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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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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一文說得很好~
---------------------------------------------------- 罪證交罪犯 負責調查和防制犯罪行為的調查員把證據交給涉嫌人並且告訴他:「這是有關你的犯罪證據」,涉嫌人輕鬆的接下證據說:「我會處理。」。大家想,涉嫌人會怎樣處理自己的犯罪證據。 負責緝拿殺人兇手的刑警,把兇刀交給兇手並且告訴他:「這是你犯案的兇刀,你的行蹤都是阿炮向我們舉報的。」,兇手輕鬆的接下證據說:「我會處理。」大家想,兇手會怎樣處理這把兇刀。 調查員把詐欺犯的物證交給詐欺犯並且告訴他:「這是有關你詐欺罪的證據」,罪犯輕鬆的接下證據說:「我會處理。」。大家想,罪犯會怎樣處理自己的犯罪證據。 我想幾乎是每一個正常人都會認為這種行為是不可思議的,大概只有專制獨裁國家或者民主法治落後的國家才有可能發生。這種治安維護人員萬死不為過,這種國家必定公理正義蕩然無存。 沒想到今天竟然看到這樣的新聞,而且是發生在台灣,而且是發生在負責國內犯罪偵查的最高調查機關---調查局的局長葉盛茂身上。任何人都可以沒有犯罪證據不能交給罪犯的常識,身為調查局局長的葉盛茂竟然做出這樣的事。 葉盛茂在擔任調查局長時,竟然把國際洗錢防制組織提供的洗錢情資交給當事人(至少也是利害關係人)陳水扁,也就是當時的總統。還一派天真無邪的認為「陳水扁會有適當的處理」,還大言不慚的說「之後他因為出國與退休,所以就沒再處理。」 調查局是怎樣的機關?應該具備什麼專業知能和法律常識?葉盛茂何許人也,可以擔任調查及防制國內犯罪最高機構的首長而對罪證不能交罪犯這樣的普通常識一無所知?還可以完全沒有羞恥心的說「由於沒有在第一時間內說明,以致外界有些質疑與不滿,也影響調查局聲譽,他說,他感到非常不安與痛苦,「天人交戰」,他並再次以鞠躬再向有一些老長官也給他很多關心,希望他能勇敢面對,所以他決定站出來說明清楚。」? 我不知道這個國家出現了什麼問題,如果執法人員都以葉盛茂這種心態和專業知能,相信非但總統可以完全跳脫法律約制,而且連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的條文,我想也絕無使用到的可能。因為負則犯罪防制的機構和人員,都可以把所有的內亂和外患罪的罪證交給總統,然後相信總統會有適當的處理。 我覺得最恨不能生為台灣人的大概就是韓國那些被下獄的總統吧,如果他們在台灣擔任總統,保證可以吃得油洗洗,擁有上百億上千億的資產,中風一百次都不怕的。 http://blog.udn.com/Horace2007/2184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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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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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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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到如今還在水仙不開花,他吃的案件該不止這些,看他講話表情僵化,言不由衷,擺明還隱藏無數的缺德事。
一個司法人,竟然與土匪串通,把海外的調查文件內容,一五一十的面交那骯髒的陳總統,這件事不止是邀功而已,這當中可還有利益的彼此輸送。對一個行將退休的人,除非有不法把柄落在他人手中,否則根本就不必多此一舉的邀這糊塗功。 司法頭子把罪證直接交給罪犯,這個國家還有國格嗎?還有哪個國家會看得起台灣?陳水扁那副假鎮定的樣子,就如其子、媳一樣,外表的假鎮定能永遠的的心理平安嗎? 台灣要想立足國際社會,就該嚴辦肇事人,否則誰還敢跟台灣打交道;葉盛茂詭辯為尊重陳水扁的人格和國家安全,這將令葉家子孫世代蒙羞,處處見不得人﹗ 兩造間的風雨恩怨,只有當事人心中有數,到目前為止,葉盛茂還是在皮毛上敷衍,陳水扁則企圖轉移目標,圖將司法案件政治化,陳水扁真是無恥至極﹗ 此帖於 2008-09-05 09:00 P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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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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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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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人認為葉盛茂是推倒扁家的第一道牆,什麼良心不安要出來交代真相?如果單單是因陳水扁一路提拔之恩就替他隱瞞犯罪好像划不來?一定是陳水扁給葉盛茂的遠遠超過一個調查局長更多的好處 沒有人會相信他只吃掉兩個案件,希望他真有點良心把所有曾經手的弊案都抖出來或轉做污點證人,可能嗎?只要他有收過陳水扁的錢就沒有回頭路 這次出來咬陳水扁的自白說不定二人早就串好,得到律師的建議把責任推回去拖陳水扁及謝聰明下水為自己隱匿的罪名開脫,而陳水扁就繼續裝傻,據媒體引述法界人士分析要用藏匿機密或湮滅機密犯罪情資..,只要他堅持收到的情資絕非葉盛茂留下副本的原始公文,而事後也沒有人找到,要治阿扁罪並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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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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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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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把話都說到我心坎上了,barrielee 兄的觀察力和推理能力果然犀利過人,真是難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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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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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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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太過奬了,小弟也許電影看太多,實際上很多情節都可以套到現實政治上
做壞事想同夥不會在東窗事發後背叛就是分贓時誰的角色越重要分給他越多,以葉盛茂的例子假若分到x億以上,將來就算定罪因沒前科事後有悔意三年以下幾乎是緩刑,即使情況壞一點法官加重刑期被關起來,頂多坐個一兩年就出來,錢還是花不完,值得的!媒體太天真,誰會背判陳水扁? 某資深媒體人說過,檢方起訴二年半跟葉盛茂談條件誘因不夠,這個案件因有加重刑期最高可以起訴求刑7年半,也許7年半還有一點誘因令葉盛茂考慮轉污點證人 其實這種案子在政治上也不是第一次,拉法葉案合理懷疑李登輝與郝伯村二人的嫌疑最大,到底誰是主謀誰拖誰下水?現在都很難說,理論上二人應該分到的都差不多才不至於出來互咬,可是案子重查時要二人對質大家就演一下輕輕的咬一口你推給我我推給你,跟阿扁葉盛茂的情況類似! ps:忘了補充一下,陳水扁這家人做壞事的後著多得很,大嘴巴吳淑珍曾接受訪問半開玩笑的說過如果女婿趙建銘敢對他女兒不好或使用暴力會找人砍他之類的話都說出口,2004選舉前陳水扁曾南下密會六合彩的大組頭,可見他黑道上也有人脈,對於哪些共犯可以加以恐嚇,誰敢出賣他們下場就.... 此帖於 2008-09-06 01:21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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