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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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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要加強檢察官與法官的素質
當然更要加重這種過失的罪行 只是我們的法律對法官非常寬容 他們完全不需要為他們所做的任何錯誤負任何一點責任 殺人該要負起責任 但這些司法人員卻可以殺人不犯法 這次的案件最離譜的是有人認罪口供了 居然可以完全不採納 司法人員也是人..如果完全依照證據辦案 當然是該不用負責.......... 但不依證據辦案怎能沒事呢?? 不能只怪人權團體 真的是制度在殺人 如果是你或你的家人被如此冤枉時 難道要等15年後來破案嗎??? 甚至就如此背上莫須有的罪名沉冤莫雪嗎 如果這個案子沒有翻案 姦殺小女孩難道不是罪大惡極的重刑犯嗎?? 被槍斃了再來說他是被冤枉的 就算賠再多的錢又于事何補呢?? 他的家人只是再次的悲傷難過 徹底解決方法是我們的司法人員要提高素質 不過這是緣木求魚的事 那麼廢除死刑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只是無期徒刑也必須是終身監禁 但這又是另一個緣木求魚的事 也難怪有網友會說讓人類滅亡的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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