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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汙名化」 名律師叫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3372705.shtml
【記者鄭朝陽、陳民峰/專題報導】 律師這一行這幾年形象每下愈況,自總統陳水扁以降多位行政首長都是法律人,部分高官也有律師身分,被稱為「律師治國」卻荒腔走板,特別是遭遇施政阻力或惹上爭議時,陳總統和前任行政院長謝長廷總愛展現辯才,上電視「向人民報告」,充分流露「律師性格」。不過,看在幾位名律師眼裡,這少數政治要員的舉措,對律師有汙名化之嫌,曾為兩岸和平上談判桌的陳長文律師甚至說:「遇見我請別叫我律師,好羞恥!」 輿論說陳總統口才好,但日前兩小時「向人民報告」的內容,讓人有「狡辯」的感覺,陳長文說,幾千年來沒有一次機會是像2000年陳總統執政,是由一群法律人治理國家,包括他在內的法律人當年興奮不已,希望國家被治理得很好,但現在證明這個夢想破滅了;這六年,自殺率、犯罪率、失業率狂飆不說,這群法律菁英分子許多無視誠信的舉措,的確令人失望。 「以陳總統這兩小時的表現,證明這位律師不及格!」陳長文說,做律師和做醫師一樣,不能光有醫術而沒有醫德,當總統做得不成功,做律師也不及格,有口才只是適格的律師,無法讓人民愛戴、社會和諧繁榮,就是不及格。 經常為名人打官司的李永然律師說,外界拿總統等少數法律背景的政治人物所作所為來指控全天下律師有「律師性格」,相當不公平。以陳總統向人民報告內容來看,李永然大膽判斷,若在法庭內,「陳律師」肯定敗訴,因為他抓不到人民希望聽到什麼答案。 以自殺率為例,「陳律師」應該比較主政前後自殺率的變化、成因與改善成果,拿中國大陸的自殺率和台灣自殺率比較為例,就是錯誤且沒有比較基礎的辯護,不但不是「雄辯」、「善辯」,最後卻易淪為「狡辯」。 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陳和貴則不同意律師有所謂的「律師性格」。律師的特質是務實解決問題,所受的倫理規範則是崇尚法治、尊重人權和幫助弱小團體爭取權益;而只要請得起,嫌疑人有權請最好的律師為其辯護,律師只是利用縝密的思考和專業法學素養,協助嫌疑人洗刷清白或減輕其刑。 以南迴搞軌案為例,辯護律師吳漢成飽受批評,但過程中因檢方未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以致輿論和社會審判,造成律師被貼上負面標籤,很不公平。 律師顧立雄參與趙建銘案辯護,陳長文也認為,萬一將來第一家庭成員涉入同一弊案,律師就有「不知保誰、殺誰」的利益衝突,難怪他無奈、勉強。 |
律師也要吃飯 問題是什麼錢該賺??
就看心中那把尺 ! |
我對律師的觀感一向不好, :bhuiop:
民進黨的律師團當道後,厭惡度直線飆高:ledgy: 每個法律人批評對手批得挺痛快:cvbhb084: 當別人拿相同的批評來檢視法律人時:n3: 就開始出現硬拗、引法據條耍無賴、雙重標準的情況:aqw345g: 自己當年的暴民政治叫求民主:cvbhb084: 今天學生的抗議叫假學運,民眾的罷免聲浪叫政爭:em02: 不管藍綠政客,做錯事就該痛批:ledgy: 但在自己站不住腳的情況下,嚴以待人時這更可笑:n4: :shifty: 引用:
但非當事人律師總可以摒持道德良知說句公道話吧:defft67jn 拿律師公會同醫師公會相比 爆發趙建銘弊案時,醫師公會以形象受損開除醫師資格:jmfopr: 民進黨律師政客貪腐連連、無恥硬拗、顚倒是非、昨是今非、無能執政, 以「政爭、奪權」為由污名罷免案,挑起族群對立與社會對立 律師公會有祭出重罰或規勸,以正視聽嗎:drtyt76h6 自己都不尊重基本道德良知,還妄想民眾能給予正面評價,不要污名化:eek: (可笑:n4: ) |
律師不會治國...這還情有可原
但律師不尊重法律憲法 知法玩法...知法犯法 這才是這群學法律的大律師們最令人可恥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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