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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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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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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哥在討論撿屍問題時,
我哥提了一種論點: 某些有在應召的,會特地去被撿,事後再提告...(索討大筆金錢) 這比應召一次,賺那一點錢還划算, 不過也是有風險的,要是遇上那種:沒錢的(或是連名聲都已經沒有的),就會吃虧了... 不過相比之下,這種風險要小的多了...(用較少的風險來賺較多的錢) 剩下的另一個風險是:性病問題(尤其是AIDS),被那種有病的撿走就麻煩了。 再一種則是被感染的女性,特地去被撿,要傳染給那些混蛋男人 |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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