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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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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有錢人蠻爛的~~~~
有句話說能用錢擺平的就不是大事....... 沒那能力的有時候想賠的賠不起,如果能讓他掏筆錢就能解決事情, 省的在那勞心勞心他願意掏,只可惜掏不出來~ 有能力的大家會以為他會像沒能力的那樣想法,那你就錯了!這種人 他反而不想掏錢解決,他之所以會有$$大概是用賴的賴出來的,一 皮天下無難事,不然你要怎樣?也就是他富的很假就像通心粉..... 他有那個本事賠償他卻不賠償,反而願意花大錢找律師跟你凹跟你 磨,不知道是甚麼腦袋...............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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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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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在這裡擺平一樁刑事案件,大約要花近兩萬加幣(近60萬台幣),並不保證官司一定贏﹗ 若涉及保釋聆訊,當天收費就是三千加幣(9萬台幣),哪怕律師與法官申請過程,前後費時只是簡短的五分鐘,要價也一樣。 而且要先開支票在先,並經由銀行背書(本票)或直接買匯票,以防跳票。 . 此帖於 2013-03-04 07:34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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