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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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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一陣子的新聞 ... 某學者說違反「部份」法令,如勞基法或環境污染或食品法 ...
台灣的法律竟然沒有罰則可罰 ... 只能靠各級地區政府的行政裁罰 ... 也就是說很多法令的配套ㄧ開始就有問題,沒有立委豬公發現嗎? 有學者說了竟然還繼續當作沒看到? 因為「選票意識」在作怪!! 倘若法律如國外某些國家一樣週延完整的話 這些立委豬公出事或是自家選民出事就沒辦法搞 ... 官官相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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