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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案偵結 吳淑珍間接收禮券用掉27.7萬沒事
喧騰一時的SOGO禮券及經營權案,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查出,總統夫人吳淑珍及子女陳致中、陳幸妤,確曾因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的轉送,間接收受並消費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的SOGO禮券廿七萬七千元;而儘管檢方起訴書中清楚描述總統府對太百經營權之爭知情,但檢方認為因查無涉案事證,而予簽結。
遠東徐旭東等 四人求刑 至於遠東集團取得SOGO經營權過程,檢方認定遠東集團勾結李恆隆、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以太設及太百分割,再藉增資名義吞併太百公司,依背信、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等四人。其中,徐旭東遭求刑二年六月;林華德則遭求刑三年六月;另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財務長李冠軍,則各求刑二年。 李恆隆與正風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賴永吉涉嫌偽造文書部分,檢方移併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太設章家另控告李恆隆假藉紓困太設,收受工作費二千萬涉嫌詐欺、侵占,檢方認為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除了總統夫人吳淑珍外,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遭檢舉涉及「水餃宴」;與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兩人疑涉收賄貪汙部分,檢方亦以查無實據,一併簽結。整個案子與官方沾上邊的全部沒事,剩下的僅是商業糾紛。 而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雖曾安排「老爺宴」協調太百經營權糾紛,事後收受李恆隆二百餘萬禮券,檢方認為黃芳彥收受禮券無法證明涉及貪汙或共犯罪嫌,而且由於黃芳彥部分並未遭檢舉,因此檢方未將黃列為被告偵辦,但檢方特別在起訴書上,提及黃收受禮券「行為可議」。 珍非公務員 檢方予簽結 檢方簽結吳淑珍的理由,係吳淑珍並非公務員,且收受禮券僅廿七萬餘元,與太百數百億龐大資產不符比率,況且李恆隆提領禮券時,遠東集團已經取得太百經營權,故無法證明吳淑珍涉入太百經營權,這套說法與總統府之前的發言遙相呼應。 檢方指出,李恆隆自九十一年四月至九十三年一月止,共向太百提領一千四百八十二萬元禮券,但目前僅查出第一家庭成員及黃芳彥、陳哲男妻子陳辜美貴等人使用二百五十七萬餘元,尚有一千二百餘萬元禮券流向不明,檢方懷疑可能有涉案共犯,另外分案偵辦中。 檢方認定,太百經營權案是林華德主導,所謂「高層要太百」,是林華德等人為了阻擋寒舍集團蔡辰洋及仙妮蕾德以百億入主太百的說詞;而遠東集團徐旭東等人則是擴充其百貨企業版圖,與林華德及李恆隆勾結併吞太百。 林華德主導 遠東掌太百 起訴書指出,李恆隆、林華德利用太設章家因財務困難機會,將太百及太設切割,籌設太流公司為太百控股公司,再來逼迫章家退出經營權,找上遠東集團簽定重要會議紀議,瓜分太流股權,遠東集團再以增資太流公司名義,間接取得太百經營權。 SOGO案因禮券流向繁雜,且牽涉商場利益,各方人士爭相赴官邸求見吳淑珍,案情敏感,檢調偵辦期間,曾數度前往太百搜索外,並向銀行公會等發函調閱四十九次,扣押約八十箱證物,詢問相關人二百九十四人次,終於昨天偵結全案。 |
以前說是 "政商一家親"
現在是 "政商檢一家親" 都給你檢察官任期保障 結果還是沒有掙出個半個讓人信得過的檢察官 幫忙嫌疑犯講好話~ 這簡直是本末倒置 (這應該是律師做的事) 阿扁兩夫妻創造的台灣奇蹟不敢說是後無來者 但一定是前無古人 |
以後 我會請包商要給錢時
記得先拿給第3人 第3人聰明點 不要直接說是誰給的 這樣子 我就沒事了 哇哈哈哈~~~我要引用此判決 反正從這個判決 看得出來 原來「賄絡」是給錢的人有事 收錢 只要間接收 或是收了之後 沒証據証明有辦事 就沒事 中華民國萬萬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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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候選人本人送來的 本人只收一點點$,不足以引響當選與否 (多我一個少我一個不可能造成是否當選) 我會說 我以為他是神經病送我錢,我投票也不是投給他... |
不知道那些說相信司法的人現在該如何再說下去呢
司法早在兩蔣時代就玩完了 現在只是死的更徹底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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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hh: :ahhh: :ahh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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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與人發生糾紛 會不會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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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與人衝突,尋常百姓求助司法,循司法途徑解決尚有一絲希望,但涉及政商名流,那司法的公正性就會令人存疑,兩者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眾所皆知司法是為了統治階級服務的,統治階級掌握住了司法人員的升遷........... 恭喜那位檢察官不久就要升官了! 當您有一天親自面對檢察官,我想您對司法的印象會徹底改觀的! |
選舉30塊就算賄選~
拿了27萬不算收賄~ 27萬有些人要賺多久阿~ 對太百來說真的是沒什麼啦~ 但是~檢察官是哪間學校出來的~ 是不是有問題~大家都知道吧~ 以前說偷一百是偷~偷一塊也是偷~ 現在竟然說~不符合比例~所以不犯法~ 社會真是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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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早面對過檢察官了 我們只是在就事論事 實在不需要如此虛張聲勢唄 就像您說的 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這話您應該先對ya大說的,不是嗎 既然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又為何要一直說司法不公 然後又說不能相提並論 而不是在一開始就劃分清楚呢 我亦認為這樣的結果很荒唐 但我不會因為這樣就說司法不可信 因為這樣的事,不是整個司法都如此的 |
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A錢:deftgh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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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混為一談的是版大你,不是別人喔~~ 把企業與總統混為一談,把人民與統治階級混為一談,你這不是在相提並論嗎? 那麼這又關ya大何事呢? 從ya的發文到你的回文我看不出來是就事論事,你短短的幾句回應加上現在回應我的這篇,讓我感覺到邏輯不通與錯亂! 既然版大也認為結果很荒唐,就該思考,現在是這種結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民間又是哪種結果? 不是我們在劃分,是司法本身在做切割,在劃分,那麼誰還會信任司法呢? 有權有勢的與無權無勢的本來就是兩個極端,從古到今都是如此,而你卻把這兩個極端混為一談,我不懂這是怎樣的邏輯! 我只能說,大家都希望相信司法,問題在於司法是否能做到讓人相信?這才是應該思考的方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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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倒 我在這有提到企業、總統? 我跟ya大回的 您看不懂本也無妨 但何須強說項呢 既然您要說也無妨 但怎麼又說不出個所以然呢 我不是說了司法不全然是這樣的 但ya大說的司法與您說的有無權勢 又該如何去劃分? 您還真厲害,能自動幫人判別 既然您說是司法是自己切割 又說是從古至今都是如此 那麼我怎麼也看不出來您對於司法不公有什麼不滿 因為「從古至今都是如此」嘛 所以我們該思考的 只是單單陳水扁一人嗎 光是陳水扁一人就足以扭曲整個司法的切割嗎 我之前一直強調 是整個制度的問題 您不老在說:陳水扁不下台不行 那現在,我來問問 陳水扁下台了,司法不公就能迎刃而解了嗎 您現在說的,不就在重覆我老早就跟您說的「是制度的問題」 既是如此 之前又一直批判我,現在又用我的觀念拿來當自己的觀念反駁我 搞混的,是您自個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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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我把您所有的文章在整理在複製過來呢? 是我說不出所以然?還是您的邏輯有問題呢? 制度?憲法明定的人民集會結社自由就是制度,但您從一開始就反對.... 陳水扁下台了,司法不公就能迎刃而解了嗎言下之意就是因為阿扁下台司法不公還是無法解決,所以阿扁沒必要下台? 這頓飯不用吃,因為吃飽了還是會餓?這東西不能吃,因為吃下去就會噎著?因噎廢食?這是哪門子邏輯? 為何不想想陳水扁下台的指標意義? 您的觀念?我實在看不出來您有啥觀念,或許您說的對,我很愚昧,學問也不好,所以程度不夠無法理解你的觀念! 我只能這麼說,政治面不試圖去解決,制度面就解決不了,侷限在自訂的小框框內跳不出來更別想解決! 而政治面就是群眾運動,就是人民的力量,給政客壓力,制度面才有機會改善.......... 當人民的權利都無法行使的時候,還奢談制度?這又是哪門子邏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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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在這真的沒有提到您說的那些呀 而且,也不是在討論那些 我反對人民集會結社?? 這玩笑開大了,不要跟您意見不同的,就是反對的,好嗎 我說的是,我不認為這樣能達到訴求,所以我不支持 我何時說我反對了? 您還是沒表示司法不公就能迎刃而解了嗎 重點根本不在陳水扁下不下台 您還是不了解嗎 陳水扁下台與否,問題依舊在 他下台了,問題還是沒解決 我從來沒說因為這樣他就不用下台 我強調的是,除了他下台以外,制度的問題也還是要解決 何謂人民權利都無法行使? 您這話可真是誇大了 那要怎樣,才叫人民權利都可以行使? 這不該只是您自個兒的定義吧 罷免案有提案規定 提案不過,是陳水扁的問題? 不是吧 是立委們的問題 如果照您這樣的邏輯 首先該反的,應該是那群謀私的立委 怎會是陳水扁呢 把制度搞壞的,是那些立委了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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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我會在整理,我只能說Ya大的談話就是延伸您之前的談話,我想明眼的人都能看的出來..... 不支持不代表反對嗎?口語化說客氣點我可以說我不支持你這樣做但我尊重妳這樣做,但其實就跟反對的意思是一樣的,就如同我不同意你的論點但我尊重你的論點,不同意也就是反對,就是因為不支持(反對)才會提出不同的意見,只是口語化的不同但意思是相同的,當然你也可以做不同的解釋,套句台灣俗語:話是任人說的.........,以上這是開玩笑嗎? 司法不公是否能夠迎刃而解不是群眾運動的本質,是否能迎刃而解就要看掌舵的帶領司法往哪個方向走,掌舵者不對司法只會更沉淪,掌舵者對了司法就有機會迎刃而解,有機會不把握就原地踏步甚至後退...........這點道理聰明如你應該能夠了解...... 陳水扁下台司法不公就有機會迎刃而解,陳水扁不下台就只有原地踏步,甚至倒退,有機會讓台灣社會進步為何不去把握? 請你告訴我人民現在有創制複決的權利嗎? 不論是總統或是立委罷免權有回歸到人民身上讓人民行使嗎? 利用暴力,各種理由禁止,抹黑集會遊行的正當性,人民能安心行使集會遊行的權利嗎? 以上這是我定義的嗎? 立委只是為政黨,政客服務的橡皮圖章,這是人盡皆知的,是投票部隊,今日若不是綠營高層或是府方高層授意,提案又怎會不過? 以上是我定義的嗎?鞏固領導中心就是執政黨立委喊出來的,這難道也是我定義的?我沒那麼偉大吧.......... 把制度搞壞的是政黨,是領導人,立委不過是個任那些領導人與政黨擺佈的棋子......... 思想不要本末倒置了,邏輯會說不通的,也會漏洞百出的啦.............. |
哈哈....一個昏倒...一個暈倒....是該送到台大醫院...還是新光醫院呢
住到這兩個醫院...可是要送SOGO禮劵給醫師謝禮的 兩位可要多準備些啦 |
引用:
打從國民黨時代就有投票部隊的國會 後來被黨外稱為萬年國代該就是你所說的橡皮圖章 立委只是為政黨,政客服務的橡皮圖章,這是人盡皆知的 如果立委有個人的主張...那任何一個政黨的立委都不可能行動一致 可惜的是任何政黨都如此 走了國民黨...換來阿扁...結果只是換人不換作風 S大可能只是在申明這點吧 再換掉阿扁難道就會改變嗎 以國親的作為來看...也確實是不會改變的 以前反國民黨...現在反阿扁...好像都是針對問題病源 但根本不會改變扭曲的事實 大家都知道我們的政治是在比爛 國內是在比政黨之間誰更爛 偶而再抓個中共來證明還有比我們更爛的 當然還有比鼻屎還小的國家就更別提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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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上分支持 不支持、沒意見 請問,沒意見算支持還不支持? 「我不支持你這樣做但我尊重妳這樣做,但其實就跟反對的意思是一樣的」 請問語出何處? 那我回答您,人民現在有創制複決的權利 依憲法第七次增修條文裡,全民公投就是其立法精神就是創制複決的具體表現 雖然尚不完備,但也不是都沒有的 紅衫軍裡難道沒有人問問自己 自己的行為,是不是也妨礙了一般百姓安心生活的權利? 這些人說自己合法 那其他想好好過生活的人就活該? 立委....只有綠營的才算是嗎 國民黨晃點親民黨又怎麼算呢 我沒專講藍或綠 我說的是立委們謀私 他們是不是黨的工具又如何? 淪為黨的工具,還不就為了私? 綠營可以不支持倒閣,但國親自己又如何表現呢? 為什麼國民黨會不支持? 難道也是陳水扁指使的嗎? 我何來本末倒置? 只是您不了解我說的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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