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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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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3P大很用心地提供很多資料
![]() 我很喜歡『錢不夠用2』詼諧又寫實的劇情 ![]() 這當中看到年輕一輩與老年人在繁忙都市化腳步中的應對 還有醫療保險制度不足以支付時,對生命的取捨 ![]() 世事無常,今天也許還算健康,也許明日就傳來惡耗 ![]() 今天還能擁抱的溫暖軀體,也許明日已成神主牌位 ![]() ![]() 我目前的想法是「活在當下」,還有問問自己「能做什麼?」 ![]() 不管生命的長度如何,至少父母、家人要妥善照顧 ![]() 尤其,如何讓老人家有尊嚴地安享晚年 ![]() 就算無法如日本節目「全能住宅改造王」般給予居家式無障礙空間 至少也不能如『錢不夠用2』將父母推來踢去 ![]() ![]() 宗教界都極力宣揚、勸誡『業力』、『果報』的可怕之處 我想,就算冥冥中的確有肉眼看不見、目前科學無法驗證的不可思議力量存在 如面對佛像、神像、經典甚至耶蘇、聖母像,明明凡人聽不到言語,為什麼能引起人們的共鳴,甚至導致神蹟出現? 以正面的角度思考 我喜歡佛家「自性為佛」的理論, 人們誠心誠意地向神佛祈禱,我覺得是跟自己內心深處的「真我」對話 誠心誠意堅定的信念,產生出共鳴的「願力」,是很強大的力量 ![]() 宗教界說『若問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我覺得…遇到逆境時,就是「調適」、「接受」現狀 ![]() 很反對假借宗教果報業力的說法,行落井下石之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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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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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病人昏迷 家屬同意可拔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6087420.shtml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2011.01.11 09:00 am 不讓臨終成為痛苦的延續,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日後已插管的末期病人意識不清時,可由最近親屬提出終止施行心肺復甦術要求,經醫學倫理委員會通過後,即可拔管,停止救治。 同時,健保IC卡中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可視為意願書正本,與意願書同具效力。截至去年一月止,已完成註記的三萬四六一○人將可立即適用。 依現行條例規定,病人在進行插管治療前,家屬可決定做或不做;一旦插管,除非家屬能提出證據證明病人在意識不清前,曾表達不接受插管等心肺復甦術,否則醫師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 新法讓「安寧死」規定更加明確,但有意願執行安寧死的病人,必須先由兩位醫師診斷為不可治癒末期病人,且病人須自行簽署意願書,若已昏迷,則由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 所謂的最近親屬,依序為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及一親等直系姻親。 最後還要由醫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召開審查會,審查會必須包含醫學、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其中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的比率,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通過審查後,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 提案立委侯彩鳳認為此法修正後,可避免每年十萬餘末期病人得不到善終所成的悲劇。立委陳根德說,為讓末期病人安詳尊嚴地善終,同時不要造成家屬痛苦,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對家屬、病人、醫師都好」。 健保IC卡在二○○六年七月增列安寧緩和意願註記後,至今有六萬多人簽署安寧緩和意願書,超過三萬人健保IC卡已註記。但有些末期病人送醫時,因未帶健保IC卡或無法出示意願書,醫師在有疑慮下,仍進行救治。 【2011/01/11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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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換骨灰! 5人收賄 年A破億
殯儀館人員收受紅包,台北市以及新北市加起來至少五人涉案,而且每個環節都有人收,殯葬業者私下透露,一具遺體從入冰庫到火化,包給殯儀館的紅包都在5000到7000元,尤其火化收費最貴,一具遺體就要收2000元紅包,而一年下來,不法獲利就超過上億元。 殯儀館人員收紅包,已經到了「一定得給」的地步,而且每個環節每個人都要收,簡直就是法制外的「經濟體系」,以新北市火葬場員工來說,底薪三萬元左右,火化一具遺體要收2000元紅包,一天平均燒60具來算,就有12萬元的額外收入,一個月下來至少超過200萬元,這麼高的不法所得,火葬場員工難道能隻手遮天,幾個人平分?殯葬業者:「從上到下每個人都有收錢,哪個不是月入數十萬,有班長副班長,大家分。」 那麼多人收賄,殯儀館難道都不知情? 殯葬業者說,還曾經因為火化前沒給錢,足足被拖延了四個小時,而從進殯儀館到出殯儀館,殯儀館自有一套「地下」收費標準,包括入冰庫 600元,禮堂分大小從300-2000元,入殮1000元,火化1500-2000元,燒金紙300元,報驗1000元,穿衣1000元,也就是說法定收費外,至少還要多付5000到7000元,一年的不法獲利超過上億元,只是殯儀館外牆上,打出行政院服務品質殯葬類特別獎海報,另外到處可見絕不接受任何餽贈,以及嚴禁本館員工收紅包的公告,看在殯葬業者眼裡很諷刺。 殯葬業者:「全國哪間不收錢,檯面上優良,檯面下收的更兇,哪個不是收入幾十萬元,貼告示很諷刺。」 新北市殯儀館長 陳世昌:「一定要講求證據,肅貪不改變,到目前為止,民眾都是很滿意。」 館方的說法和收賄畫面落差很大,業者爆料,殯儀館員工光是收賄,每個月收入就多了一、二十萬,這麼龐大的金額,殯儀館高層難道都坐視不管,而到底還有多少人瓜分這些利益,檢調單位恐怕得要好好徹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42/2nebw.html 殯儀館員工涉收賄 新北開鍘 更新日期:2011/03/03 20: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3日電)殯儀館火化場及遺體冷藏室傳有員工涉嫌收受殯葬業者紅包,引起新北市政府重視,民政局長李乾龍今晚表示,初步了解有2員工及1志工涉賄,市府立即作出調職或解職等處置。 李乾龍表示,早在1月底就接獲相關檢舉,也曾有議員對此表示關切,經查證後發現,在火化場工作的陳姓臨時雇工涉嫌收受殯葬業者新台幣2000元現金,今天就予以解雇處分並移送檢調偵辦。 他說,還查到火化場1名沈姓志工涉收賄,殯儀館已拒絕這名志工到火化場服務。 他表示,殯儀館遺體冷藏室謝姓工友也涉收受殯葬業者1000元現金,雖然當事人否認收賄,經館方召開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服務評量委員會議後,決議予以記過1次並調離現職處分,並請政風處移送檢調偵辦。 李乾龍強調,殯儀館人員應以同理心體恤喪家的心情,市府將大力整頓並根除不當殯葬文化。1000303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30301437.html 其實蠻多人都不相信公家的會收紅包,也認為不可能,可是真的有收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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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忘了這主題,拉起來一下
![]() 生前契約有風險 別當投資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06.07 03:46 am 內政部統計,二○○三年之後消費者向殯葬公司購買生前契約七萬多件,預收款達七十多億元,業者雖有五十三億交付信託,但仍存在風險。二○○三年之前因為殯葬條例尚未立法,風險更高,內政部將要求地方政府追蹤查帳,必要時發布消費警訊,確保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官員透露,二○○三年殯葬條例立法前,殯葬業者與消費者所簽的生前契約,預收款在一百億以上,因無法律規範保障,風險很高。 民政司長黃麗馨呼籲,消費者購買生前契約應以需求為主,不應以投資為標的,預買生前契約的風險是存在的。 民政司副司長賴清祺說,過去曾有民眾一口氣買了四、五十張生前契約,之後想把生前契約轉賣變現,卻賣不出去,後悔莫及。 黃麗馨說,殯葬條例明定,殯葬服務公司的預收款項,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五應交付信託,新增規定已送立院朝野協商,殯葬公司對信託業者指定投資標的有新規範,以債券、基金為主,不能投資不動產。 內政部表示,殯葬業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於二○○七年元月起實施,訂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購買生前契約的消費者多一層保障。但二○○三年以前購買生前契約並無此保障。 【2011/06/07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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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拔管 讓病人安然離去?聯合新聞網 2012/06/21
不可逆疾病是目前醫界判斷拔管標準之一。吳清平說,如果癌症末期、神智不清又併發三個以上器官衰竭,醫師通常會與家屬溝通拔管的可能性。三個器官衰竭,兩周內死亡率超過60%;如果四個器官衰竭,死亡率更超過80%。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黃文彥/台北報導】 Q、聯合報元氣周報6月10日版「插管 爭一口氣」報導提及:末期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可委由代理人、家人共同決定是否拔管。請問:「末期病人」的定義是指病患須經過何種審核程序,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認定? 家父三月時,突發呼吸衰竭,經過急救插管後,陷入重度昏迷(指數3),至今仰賴呼吸器維生。主治醫師曾經建議動氣切手術,便於病人日後長期照顧,但是我們一直猶豫不決。家母認為已陷入昏迷,清醒機會渺茫,何必再「挨」這一刀?氣切後依賴機器延續生命,直到器官衰竭死亡的時間,聽說可能拖更久。 家父身體健康時曾口頭提過,病危時不急救不插管。突發呼吸衰竭時,家母認為有一線生機就要救,醫院照急救程序插管後,家人萬萬沒想到他會陷入昏迷,至今都未清醒過來。 家父從醫學中心轉到呼吸照顧中心(RCC)後,我經常聽到同為重度昏迷情形的病患家屬請教醫師:「能不能拔管,讓病人安然離去?」醫師的回覆總是:「台灣的法令沒有安樂死,這是觸法行為。」其實,這已脫離是否氣切與插管的治療行為,家屬心裡的掙扎,真是非常無奈。(台北讀者 潘世芬) A、去年新修訂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末期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可委由代理人、家人共同決定是否拔管。不少家屬想問「末期病人」定義,病患須經過何種審核程序,符合什麼條件才能認定? 救命?折磨?家屬意見不同 天人交戰,每天在加護病房上演。一對姊妹剛經歷喪父之痛,高齡80歲的媽媽又在加護病房中插管治療。不忍媽媽受病痛折磨,篤信基督的姊姊支持拔管;妹妹卻認為養育之恩不可不報,一定要盡力救活媽媽。插管8個月後,媽媽撒手人寰。 這是壢新醫院副院長吳清平收治的真實案例。吳清平說,重症拔管的決定權不是法律與醫師的拉扯,應尊重病患心意。無奈國人仍視死亡為禁忌,預立意願書、遺囑的人少之又少,該不該拔管成為醫師與家屬的重擔。 誰來決定 依照親等順序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有三種情形允許醫師不插管、不用心臟電擊等心肺復甦術急救,即末期病患曾表達、預立意願書,或由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親屬意見不一致時,依法定順序決定,依序為配偶、成年子女或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無人做決定,醫師就須急救。 末期拔管 三個必要條件 石崇良說,末期病患病況不見起色,新法規定可以有條件拔管、不施行其他心肺復甦術。儘管病患已無法好轉,但在概念上,拔除病患賴以維生的儀器就是決定其死亡,需更慎重。因此,有三個必要條件: 1.經兩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無法治癒,近期內死亡已不可避免。 2.病患的意願書,或配偶、成年子女或孫子女、父母這最近三順位親屬,一致決定的同意書。 3.通過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石崇良說,我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僅同意先進國家的「自然死」,而非加工、加速死亡的「安樂死」。 拔管與否 不能看單一症狀 新光醫院胸腔外科醫師林洧呈表示,重症拔管仍有模糊地帶,兼具倫理與法律問題。吳清平說,醫師以救人為第一要務,維繫病患生命才是主要考量;要不要拔管,永遠都是綜合判斷,不會只看單一因素。 「僅以單一症狀放棄治療,那是違法行為。」吳清平說,僅重度昏迷,不構成拔管要件;過去曾有昏迷、中風患者又復原的例子,現在昏迷不代表未來一定昏迷。 不可逆疾病是目前醫界判斷拔管標準之一。吳清平說,如果癌症末期、神智不清又併發三個以上器官衰竭,醫師通常會與家屬溝通拔管的可能性。三個器官衰竭,兩周內死亡率超過60%;如果四個器官衰竭,死亡率更超過80%。 近期死亡已不可避免,何時適合拔管,移除呼吸器?吳清平說,這已經脫離法律與醫療,「家屬積極與消極都是一種孝順,醫師僅能尊重病患與家屬選擇」。 ▇ 急不急救? 預立意願書/病患有尊嚴 家屬少重擔 愈來愈多人同意,最有尊嚴的方式是自己決定臨終醫療處置。除了與親友討論臨終議題,還可預立安寧緩和意願書,加註於健保IC卡。 意願書除了向醫院索取,還可諮詢台灣安寧照顧協會(www.tho.org.tw) 。意願書須由本人親自書寫,表達疾病末期選擇不急救的意願。 填寫完意願人、兩位見證人資料後,將第一聯正本寄回協會,此時個人意願已生效,建議隨身攜帶意願書備份或協會提供的「安寧心願卡」。願意加註於健保IC卡者,協會將轉送資料到健保局。寄出意願書正本兩周後,民眾即可持IC卡至醫院批價掛號櫃檯,與健保局電腦連線更新資料,確認安寧意願已註記於IC卡上。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_ART_ID=39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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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坦然面對人生的無常 張家提 無常思想是佛教的重要思想。無常不僅是自然的規律,也是人生的規律。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會遭遇生死壽夭、貧富榮辱、愛恨悲喜等無常。回想往事,曾經有多少與你相親相愛的人離你而去,有多少身強力壯的生命離開人世,你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戀人現在卻投入了別人的懷抱,你夢寐以求的願望雖經努力卻至今沒有實現……在我們周圍有關無常的事情實在太多太多了。當面對這些人生無常的時候,很多人會痛哭流涕,肝腸寸斷,但也有人能夠坦然面對,以平靜的心態度過不幸與逆境。 生活中的無常之事,都會影響一個人的情緒。 人們常說「生亦何歡,死亦何懼」,卻很少有人能做得到。不是不明瞭,而是看不透。如果能夠看透了無常,坦然地面對,也就開始覺悟了。 在羅閱祗城有一個婆羅門,他常聽說捨衛國人民多孝養父母、信仰佛法,而且善於修道,並供養佛法僧三寶。他心中十分嚮往,便想去捨衛國觀光並修學佛法。 到了捨衛國,他看見有父子二人正在田中耕地、播種。忽然,有一條毒蛇爬到那兒子的跟前,將他咬死了。然而那父親不但不管兒子,反而接著幹活,連頭也不抬。 這個婆羅門大為驚奇,便上前問他原因。 耕種者反問道:「你從何方來,來此為何目的?」 這個婆羅門回答說:「我從羅閱祗城來,聽說你們國家多孝養父母、信奉三寶,所以打算來求學修道.」 接著,婆羅門問道:「你兒子被毒蛇咬死,你為什麼不但不難過,還接著耕地播種?」 耕種者說:「人之生老病死及世間萬物成敗,皆為自然規律,憂愁啼哭能有什麼用呢?如果傷心得飯也不吃、覺也不睡,什麼也不幹,那不跟死人一樣?活著的意義就不大了。你要進城,路過我家時,請替我捎話給我家人,說兒子已死,不必準備兩人的飯菜了。」 這個婆羅門心裡暗想:「這個人可真不像話!兒子被蛇咬死,竟然不悲哀,反而還想吃飯,真沒有人性啊!」 他進入捨衛城,來到耕種者的家,見到那人的妻子,便說道:「你的兒子已經死了,他的父親讓我捎話說,準備一個人的飯就行了。」 那婦人聽後,說:「人生即如住店,隨緣而來,隨緣而去,我這兒子也是一樣啊!生是赤條條來,死亦赤條條去,任何人都不能違反這一規律。」 這個婆羅門又告訴了死者的妻子,誰知她的回答也是如此。 他心中非常生氣,對那女子說道:「你的丈夫已死,你難道一點兒也不痛心嗎?」 那女子默然不答。 這個婆羅門懷疑自己是否走錯了國家,他心裡暗想:「我聽說這個國家的人民如何慈愛、如何孝順、如何供奉三寶,所以才想來這兒學習修道,沒想到碰上的都是這等沒有人性的人。這種人怎配信佛修道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決定去請教偉大的佛陀。 這個婆羅門來到佛所,向佛陀頂禮,退坐一邊,一臉的愁雲。佛陀已明白他的來意,卻故意問他為什麼憂愁。 他回答說:「遇事不合我的想法,故而憂愁。」 佛陀又問:「遇上何事不合你所想呢?」 他如實向佛陀稟告了路上所見之事。 佛陀說道:「善男子,這些人是真正明白人生事理的啊!他們知道人生無常,傷心悲哀無濟於事,故能正視世間及人生的自然規律,也就無有憂愁!塵世之人不明白生死無常的道理,互相貪著愛戀,等到突發事件一來,即懊惱、痛苦甚至痛不欲生,無以自制。正如人得了熱病,高熱譫語,恍恍惚惚胡說八道,只有經過良醫診治下藥後,熱退病癒,才不會再說胡話了。」 佛陀接著又說:「世間俗人長時間被貪、嗔、癡三種煩惱襲擾,不能自拔。如果能明白無常之道理,能明白佛法所說的苦集滅道,那麼自然煩惱盡除,皆可以證道啊!」 這個婆羅門聞佛所說,即自責道:「我真愚癡,不明佛法大義,現在一經佛說,如黑暗中見到光明,恍然大悟!」 經云:「命如果待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生命就如同長在樹上的果子,每一顆果子都要經歷風吹雨打,有的能瓜熟蒂落,有的等不到成熟就飄然零落了,沒有誰能保證所有的果實都能夠長到成熟。人生也是一樣,無常大鬼每天都跟隨在我們身後,不知道哪一天就把我們的生命偷走了。 人生充滿無常,無常即苦。佛法告訴我們,生命的無常是無法迴避的,我們應該面對它、認識它、超越它。一說到苦,很多不瞭解佛法的人總認為佛教是消極的,是悲觀的。其實不然,佛教認為苦是一種客觀存在,世間的一切都有生住異滅的過程,人生都要經歷生老病死,如同春夏秋冬的輪轉一樣,是一種自然現象。所以,佛法不但不是消極的,反而是積極進取,給人以希望與光明的。因為,只有明白了生命的無常,才會珍惜生命的有限,才能放下無謂的執著,才可以坦然地面對人生的苦難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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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百戰功成老太平 優柔誰肯苦爭衡 玉鞭金馬閒終日 明月清風富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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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想 - 關於善惡的一些疑問 | 風月無邊 | 生活話題、日常閒聊、喇勒唬爛灌水區 | 241 | 2008-05-15 06:44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