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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看到這個打人的司機的行徑,其德行真是典型的流氓身段,敢在光天化日下公然襲擊別人。任何交通事故,本應召警來處理,這也符合保險索賠原則。 其次,這個人渣的穿著,依本人歷經50多國的見識,我從來沒看國穿拖鞋或涼鞋開車的。連在最落後又熱得不的了的熱帶地區都沒見過。無論如何的熱,各國司機仍舊穿著皮鞋。 襲擊別人是嚴重的刑事罪行,在警察得知受害人被襲擊確定後,第一個反應是上手銬。這還不必談到誰對誰錯的交通事故上,一旦動手打擊不想參與打鬥者,你就肯定要坐牢。 還想不到該禽獸還振振有辭的可以跟警察先聲奪人的傾瀉一面之詞。按照警方處理標準原則是,以分離採供(隔離原則)的方式,以雙方都聽不見對方之言辭,若有動武的一方,無論如何都應以手銬銬住,並關在警車內先。 最後,在場的看熱鬧的騎士還頗多的,一旦警察來了就全都離開了。為何無人敢出面予以作證?如果作證者多,而且形成捍衛法律的風氣,那麼歹徒哪裡還有肆無忌憚的肇事空間。只要因循怠惰的讓惡人囂張下去,那麼總有一天你就是受害人。 有襲擊、攻擊前科的人找得到工作,雇用者還肯用他們,這真是匪夷所思。 . 此帖於 2012-09-15 07:09 P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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