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 民國34年台灣(省)回歸中華民國懷抱,別忘了是中華民國推翻了滿清。
難民只的是根據聯合國難民公約定義,在遭受到原居住國內的種族、 宗教或政治迫害,而無法受到原居住國的政府保護下無奈流徙到別國境內, 在身無分文和任何的自保能力下申請政治庇護,暫得安身立命的人道同情基礎。 定義下,難民是非政府組織且無武裝力量的無奈身份下被國際各國所接納者。 台灣的歧視,例如本省歧視外省者,這在鬼扯民主進步的謊言下完全破產。 歧視別人的任何非自己所能改變的背景,這只有在第三世界才有市場。 台灣是寶島嗎? 鬼島是也﹗ |
![]() |
送花文章: 718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