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我國政府很多重大政策都是小圈子閉門造車,找一些所謂專家開會又開會..政策出來時,完全沒料到如此大的反彈,今天問題不是公務員不願接受考核,而是認為這個淘汰制度不公平
因為多年好友是香港人,對他們有一點了解,香港政府雖然不是民主國家,但是英國人留下來的傳統是,遇到重大政策對民生有極大影響都會在制定過程中給予'諮詢期",這段期間會在各大媒體宣導,希望市民有任何意見寫信到"專門成立的單位",政府除了自己的專業制定政策並納入考慮市民的意見
如此,比較知道政府專家的盲點所在...政策出來時就不能說這個問題我們沒想過...
香港廉政公署過去的業務只限於抓貪污或所謂告發哪些妨礙司法公正...後來把業務擴展到研究政府各部門的弊端寫成報告,交給最高行政當局參考如何改善,他們的作法是找不同部門的退休公務員,有基層和資深的,從他們口中說出哪個單位哪個環節最容易出問題,把詳細流程記錄下來交給相關部門來防患未然,更可幫助廉政專員剛好遇到弊案懂得從哪裡著手調查事半功倍...
他們的成效大不大?我是不清楚,起碼病因找到了,才有方法找出治病的藥,我們政府連問題出在哪都搞不清方向,改革改革掛在嘴邊.....到頭來一事無成
近幾年香港也不景氣,據說公務員很多過去的職缺改成大量新進的"合約制公務員",每年繼一次約,一般來說,除非犯了重大過錯或摸魚摸得太離譜,否則都會被留下來,好像是約聘者表現佳有機會升為正式公務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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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政府機關本就有合約制公務員,也就是所謂的約聘僱人員!
基本上這是另一塊黑暗面,可以進到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不用經過國家考試.只要面試即可..
這學問可多了呢..
至於約聘表現佳者可以勝任正式公務員..這中華民國政府早就做過了..早期很多公務員(大概50、60歲的)都是由這一管道進用的..
更早期當公務員還有分省籍錄取的..例如福建省、江蘇省、黑龍江省、台灣省固定幾名
還有優等錄取、中等錄取之分(會在考試及格證書上面註明)
簡單來說就是依照科舉制度而定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個人物--前監察院長王作榮
王作榮在當考選部長時..一連廢除了很多不宜的制度..最著名的就是廢除甲等特考
在當時引起很多國民黨內部的反彈..通過甲等特考的有誰?
現今總統馬英九、前省長宋楚瑜都是甲等特考
王作榮認為這是一種權貴子弟的漂白管道,在當時李登輝的強力支持下廢除了這一個甲等特考..
在當時也一併廢止了約聘僱人員績優可以轉任正式公務員的條例..全都改成經過國家考試才能成為正式公務員..因為這也是一條漂白的黑官條例
同時18%的改革..也是王作榮推動..民國84年之後就再也沒有18%了。
當時的國民黨是一黨獨大
這些作法對於既得利益者的國民黨都是有很大的反彈
但卻全都推動並實行..事後也證明這些作法都是對國家有正面幫助的意義
同樣是改革..但關中的改革卻與王作榮的改革意義完全不同。
王作榮的改革是針對時空變遷,國家取材制度與福利制度應視環境跟著做修正
其制度面的改革是廢除不合理跟有弊端的公務人員制度
關中所推動的改革卻是完全忽略現階段制度實行的缺失,然後製造出另一個缺失。
淘汰公務員..光甲乙考績執行制度已經無法履實考核..明訂一個3%丙等人員又如何履實考核?
這不是製造更多問題?
尤其新考績法還明訂了高階文官團..這些人不列入考績丙等之類考量
這不是製造公務權貴的另類作法?
再者裡面最好笑的錯誤邏輯是功過相抵
吃餅的人員..可以因為表現優良而免除丙等
一個機關給予丙等的公務員..明年機關會給他優等???這表現天與地..有可能嗎?
另外針對整肅異己的防範在於..申訴..經查證屬實..保訓會撤銷原機關考績核定..要追究該機關首長責任。
機關首長若為民選首長或政務官則函主管機關懲戒..
一個基層公務員因為不聽話吃餅..如何查證屬實?..還是要求吃餅人自行提出證據..保訓會一天到晚去查證是不是真的好了..全國公務員有幾十萬..被打丙的全都會申訴..也有1萬多名
每年有一萬多名被告要上訴..我看保訓會應比法院還忙..
再者對民選首長或政務官懲戒?...有用嗎?
會因為對下屬亂打丙等就要下台?或者去職?這吃餅的以後在機關最好還待的下去..
總之..這一改革方案..在基層公務員界無人贊成....或許在考試院眼中....這些反改革的公務員是沒有權力發出聲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