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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2-12-22, 10:59 AM   #32 (permalink)
J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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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的想法一直和大家不同。

冒昧請教,答案是從那來的?自己想的?某某教授(學者)給的?

根據以上各位的想法,有以下歸納:
1.可以放棄珠寶來換取生存。
2.只要得到1顆就可以無條件支持別人的方法。

這似乎不和前提強盜殺戮與貪婪的本性。

另外,分配決策是抽籤前決定或抽籤後決定?
如果是抽籤前,大家的機會平等,在考慮多得珠寶下,1人獨得,
無所謂多殺人或生存,當然前提是大家會遵守。

但是,分配決策在抽籤後決定時,作決策的人應考慮未來的的各項可能,
與現況下,自己與對手的各項優勢與劣勢。

依照各位的解答:97,0,1,0,2

當1號提出時上述方案時,可能有以下狀況:
對5號而言,我不必擔心生死,又可以殺人與獨得珠寶,為什麼只給2顆要同意?
對4號而言,當剩下3個人(3,4,5號)時,我可以和3號談判,有機會得到50個,為什麼要同意?
對3號而言,當剩下3個人(3,4,5號)時,和4號談判最少還有50個,為什麼要同意?
此時已過半不同意,1號必需死,符合殺戮與貪婪。

如果要考慮1號可以向5號賄絡以換取支持,3,4號也可以吧。
此時,2號也可以要求吧,因為沒有他也不能過半。
所以,4號也可以要求吧。

所以,方案提出時3號會第一個不同意;再來如果可以修正方案就要協商,不行時1號就再見了。

轉向支持時,是否不會考慮對方的處境?大家似乎都不認為1號不擔心不過半?
同理,其它人都不會拿此向1號要脅?

以上所有的答案在私下協商的狀況下都不一定成立。
公開的協商結果似乎不一定等同於各位的解答。

這個題目好像是企研的,如果教授說的就是對的,那就不與置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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