較能夠見分曉,如果是自導自演的話,事後他必然有錢,就有可能去戰酒店或是買一些精品或3C產品之類。或是帳戶莫名其妙多了幾十萬,出手也會顯得大方。那就不排除有自導自演的可能性 就於法律上來講,我是比較希望能夠訴諸法律,讓法院去公斷債權之關係,但時間上的煎熬,你們二個女孩子的人身安危都必須要考量在其中,畢竟警方不可能24H小時保護著你們。 另一方面,你也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虧空十多萬款項的證據,如帳冊之類的。並注意他哥哥是否有跟人簽據本票之事。如果有的話。那就真的麻煩了,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一簽本票之後就形同有法律效力了。 我想,還是希望能夠有一些有力人士來幫你做協調,如果真的要還的話,你可以請證人來做證,以後如果有發生這類型的情事的話,那就請他哥哥自己負全責吧,不要再牽托到家裡的人,也不要幫他做保,一人一口呆,要不然時候搞到信用有問題的話。那就真的頭大了。有那個屁股再吃那個瀉藥。(雖然有點難聽,但真的就是如此) 值得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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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議搬走~!! 真的有點危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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