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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1-03, 07:15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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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哥在討論撿屍問題時,

我哥提了一種論點:


某些有在應召的,會特地去被撿,事後再提告...(索討大筆金錢)
這比應召一次,賺那一點錢還划算,
不過也是有風險的,要是遇上那種:沒錢的(或是連名聲都已經沒有的),就會吃虧了...
不過相比之下,這種風險要小的多了...(用較少的風險來賺較多的錢)


剩下的另一個風險是:性病問題(尤其是AIDS),被那種有病的撿走就麻煩了。

再一種則是被感染的女性,特地去被撿,要傳染給那些混蛋男人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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