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不公正客觀, 怎麼改也沒用的
司法要講究證據, 也要有合理的推論
這次小模被姦殺案的女嫌疑人
臉書被灌爆三萬多留言
被警方無證據釋回後, 立刻刪掉兩萬多留言
只是聽到點風聲, 就一面倒的辱罵
這種水準能登大堂來公正審判嗎???
|
司法連最基本的偵察不公開也做不到
還談什麼改革
媒體和名嘴愛編故事加油添醋,大家習以為常
可是有些東西是證據的資訊,如監視器拍到誤認是女嫌的畫面
以及男嫌偵訊講的內容..說另一小模在場拿著手電筒..
這些東西和內容只有警方和檢方知道
如果不是這兩組人中有人提供給媒體,我們怎會在電視上看到監視器畫面?
多年來法務部,監察院..相關部門從來沒有人去正視"偵察不公開"
重大案件還在偵辦中,任意讓資訊外流,媒體天天報導
如果還有共犯在外看到就能掌握進度,知道怎麼躲避
偵察不公開有這麼難嗎?
誰做筆錄的?監視器畫面誰經手過的?這些人通通停職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