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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要求撤回死刑執行令 法部不回應
http://www.udn.com/2006/12/20/NEWS/N.../3654951.shtml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檢察署在同意死刑犯鍾德樹的律師閱卷後,法務部長施茂林卻在三天後簽准執行死刑。廢死聯盟要求法務部說明是否堅持廢除死刑的政策,並呼籲施茂林撤回鍾德樹的執行令。法務部對此不願回應。 廢死聯盟義務律師高榮志指出,廢死聯盟自今年三月起與最高檢察署及法務部等單位交涉閱卷事宜,發現兩機關互踢皮球,最高檢察署直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才同意協助律師調卷,沒想到施茂林竟在三天後簽准執行鍾德樹死刑。 高榮志表示,廢死聯盟十二月四日緊急拜會法務部次長李進勇,鍾德樹委任律師王寶蒞才得以閱卷,史無前例地在死刑執行令出法務部後,暫時槍下留人,王寶蒞在十二月六日為鍾德樹遞出非常上訴狀,且在十二月十二日再度遞出補充理由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涌誠表示,法務部糊里糊塗的死刑執行令,讓鍾德樹每天都在生死之間徘徊,況且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一條規定,死刑必須在簽准後三天內執行,鍾德樹的執行令至今效力到底如何?法務部必須說明清楚,他呼籲施茂林撤回執行令。 高涌誠表示,法務部於十一月八日向AI國際特赦組織宣示願意盡最大努力來維持今年的死刑零成長,卻在十二月一日簽署死刑執行令,他要求法務部對是否真正落實逐步廢除死刑的政策,提出說明。 對於廢死聯盟的訴求,法務部上午不願回應。 =========== 死刑犯鍾德樹是在民國90年4月時,因為債務糾紛,犯下了桃園安親班縱火案,當時造成3死18傷的慘劇,經過2年多的審理,最高院判決他死刑定讞,但拖了3年,法務部才批准死刑令 =========== 台灣人權不該用在這種惡人身上 外勞被壓榨早就沒有形象可言 如 政府讓步就是內政被干預 歐盟...什麼咚咚 只為了做成績延遲死刑 那這些人對被害者怎麼沒有同理心 ... 只能說現在的世界是 黑白不分 大聲的就以為是正義 |
台灣形象自從兩顆子彈開始就不曾好過
現在又有陳氏王朝貪污,特權,悲情劇碼上演 多加一條又何妨 |
廢除死刑並非不可行
但這並不是單方面的廢除 而是必須以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來換取 沒有死刑而又能做個十幾年勞就能換得假釋的話 那還是繼續維持死刑的存在唄 國際間本來就是很現實 要與人做生意有時不得不去配合 干涉內政...我們不也常批評大陸的內政嗎 我們不也有很多人認為大陸不自由不民主而不願與他們往來嗎 歐盟要求我們..不也與我們一樣的心態..五十步與百步的心態沒啥差別吧 |
引用:
常以人權口號干涉他國內政的美國來說...也沒有完全廢除死刑。 在現今的司法生態下..除非是罪大惡極至泯滅人性者..否則殺了人..一樣不會判死刑。 我記得..之前美國逮捕一名中東開打組織的恐怖份子(好像涉及911事件..??) 並沒有判處死刑..但判處終身監禁..被關在軍事監獄中... 他的待遇是...關在長寬各3公尺的獨立牢房中..並被扣住..世界只有一個遞食物小洞... ..我相信..這位仁兄生不如死...最後會發瘋... 不過...這就是主要目的...生不如死...因為死刑反而是一種解脫..還可以讓他成為所謂聖戰的英雄.. 但...在台灣有可能嗎?...廢除了死刑...終身監禁...後來肯定又會有所謂人權團體以寬恕、自由、人權至上之理由..放寬刑責或改善待遇等等.... 但..倒楣的刑案受害者..卻無人肯去注意他們破碎的家庭..或殘缺的人生。 |
這些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成員,應該都沒有親人受到壞人的殺害,試想一個加害者造成一個家庭這麼多親人的悲傷及痛苦,甚至因經濟支柱的喪失而破碎,這麼多人的人權就不敵一個惡人的人權?如果死的是這些聯盟成員的摯愛或親生父母及子女,大概觀感會不一樣吧?不然,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對親人沒血沒淚,第二種巳經神格化,大愛足以寬恕一切,但我想百分之九十幾的人都不是這二種人......
我個人認為,真的要廢除死刑,應該要公投,而不是由一些少數的"大愛"理想者決定! |
我極度反對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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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對受害的人情何以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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