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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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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人還是鬼,要是往來不密切還得需要更長時間認識一個人,他們兩個人才認識 幾個月就做夫妻了(暗批他們同居、嘿咻、出國蜜月(玩)?!。然後閃電離婚..." 這新聞兩人的交往就像是義式濃縮咖啡,起碼將應該經過的1~2年交往程序濃 縮成短短半年.......看死者媽媽的嘴臉我很想跟她說"伯母您教女兒也教得很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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