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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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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不要寫心得報告咧~~
從之前的[kiki屋事件] http://www.nownews.com/2009/07/21/11490-2481457.htm 有人寫餐點難吃被老闆娘告! 還有上週六的新聞, 大學生吃完校門口的西餐廳, 到PPT做美食心得分享....結果也被老闆娘告 台灣......業餘寫美食評論的....一個個都沒有好下場..... 此帖於 2009-10-13 03:08 PM 被 mone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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