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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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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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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法律上應不應該賠? 從情理上應不應該賠? 中國人常常在講--情、理、法 我個人是認為在情這方面來講 死者為大,不應該再追究了 但從理這方面來講,是應該要還給湯尼陳一個公道 就法這個方面來講,前面也許多人講過了法律層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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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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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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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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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一切都不該走法律途徑吧...
一切的一切都應該私了... 應該恢復動用私刑......好手好腳明明就有工作能力卻又要偷東西, 只要被抓就綁起來用火燒, 掏空公司, 然後大肆脫產, 宣佈破產, 繼續過好日子的那些人...私下抓起來把手腳都跺了... 看誰還敢做壞事...( 太和平, 太講究人權的下場就是天下大亂 ) ( 知法玩法的人, 抓起來把舌頭都割掉, 眼睛挖掉... 看他們怎麼知法玩法...) ... ... ... 我愈來愈偏激了...唉... ![]() |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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