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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7-03, 04:01 PM   #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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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上星期有則報導,說嘉義某大學生為了爭風吃醋,不滿自認是他女友的被別人泡走,約幾個同夥的同學去毆打情敵,還強押上車,女方報警,還跟警員飛車追逐及對峙

如果,你是他們的父母作何感想?為了泡妞得到的是傷害罪,妨害自由罪..(不知跟警員追逐對峙叫囂是啥罪名?)

最莫名其妙的是,哪幾位幫忙去打人的同學,如果是黑道或沒念過書的幹這種事不足為奇,大學生用屁股想事情?同學之間再好朋友他要爭風吃醋是他的事,為義氣跟去打人?吃上一大堆官司,得到的是什麼?他們的父母得知會就這樣留下前科自滅前程會否吐血?
可是現在有的父母,根本就不正視自己子女的錯誤行逕,反而堅持相信自己的子女
才是對的,還拼命掩護 ...

迪西真的只能說『無奈阿』,人多自然想法也多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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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0-07-03),Dimo Chen (2010-07-03),tom710509 (2010-07-04),YaYa07 (20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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