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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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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想跟立委大人說~~~"您吃飽撐著咧?!~~~哪邊涼快您哪邊去唄"
中國大陸要是有這種保障智財權的法歐美各國也就不必吃悶虧了~~~ 打官司告人還得看成本效益咧,否則他們花大把銀子打官司卻只撈回一點好處~ 立委大人又會罵"花大筆鈔票浪費公帑卻只取回微薄利益?!"....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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