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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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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大愛"商標之爭,明明是台北大愛計程車比他們早註冊,只因為哪個團體名氣比較大,加上家大業大商標之爭大愛計程車敗訴,從民國八十幾年用到現在的招牌要拆下來 大家不禁問,就算一般民眾誤認大愛計程車是他們相關"企業"又如何?號稱大愛的團體何必如此計較?你們又不是營利事業不會搶到你們的生意,老百姓也不會錯誤把錢捐到大愛車隊 連宗教團體都會這樣鴨霸欺壓一個小小的計程車隊,校園出現霸凌就不足為奇 有網友打趣說,以大愛兩個字登記註冊的事業何其多,要霸凌嘛?希望他們全都告,台灣以後不准任何人登記大愛兩個字 更有鄉民打趣說,前年圓寂的聖嚴法師,因為有個"嚴字",很多不知情的人會誤認與他們團體的上人是同一人,為何不訴訟要求聖嚴法師改法號? 大愛兩個字如今靠世俗的法律搶到"商標",用在這個宗教團體實在滿諷刺的 所以銳寶的父親有這樣的行為不令人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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