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1-10-11, 02:00 PM   #6 (permalink)
barrielee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luck cat 查看文章
李組長眉頭一皺 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這個新聞有提到,小護士和他交往時,有拍過裸照,
那表示這個案例是兩人感情生變引起,
跟以往的男方單方面~單相思,造成的強姦又不太一樣

因為雙方之前能夠親密到,女方願意讓男方拍裸照,
那也是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礎!

當然~就算是情人,哪怕是你的老婆,
在對方不願意下的強迫性交,都是屬於強制性侵!
司法體制的不重視....覺得可悲...但是全案肯定還是有內情...
(沒看過法院的報告書,不能輕易隨著媒體起舞)
其實新聞內容已經提供充足的資訊

第一次檢方直接予以5萬元交保,理由是因他初犯、無前科

第二次仍獲交保,跟第一次所犯的罪行不同,他把小護士的自拍當臉書大頭貼,然後要求拿錢贖回,被移送是"妨害風化、恐嚇取財"罪,意思即第二次送檢他是沒有作出性侵的行為

據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至第一○二條之二,規定被告的覊押要件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台灣的法律很nice,性侵,妨害風化,恐嚇取財皆非重罪,被告沒前科又是初犯,沒有逃亡或串證之虞,檢方想押人也沒有正當性,予以交保並非沒道理

第三次被告再犯性侵,等於犯了第一次的同樣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之一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

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ps:就法論法,第一次和第二次交保,檢方找不到任何押人依據,就算要押,法官開覊押庭一樣會打槍

此帖於 2011-10-11 02:10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5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a471 (2011-10-11),Dimo Chen (2011-10-11),getter (2011-10-11),luck cat (2011-10-11),YaYa07 (2011-10-1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