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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要小心囉!新一波強力取締開始囉!
全國的駕駛人要小心荷包了!警政署從元月一日起針對六項惡性違規強力執法,今天起再增加不依規定轉彎等四項民眾經常性違規強力取締,違規者除將處以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以下的罰金,還要被記點,警政署昨天呼籲駕駛人守法,切莫心存僥倖。
警政署指出,新增強力取締的四項違規分別是,一、不依規定駛入車道轉彎;二、在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右轉彎;三、在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以及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等四項。 為了讓駕駛人不致於不小心陷入罰單陷阱,警政署交通組還特別對這四項違規事實訂定認定標準,不只要求員警執法時注意不能逾越其範圍,也希望駕駛人能夠遵守路權的規定。認定標準如下: 一、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以四輪汽車占用直行車道「搶道」或「併排」左、右轉彎為舉發重點。 二、設有畫分島畫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右轉彎:以快車道設置有禁止右轉標誌(線)者,予以認定舉發。 三、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以「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停留,致影響轉彎車輛行駛者為取締重點。 四、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或迴轉者為執行取締重點。 警政署指出,從今年元旦起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等六項惡性交通違規進行強力執法,迄三月廿一日,闖紅燈就開了卅五萬多張,佔全部件數的八成。 中時電子報 =========================================== 政府有那麼缺錢嗎?:on_69: 暈倒:on_22: :on_22: |
有違規有取締,這理所當然,但希望不要為了取締而取締,不要像小偷一樣,不要製造陷井,
不要只有五分鐘熱度。 |
警政署:on_16:
在轉移焦點拉~ 治安拼不下去了 先拼基層士氣與荷包 (有分紅 當然就有士氣) |
正如某節目中所說
"您對台灣警察的有甚麼感想" 真的只有X蛋兩字可以形容 過去一年大執法一次 現在一年是來個好幾次 之前才被爆紅燈右轉通通開成闖紅燈 真的都是在拼"經濟" 台灣的治安這麼差 民眾報案還得自己找證據辦案 真的人力派去查其他案件 應該治安會好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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