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嗯....有些人比較不能容忍沉不住氣,很多事情阿出口氣爽了比較重要,
不計後果代價.....
這案子我個人認為是感情糾紛,至於是怎麼回事也無解了.....
我小學的一個男生寫信給隔壁班女生,那女生不接受也就罷了,
居然還將情書貼在中央走廊的佈告欄去重重羞辱對方。
不料該班女導師看到之後將情書內容當作文批順便灌輸兩性
相處方面的資訊。過去唸書時位高權重常處理一些亂七八糟
的鳥事,我個人也看過很可惡的女生,當時我內心OS"這女
的遇到OOO算你好運,碰到人家狠的準給你好看"....
或許是男的情緒失控也許是女方踢到鐵板了........畢竟欺騙
改情是不違反法律的......你遇到了也無可奈何除非....
這新聞讓我聯想到日劇HERO中欺騙感情詐財的那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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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起訴理由....
女生在台灣有男友,不管在國外如何他鄉遇故知,自己應該有份體認
不宜與其他男性過從甚密,不然現在她男友頭上發綠光變成豬八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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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有訪問到他的同學,說他人緣不好曾集體惡作劇耍他,約好去大阪故意不告知他,其實大家去了北海道,讓他一人在大阪等個老半天都沒人,故事就到這裡..
我們想他回來後一定知道被耍,如果此報導是真的,實在很不應該,不喜歡他就不要約他或是找其他藉口拒絕他參與,用這種惡作劇法方,以他這類極端內向怪異的性格,心裡的怨念必然加深
哪些惡整他的同學也許現在心裡os"好家在",萬一他有著嚴重的反社會人格,就像兩年前哪個在美國的韓國大學生,拿槍到校園報復,凡是曾得罪過他的老師及同學...都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