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李姓男子吸毒後殺害扶養他長大的祖父母,並縱火焚燒祖父屍體,被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等起訴。高雄地院審結,認為李男犯後深感懊悔並自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李男因父母離異,自小由祖父母養育長大,但李男於國中畢業未再升學,工作不固定,且染上毒癮,去年3月在高雄市內門區家中吸毒後,持菜刀殺害祖父母共203刀,並縱火焚燒祖父屍體,起火後打電話報警自首。 高雄市警方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和縱火等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認為李男在報案電話中表明「要自首」及告知住家地址,犯後深感懊悔,且有家屬替他求情,應有教化可能。殺害祖母後自首獲減刑,判處徒刑18年;殺害祖父判處無期徒刑;縱火判處5年。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2005746-260402 兩個新聞比對, 殺自己的親人還縱火, 不如殺一個黑社會老大 台灣還不夠沉淪嗎???? |
![]() |
送花文章: 39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