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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濡嘉/即時報導】 2011.02.10 09:21 pm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今天針對他的母親吳淑珍入獄之事發表聲明,強調吳淑珍生活無法自理,司法機關要吳淑珍入監,違法且不合事理,萬一吳淑珍入監後有二長兩短,主事者必須負百分之一百的責任,家人也必定窮盡一生氣力追究到底。 陳致中聲明,按照現行監獄行刑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不能自理生活,監所應拒收;他的母親吳淑珍自民國七十四年因車禍肇致脊椎損傷、胸部以下癱瘓至今已超過四分之一世紀,身體狀況孱弱惡劣,宛若風中殘燭,而且持續惡化,眾所周知;醫師可從已調閱的吳淑珍廿多年來病歷資料中知道此情況,她不能自理生活的情形很明確。 陳致中認為書面病歷評估已達到依法拒收的程度,可是今執行機關通知入監,既違法且不合事理。 陳致中指出,生命無價,人命關天,吳淑珍案國際社會也高度關注,他要嚴正籲請執行機關本於法令、維護人權,拒絕收監,如果強行要吳淑珍入監,形同凌遲置她於死地,形同國家殺害生命,萬一吳淑珍有三長兩短,主事者必須負起百分之一百的責任,家人也必定窮盡一生氣力追究到底。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6144551.shtml 我希望法院窮盡一生氣力 追討扁家A的所有納稅人血汗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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