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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最新的報導,他是告"民事"侵權,恢復名譽賠償
民事案檢方是不會介入調查,這個動作宣告真相是不會出現,到時民事司官各說各話,就算數字輸了,也只能代表"證據力不足"而已 他今天提告民事,幾乎證明不希望公權力介入,事實真相已經呼之欲出,更奇怪的是沒有向妮可提告?如果告刑事,公權力會把他找出來 事件發生以來很多評論,其實種種疑點大同小異 反倒是看過陳文茜的分析比較另類,他把注意力放在陳太太的表現,一個女人若百分百肯定丈夫是被冤枉的,真實情況如同林姓友人所言,理應順水推舟怪媒體,怪友人的友人,怪妮可被收買....然後,訴說藍媒體追殺...即可達到一魚幾吃的效果 可是,陳太太一開始跳出來炮火攻擊重點是哪個他口中的"妓女",陳文茜認為有違常理 理論上,任何女人發生同樣的事,一定會大罵哪個友人的友人,是男人就敢作敢當,自己嫖妓就要承認,不要害了無辜的第三者,陳太太似乎完全不對友人的友人有半句抱怨! 甚至更進一步,連通緝犯陳由豪敢作的事,陳公子應該出來公開呼籲妮可,大家來個測謊,不是嗆能否說出他身體的特徵,難道對方說了出來,他會馬上脫衣服給大家驗明正身嗎? 倘若真有友人的友人存在,也無需保護,因為身為人妻,自己老公剛好認識哪位林姓音樂家,剛好當天事發南下高雄,至少在太太面前已無可抵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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