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標記討論區已讀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1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1.線的問題
菲講的是經濟海域兩百浬,台灣說的是"暫定執法線",這爛名詞沒出現在海洋法中, 台灣政府過去畫地自限便宜行事,連巡弋海疆都很少去。而豬八馬(豬八戒馬笨笨版) 政府卻還傻傻的一直喊"暫定執法線",現在人家跟你揮這條線了.....(聰明!用你自己 畫的線綁死你!) 台灣與菲國距離太近,如果依經濟海域200浬玩法都畫到彼此家門口去了,人家都沒 承認暫定執法線的合法性,台灣政府卻心中默認這條線的合法性,萬一菲國跟你揮這 條線的合法、適法性,你台灣船就算越線了。給漁民的海圖中兩條線,該堅持的沒有 堅持不該默認的當潛規則,不僅害漁民不知該如何自處也間接地陷漁民於不義,讓他 們出去被人家綁架勒贖甚至丟了小命........ 說穿了就是政府行政怠惰、瀆職,不知何故去畫了"暫定執法線"作繭自負,後來 連巡羅、護漁都沒徹底執行,明明南方罩不住還不敢承認,任無辜漁民傻傻送死 。如果這回菲國跟國際與論說...."台灣政府過去XX年都沒派出個屁來宣示主權, 現在死了人就忽然說這裡是他地盤、他的海域,還敢開軍艦來跟我耀武揚威,到 底是誰欺負誰?!".......你台灣政府就理虧站不住腳了 結論:過去政府的行政怠惰瀆職,使得漁民進退失據遭致財產、生命的損失 2.死人的問題 現在菲國政府很聰明的將海盜殺人扭轉與論為"因為執法的意外",那個傳說中 的"錄影帶"我相信存在雲端中,用白話點講就是根本沒有什麼狗屁錄影帶,就 算有也被菲國銷毀了。沒有的帶子菲國當然拿不出來,不能見人的帶子<內容 >菲國也不可能讓它公諸於世,只要沒有影片證明就可以各說各話來個打死不 認,你講你的海盜殺人我說我的執法意外,看你國際與論相信誰......尤其是 你大我小還對我亮過傢伙時...... 3.外交部的問題 小弟我對外交部派駐於各國的代表處其功用上的認知如下..... 除了負責駐在國執行大使館般的外交領事業務外,最主要的就是要了解該國 的所有一切、一切,包括風土民情、政治、民族特性等等細節。換言之就要 像當地台僑一樣了解該國...... 這次我駐菲代表處完全失職,沒有精確傳達相關訊息支援台灣的府方、外交 部內的長官,使決策者能取得充分的資訊做出正確的判斷避免誤判情勢,從 這次事件中我相信豬八馬政府應該沒有獲得充分的資訊以準確評估情<局>勢 ,使得決策者、幕僚在五里霧中摸著石頭過河............. 4.台灣內部的與論 雖然表現上我國民眾群情激憤、同仇敵愾、萬眾一心,實際上政客、媒體、 任何可以上電視、有媒體發言權的人都在消費這起事件,政客雖然口頭上表 示支持執政黨、媒體節節討論此事件、藝人、名嘴通通都在消費洪阿伯的死 !藝人出來插甚麼花?~~~~高喊阿...我取消長灘島行程,有沒有這回事我都 內心存疑,連菲哥都跑出喊我要改藝名......去騎騎你的車吧~~股票有漲了, 名嘴就別談了~~~全是愛國賊,喊打喊衝喊殺你香港古惑仔電影看多了是吧? 還分析戰力咧.......大家都忽略了一點!~就是沒有把美軍的算進去...... 連網路都可以製造謠言,到底有沒有這回事我心存懷疑,雖然有少數的鷹派分 子,但我懷疑做生意的哪個吃飽沒事幹?政府又沒獎勵你......萬一哪天真有有 心者故意作案對菲勞不利,那我們台灣還真的跳到黃河洗不清了。一群無腦記 者整天逛網路找新聞,難道你們不怕被有心人利用? 最慘的就是豬八馬,明明想做好一件事情卻搞得變成豬八戒裡外不是人,內部 人民、與論不支持他,外有菲國羞辱他......看來看去我都懷疑菲國總統府內部 是不是有馬的政敵在遠端操控指揮作戰呢,怎麼他們國家、政府的作為和台灣 內部的政黨操作這麼相似............就像是台灣代工的一般,除了商標LOGO 不同其他外觀、操作、構造完全相同......希望這件事情別有賣國賊出現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送花文章: 79420,
|
|
|
#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記得新聞報導說
菲海監船追逐一個多小時 直到我漁船越過中線後才停止 可見菲律賓也是以中線為兩國海域界線 我國漁船因為生計必須越過中線捕魚 對菲律賓來說當然是非法捕魚 以一條一百噸的海監船 追逐一條十五噸的漁船一小時 居然都無法追上 顯然該船老舊性能不佳 我國漁民也絕非第一次被追逐 該國海監船早就一肚子火 新仇舊恨一碰上必然是直接開火 他們追到中線即放棄 可見他們還是依法行事 不然可以繼續追逐 這次會出事..應該是廣大興28號發現太晚 來不及跑掉...被菲海監船開槍擊中 當時海域還有其他台灣漁船 菲海監船也有向他們追逐 應該是距離較遠..所以他們都沒事 黑鮪魚是在菲律賓這邊海域 我國漁船當然要冒險到哪兒捕抓黑鮪魚 雖然其情可憫...但是也不能說菲律賓的公務船不該執法呀 如果菲律賓有像樣的公務船的話 只怕我們漁船也要向釣魚台那樣被扣押賠錢了啦!!! 也難怪美國不願多說..不是他們偏袒菲律賓 應該是對我們國家偏袒...不願說出實情啦!!!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3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記得以前我國漁船到阿根挺補魷魚
就曾發生被阿根挺軍艦砲擊沉沒事件 非法進入他國海域捕魚 並企圖逃走 被當成槍靶也不是意外的事吧!! 我國與菲律賓海域只有200海浬不到的距離 彼此應該都是以一半的中線為海域界線 但是黑鮪魚的魚場是在菲律賓那邊 於是我國又再增加補魚的海域界線 但是菲律賓怎肯接受呢?? 要到別人海域捕魚當然是要付錢的啦!! 不付錢就是非法捕魚 這個道理到哪都說得通啦!!! 如果黑鮪魚的魚場是在我們這邊 當然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我們當然想免費到那捕魚 可是菲律賓當然想要收錢啦!!! 其實只要付錢給菲律賓 取得合法捕魚資格就可以了 當然要付多少錢.......... 大家還沒取得共識啦!!! 如此來看好像也不能把菲律賓說成是海盜了吧!! 畢竟保護自己的海洋資源是必然的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4 (permalink) | |
|
管理員
![]() ![]() ![]() |
引用:
國際海洋法有的....200海浬經濟海域,菲國不承認合法性 國際海洋法沒有台灣自創的.....暫定執法線,我不抓魚不知菲國態度如何 也就是說這中間的差異就是楚河漢界,過了暫定執法線台灣海巡船 就不過去了,你船長越過暫定執法線就是過河卒子生死自負... 根據台灣人藐視法律的習慣來說,違規就是一種投機取巧的行為,被抓到 算我衰,沒抓到就是林北好運啦。是否越線捕魚我想這要看船長的態度, 循規蹈矩個性的船長可能就乖乖在暫定執法線內活動,偷雞摸狗的就碰碰 運氣..........就像前幾天跑去沖繩被日本海上保安廳罰台幣100萬那個 不知琉球鄉有無我說的那種循規蹈矩的船長存在.... |
|
|
|
送花文章: 79420,
|
|
|
#5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我們漁船有沒有非法捕魚???
很簡單的事情...很容易就能分辨 經濟海域重疊..各分一半就對了 現在有GPS定位...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越過中線就是非法捕魚 哪有什麼捕漁界線的狗屁事情 分明就是不肯付費 租房子都要付錢... 到別國海域憑什麼還說這是我的捕魚合法區域 越過中線就是非法捕魚 非法捕魚就是小偷行為 我們可以同情漁民為了生活打拼 但也不能鼓勵非法捕魚 應該像到阿根廷捕魷魚那樣去申請與簽合法捕漁協定 此帖於 2013-05-18 06:38 PM 被 YaYa07 編輯.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6 (permalink) | |
|
管理員
![]() ![]() ![]() |
引用:
不然台中梧棲都是菲律賓經濟海域了,可是他們就是 不爽跟你談,否定你的主權卻承認你的鈔票,耍無賴! 前面二十年兩任總統都沒談,現在豬八馬要擦屁股... 打從一開始我就猜菲律賓不會道歉,以一個中國原則 玩弄主權議題挑起兩岸矛盾...... 豬八馬與他的政府氣啥? 1.菲國總統不願意以菲國總統身分向台灣及台灣人民道歉! <也就是國與國的道歉>目前僅以"個人"身分道歉,你又沒 開槍道啥P歉? 2.不承認違反國際海洋法,隨意向非武裝、無危害(如攻擊) 的船隻開槍掃射,且根據彈著點研判意圖殺人<還針對駕駛 艙>,而非其所稱的用槍意外.....你知道他幹嘛朝船艙打? 不僅是單純的人躲入船艙,我個人懷疑他想引起船隻爆炸起 火,要打爆那艘船....... 3.整起事件交手過程中菲國反反覆覆,而且惡意栽贓抹黑, 授權來台擦屁股的還敢囂張自以為多了不起,你老闆又沒完 全授權與你,有何好談的?!~~~反正你又不能作主 就像我今天去商店買東西,出來招呼的店員無法就販售價格 做主要通通問過老闆先,那我直接跟老闆談就好了跟店員談 啥啊? 講難聽點它們政府很像精神分裂症,每個機關部會各唱各調 每人一把號,那個單位強硬拒絕合作,這個單位又說想來台 看看證據交換情報。連那個"特使"也一樣.....到處放話又想 和緩.........在台灣誰敢踹他?!周圍記者包圍他誰會沒拍到? 生意人拒絕跟你交易那是他的自由,誰叫你們駐台單位沒先 替你鋪路.... |
|
|
|
送花文章: 79420,
|
|
|
#8 (permalink) | |
|
管理員
![]() ![]() ![]() |
引用:
線還越線捕魚,因此菲國認為台灣船不對... 我比較想知道當初那條線是哪個傢伙規劃設定出來的? 然後依據甚麼規則來定界的? 那為什麼政府不敢強力宣導,要求漁民不得越線捕魚? 如果不越線捕魚,菲國海防會不會反而越線逮捕? 如果逮捕台灣船隻是他們海防單位的"業外收入",那 不管你台灣船是否越界,他們都會積極逮捕..... 如果他們不會越線逮捕,那台灣船只要不越線即可永保 安康,不過看他們宣稱經濟海域的嘴臉,我認為他們應 該會積極逮捕....畢竟他們靠這個過生活啊 至於漁船上的彈著點,我有種看法他們是不是想打爆這 條船?畢竟之前有過前例.......跑?!~~林北轟了你 至於不追了,我猜他們根本打光了彈藥所以放棄追捕, 你自己也說過海上活動目標不好打,中幾十槍除非近距 離射擊,否則遠距開火他們也打了不少箱子彈阿..... |
|
|
|
送花文章: 79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