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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3-10, 08:14 PM   #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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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政府最愛喊庶民觀點,但又要表現出自己是"人道主義者",要不要廢死刑?選舉因素是要考量的(過去陳水扁接見國外人權團體也承諾要廢死刑,可是只留於嘴巴說說,並沒有實際要去推動修法)

不過此事會被挖出來上檯面,是因為新檢察總長到立院資格審查時被問到,他的回答是支持廢死刑,可是已定讞的還是要執行(權力在部長手裡又不是總長,感覺上是否要害直屬長官王清峰?)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01369,00.html
死刑定讞未執行 受害家屬:要討公道

* 2010-03-10 新聞速報【中廣新聞/李人岳】

法務部長王清峰反對死刑,甚至表明即使下台,也不會簽署任何執行命令。王清峰以人權角度出發,但是受害者家屬卻有不同的感受。受害者家屬何海新表示,人權應該要保護受冤屈的善良百姓和受害者,應該還給受害人和家屬一個公道。對於王清峰主張以其他方式代替死刑,何海新反駁,社會不應該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供養加害者。

已經判決定讞的死刑是否應該執行?法務部長王清峰明確表明即使下台,任內也絕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命令。但也有受害人家屬出面泣訴心中的痛苦,37年教師退休的何海新說,自己的獨生女從小品學兼優,長大後在金山高中擔任教師,卻在民國91年遭闖入宿舍的曾性同事劫財殺害,手段殘忍,案發後兇手已經俯首認罪,法院經5度發回更審最後也在95年判決死刑定讞,卻因為歷任法務部長堅持不肯簽署死刑執行令,使得兇手直到8年後的今天都還沒有伏法。想到女兒的遭遇,何媽媽又再度痛哭失聲。

何海新表示,人權應該要保護受冤屈的善良百姓和受害者,應該還給受害人和家屬一個公道。對於王清峰提出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何海新反駁,社會不應該用納稅人的血汗錢供養兇手,法律既然有死刑的存在,法務部憑什麼拒絕死刑?法律應該還給台灣人民無所恐懼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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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整個就是狗屁不通...何海新先生的說法我滿贊同的...王清峰同情犯人...願為死刑犯下地獄...可是誰來同情受害家屬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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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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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3-10, 08:54 P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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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強調歐美等國家已廢除死刑,
但我們的法律能夠跟人家比嗎?
以比較輕的,國外的噪音法,只要吵到鄰居,人家即可請警察執法,
我們呢?警察到了,只說他們只能勸導......
再以強姦來講,我們判幾個月?幾年?
怎不仿效人家用鞭刑去甚至化學去勢,
說什麼執行死刑並不會降低犯罪率,
那廢除就會降低犯罪率?
人權之所以叫人權,
就是人才能享有的權力,
對於那些犯重罪或屢犯,根本就連畜牲都不如了,
哪有什麼資格跟人家講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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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的論點很奇怪?一般人權律師都是為哪些冤案伸冤,如蘇建和案...用寧可放過不願殺錯的論點還算站得住腳

怎會說啥為死刑犯下地獄?

簽署死刑本來就是法務長部職責之一,他接受任命時就該會有要不要簽的認知,既然早已鐵了心不做劊子手何必去當法務部長?

有人比喻王部長,自願去從軍,上了戰場才講人道,不願開槍殺人,天下哪有這種事?
barriele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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