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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後他仍願意回國貢獻所長,不像我三叔...;所以我仍尊稱他<先生>。 但他的<識人術>和<政治學>兩個項目的研究工夫就顯然不到家了; 但這也就算了~! 對於學術研究的頂尖人物而言,他們對於自己的行止,怎麼可以自降標準? 如果之前公佈了一份學術論文,後來發現錯了,結果根本相反,可以閃嗎? 別鬧了~他當年是以<諾貝爾獎得主><中研院院長>的身份出來背書的, 前者是個人榮銜;後者卻是公領域的身份!要站台就要付站台的風險代價。 其它的<升斗小民>和<政治人物>也就算了,<中研院院長>也能算了? 李遠哲先生如果不出來公開說聲抱歉,那就真是丟了他自己的臉...:ddrf567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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