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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認為幸福公約的內容應該是....?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04239.html)

好吵 2007-04-30 11:06 AM

你認為幸福公約的內容應該是....?
 
如題,大家認為幸福公約的內容應該有啥???

例如說兩個人都可以跟異姓朋友出去玩,但是不可以越矩之類的...什麼樣的越矩?

例如把阿貓綑綁起來鞭打時,不可以淋蠟油!只能加醬油~~~@@"

請問各位會想跟另一半訂立像是契約之類的愛情公約嗎?內容是?...會考慮期限應該是多久呢?

當然...結婚證書是例外,那是政府規定的=.="我要的是兩人私下約定的!!

小龍女 2007-04-30 11:14 AM

我是覺得..

那些都是假的.. 一點都沒用的文字

就連結婚證書也是沒用的東西

想要真正的

那就必須用貼心 + 愛心 + 用心 = 真心

否則

全都化為無

一片片的沒用的紙張與文字

猜謎人 2007-04-30 11:52 AM

愛情如果還有契約
那就在作生意了

愛跳舞 2007-04-30 12:12 PM

引用:

作者: 小龍女 (文章 1708497)
我是覺得..

那些都是假的.. 一點都沒用的文字

就連結婚證書也是沒用的東西

想要真正的

那就必須用貼心 + 愛心 + 用心 = 真心

否則

全都化為無

一片片的沒用的紙張與文字

:on_02: :on_02: :on_02:

愛跳舞很同意喔~

兩人的相處在於互信~互諒~互愛

若都沒有了互信...那還要跟這個人幹嘛啊(路人辛說的!!)

每天處於諜對諜的狀態,這樣很痛苦吧?!

所以.......若是對方做的某些事,您不相信,同等的心態,您做的事對方也不放心

那又何必勒?~

再多的條文契約都沒效吧?!

anotherlevel 2007-04-30 01:33 PM

條約應該只是擬物用的形容詞吧

意思是應事先說清楚的事情

拿我做例子

1.我不喜歡去人多的地方,逛街的時候例外
2.跟異性朋友出去沒關係,但是不能兩個人單獨過夜
3.盡量讓我睡飽,我沒睡飽不會砍人,但是會有[白痴樣]
4.我跟男生朋友出門的時候不要管時間跟地點,我有分寸

atie 2007-04-30 02:25 PM

兩個人在一起都是一種緣份:on_02:

有緣就會相聚:on_58:

愛情契約說得太沉重了:on_36: 是一種枷鎖吧!!

會逼得人無法呼吸

相信對方,尊重對方

把愛情契約換成幸福公約不是更好嗎:on_58:
寫上彼此所要的生活空間,互相尊重與接受彼此的決定:on_53:

快快樂樂的兩人生活:on_58: :on_58:

好吵 2007-04-30 02:51 PM

小妹不是很會說話,上面這位大大已經表明了我所要說的,

像是小妹其實滿在意私生活的,像是朋友,家人....我會渴望擁有自己私人的時間,

不喜歡那種總是黏的很緊的感覺,這樣我會不知道怎麼作我該作的事情,

所以我會要求另一半給我很大的空間,

讓我自己逛街,買衣服,睡覺,玩遊戲,跟朋友HAPPY,

不過寫作業這件事情我到是滿希望有人可以陪我作的!

因為我怕孤單,有個人在總是多一份人氣,可是又不喜歡人家吵我=.="

整個就很矛盾!或許我只要開了電視就沒問題了:on_44: :on_44: 最好這樣還有心情作,不要為自己想偷懶找藉口

tw0927 2007-04-30 03:18 PM

要把契約寫的很有條有理嗎?

1.早上起床要打卡
2.晚上睡覺要打卡
3.不回家要請假~要填假單~
4.ATM領錢要留收據跟存摺對帳
5.買任何東西要有發票,路邊攤要有收據.
6.一星期最少2次..........XX.....XX......18X
等等條文~........喔賣尬~誰跟我立契約~我馬上分手!!瘋掉~~

清官都難辦家務事了
更何況契約又如何~
基本上~違反善良風俗的契約~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

所以愛情不但難立契約
而且履行與否也難約束~

反正對我來說~立契約~太無俚頭了啦~!!

可是話題竟然是這樣
那就來立看看~~好像還蠻好玩的
整理一下~看最後要怎麼生活

我上面已經立6項了喔!!

:on_60: :on_60: :on_60:

atie 2007-04-30 03:39 PM

引用:

作者: 好吵 (文章 1708610)
因為我怕孤單,有個人在總是多一份人氣,可是又不喜歡人家吵我=.="
整個就很矛盾!或許我只要開了電視就沒問題了:on_44: :on_44:

妳喜歡有人靜靜的在一旁陪著妳、看著妳:on_58: 對吧!!

那種感覺對妳來說是幸福的:on_58:

但不要忘記了喔!要適時的和陪在妳身旁的他說說話喔:on_55: :on_55:

superxboy 2007-04-30 04:14 PM

當妳簽下公約時....幸福也不再存在

ppp0600 2007-04-30 04:24 PM

結婚證書也是契約阿,也是最恐怖的書,:on_72:
既然結婚證書都沒用了,其他公約會有何作用?:on_47:

殊不知坊間一堆為愛沖昏頭的年輕人與老年人,都可以把離婚當飯吃了,

現今人類這種想法很普遍,男的女的都很固執,自以為是(身邊有一堆了:on_51: )

難怪以前一輩子的事,現在很容易變幻想

quasar 2007-04-30 04:40 PM

兩個人都肯替對方著想.........

微風輕狂 2007-04-30 06:18 PM

1.可以劈腿,只要別讓對方發現...

2.可以吵架,不可以打架...

3.男生要負責道歉.. 女生要負責原諒

4.有各自的空間,有共同使用的房間

5.在男生的朋友面前要給足男人面子,在女生的朋友面前,要給足裡子

其它想到再補充...

K22514 2007-04-30 08:14 PM

立契約等於綁死雙方 也造成分開的理由 一點都不實際 ~:on_44:
沒有立契約 反而自在 心理沒有負擔 互信包容 才是最重要 ~:on_02:

dddd 2007-05-01 02:25 AM

「真愛...;反求諸己...」
 
「幸福公約」是有的... 祗是... :on_07:



首先,方向朝內;束已寬人。

其次,方向朝外;突破自限。

再來,沒有方向;量力盡心。

最後,要有方向;找出共願。



此故,對方受與不受,一點都不重要;除非自己把愛情當成終生交易。

但是,古往今來... 很多人是這麼做的...

anotherlevel 2007-05-01 02:53 AM

引用:

作者: ppp0600 (文章 1708669)
結婚證書也是契約阿,也是最恐怖的書,:on_72:
既然結婚證書都沒用了,其他公約會有何作用?:on_47:

殊不知坊間一堆為愛沖昏頭的年輕人與老年人,都可以把離婚當飯吃了,

現今人類這種想法很普遍,男的女的都很固執,自以為是(身邊有一堆了:on_51: )

難怪以前一輩子的事,現在很容易變幻想

死亡筆記本:on_60: :on_60: :on_60:

bruce-yan 2007-05-01 02:57 AM

引用:

作者: anotherlevel (文章 1709026)
死亡筆記本:on_60: :on_60: :on_60:

正在看呢..動畫版的:on_14:

好吵 2007-05-01 12:19 PM

通常公約是要在有"愛"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行的,

當然沒有了愛,根本就沒有人鳥你,

但是我說的是兩個人相處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的形成的一種規矩,

就像是跟同學同租一層公寓,一定會規定誰到垃圾,誰掃廁所,

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吧!

愛情公約在制定前必須要溝通,經過這樣的過程就會充分了解對方的禁忌,弱點,

例如我很愛吃醋,可是第365號男友不喜歡我吃醋,那我們就要討論解決的方案,

採取兩個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寫在愛情公約裡面,公約只是把虛的東西轉為實的,

並沒有限制對方如何如何,只是找個方法解決罷了!

或許有人會覺得限制吧!可是這是一種磨合的過程,那一定會有人問,

難道這樣就不會分手了嗎?不一定...因為公約的前提是兩個人必須相愛,

當愛沒有了,還是會分手的:on_44: :on_44: :on_44:

夢幻 2007-05-01 12:29 PM

很多事情只是"默契"
當你們之間有了一定的默契,事實上根本不需要幸福公約這東西,你說把討論的東西轉化成實質上的條文而已,但是你是否想過,當一對情侶在磨合期的時候,很多很多的感受都是騙人的,因為還在熱戀期,如果愛情是需要公約的,那不是很累嗎?
<以上個人見解>

f6617 2007-05-01 12:32 PM

對於感情的事,用一堆公約是沒有用的啦!
愛情.感情...講求的是"默契",而不是硬性規定,
應該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柔性規定"
如果愛情之間,還需要定契約來規定~
我個人覺得,既然愛的那麼累~~那還不如不要愛

就好像你在教小朋友,
你訂規定,說不可以幹什麼,不可以頂撞媽媽.不可以偷吃零食.不可以打太久的電動,
媽媽不在家的時候~~他還是會犯的,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硬性的規定是控制和牽制,但無法管理人類的心靈.心思,
就好像監獄裡的犯人.不愛念書的學生.不愛你的人~他的心確是在外面的

這個世界最好的愛情契約,
就是 真愛.關懷.默契.無私的奉獻.彼此的關心
而不是白紙黑字.或口頭命令式的訂規定!

f6617 2007-05-01 12:37 PM

引用:

作者: 夢幻 (文章 1709248)
很多事情只是"默契"
當你們之間有了一定的默契,事實上根本不需要幸福公約這東西,你說把討論的東西轉化成實質上的條文而已,但是你是否想過,當一對情侶在磨合期的時候,很多很多的感受都是騙人的,因為還在熱戀期,如果愛情是需要公約的,那不是很累嗎?
<以上個人見解>

掯!~~我一發完文章馬上看到...........
我們兩個怎麼同時間內發一篇,內容都差不多的文章?
可見我們對於愛情的看法皆相同!
有默契喔~~~

我朋友就是這樣,
結婚了~還是每天跑酒店.夜店.找女人,
每天跟老婆吵架,
對他來說~~結論證書就如同廢紙一張,
法律的規定又有何用?

猜謎人 2007-05-01 12:59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709253)
掯!~~我一發完文章馬上看到...........
我們兩個怎麼同時間內發一篇,內容都差不多的文章?
可見我們對於愛情的看法皆相同!
有默契喔~~~

我朋友就是這樣,
結婚了~還是每天跑酒店.夜店.找女人,
每天跟老婆吵架,
對他來說~~結論證書就如同廢紙一張,
法律的規定又有何用?

阿貓和夢幻有........【默契】喔:n7: :n7: :n7: :n7:

f6617 2007-05-01 01:06 PM

引用:

作者: 猜謎人 (文章 1709263)
阿貓和夢幻有........【默契】喔:n7: :n7: :n7: :n7:

你看我~~跟你就沒有默契!
我們是交惡狀態:on_61: ㄎㄎㄎㄎ

atie 2007-05-01 01:28 PM

所謂的幸福公約
說穿了是兩人世界相處間的互動默契
是不需要簽署的啦:on_14: :on_14:

夢幻 2007-05-01 01:29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709253)
掯!~~我一發完文章馬上看到...........
我們兩個怎麼同時間內發一篇,內容都差不多的文章?
可見我們對於愛情的看法皆相同!
有默契喔~~~

我朋友就是這樣,
結婚了~還是每天跑酒店.夜店.找女人,
每天跟老婆吵架,
對他來說~~結論證書就如同廢紙一張,
法律的規定又有何用?

好可怕~竟然跟一個男生有"默契"~:on_16:
有此可見我們對於愛情的見解是一樣的喔!:on_02:

夢幻 2007-05-01 01:30 P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709289)
所謂的幸福公約
說穿了是兩人世界相處間的互動默契
是不需要簽署的啦:on_14: :on_14:

沒錯沒錯~~~
不過說真的~這種東西男女的想法真的很不一樣~
因為我剛剛問了一些女同事,他們都認為有必要!

dddd 2007-05-01 03:48 PM

引用:

作者: 夢幻 (文章 1709292)
沒錯沒錯~~~
不過說真的~這種東西男女的想法真的很不一樣~
因為我剛剛問了一些女同事,他們都認為有必要!

哎~~~ 男女大不同~~~:on_52: :on_52: :on_52: :on_52:

:on_14: :on_14: :on_14: :on_14:

:on_12: :on_12: :on_12: :on_12:

anotherlevel 2007-05-01 04:03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709252)
這個世界最好的愛情契約,
就是 真愛.關懷.默契.無私的奉獻.彼此的關心
而不是白紙黑字.或口頭命令式的訂規定!

對不起
這種東西10年前就停產了
現在只剩下
猜忌
懷疑
不安
要不要買啊

:on_34: :on_69: :on_44:

anotherlevel 2007-05-01 04:16 PM

引用:

作者: 好吵 (文章 1709242)
愛情公約在制定前必須要溝通,經過這樣的過程就會充分了解對方的禁忌,弱點,

例如我很愛吃醋,可是第365號男友不喜歡我吃醋,那我們就要討論解決的方案,

採取兩個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寫在愛情公約裡面,公約只是把虛的東西轉為實的,

並沒有限制對方如何如何,只是找個方法解決罷了!


或許有人會覺得限制吧!可是這是一種磨合的過程,那一定會有人問,

難道這樣就不會分手了嗎?不一定...因為公約的前提是兩個人必須相愛,

當愛沒有了,還是會分手的:on_44: :on_44: :on_44:

這種東西不可能成事的

因為男女生都不誠實

你怎麼知道男生多想跟他的朋友出去玩

他怎麼知道你會偷看他的日記還有鬧自殺

:on_34: :on_69: :on_44:

f6617 2007-05-01 04:22 PM

引用:

作者: anotherlevel (文章 1709362)
對不起
這種東西10年前就停產了
現在只剩下
猜忌
懷疑
不安
要不要買啊

:on_34: :on_69: :on_44:

切~~對你來說停產了!
對我來說還沒有停產~

atie 2007-05-01 04:24 PM

引用:

作者: dddd (文章 1709350)
哎~~~ 男女大不同~~~:on_52: :on_52: :on_52: :on_52:

:on_14: :on_14: :on_14: :on_14:

:on_12: :on_12: :on_12: :on_12:

沒錯啊!!
這就是男女大不同
有些人就是會以為不需要這種東西
但,也是有些人是在意的!!
站在對方的立場,從對方的角度出發
或許,對彼此雙方認識會更深入喔:on_53: :on_53:

dddd 2007-05-01 04:32 P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709375)
沒錯啊!!
這就是男女大不同
有些人就是會以為不需要這種東西
但,也是有些人是在意的!!
站在對方的立場,從對方的角度出發
或許,對彼此雙方認識會更深入喔:on_53: :on_53:

談到「約」的時候;

若沒有「信任」做前題;就會把方向朝外。

若是有「信任」為前題;就會把方向朝內。

而當受約各方皆然時,真正的約就是共願。

共願的最低層次,正是一般人們說的默契。

:on_14: :on_14: :on_14: :on_14:

dddd 2007-05-01 04:35 PM

而所謂的「信任」;並不是說與約各方值得信賴;

而是自己先選擇了「無憾」。

f6617 2007-05-01 04:36 PM

引用:

作者: dddd (文章 1709383)
談到「約」的時候;

若沒有「信任」做前題;就會把方向朝外。

若是有「信任」為前題;就會把方向朝內。

而當受約各方皆然時,真正的約就是共願。

共願的最低層次,正是一般人們說的默契。

:on_14: :on_14: :on_14: :on_14:

大師~~
聽您的一番話,
就好像....喝完苦茶在來一粒酸梅般....真是他ㄋㄟㄋㄟ的屌啊!
我覺得我的頭頂,好像有電燈發亮了!

dddd 2007-05-01 04:37 PM

因此,沒有「共願」為前提的約,遲早都要毀的。

所以,「約」的最高境界;正是「共同願景」。

dddd 2007-05-01 04:39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709385)
大師~~
聽您的一番話,
就好像....喝完苦茶在來一粒酸梅般....真是他ㄋㄟㄋㄟ的屌啊!
我覺得我的頭頂,好像有電燈發亮了!

诶~?大師,您最近怎麼都不來替社長剪頭髪啦~?:on_07:

:on_14: :on_14: :on_14: :on_14:

anotherlevel 2007-05-01 04:44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709372)
切~~對你來說停產了!
對我來說還沒有停產~

:on_59: :on_28: :on_60:

失禮失禮

看來阿貓射程已經變的更大了

不再是上下五歲

而是上下十五歲了

:on_16: :on_14: :on_02:

f6617 2007-05-01 04:45 PM

引用:

作者: dddd (文章 1709386)
因此,沒有「共願」為前提的約,遲早都要毀的。

就好像和朋友合夥做生意一樣!
簽了一堆合約書.簽了一堆共同合作契約~
到最後還是因為彼此看法不同~而賠錢拆夥了!

人是最不喜歡被約束的東西,
出發點應該以彼此共識.彼此體諒為前提,
在來談彼此長期的永續經營,
你若越是不合理的約束,人的本性便越是走背道,
那還不如彼此先培養出平衡點,才會有所謂的"共識"
屆時~~契約也只是一個參考的東西而已!

f6617 2007-05-01 04:47 PM

引用:

作者: dddd (文章 1709389)
诶~?大師,您最近怎麼都不來替社長剪頭髪啦~?:on_07:

:on_14: :on_14: :on_14: :on_14:

隨時都想啊!
找不到機會而已~~
http://image.bbs.tom.com/data1/pic/71/473/473338_n.jpg
引用:

作者: anotherlevel (文章 1709390)
:on_59: :on_28: :on_60:

失禮失禮

看來阿貓射程已經變的更大了

不再是上下五歲

而是上下十五歲了

:on_16: :on_14: :on_02:

開玩笑~~"你是猜不透我的"~~~阿貓好棒啊!~~食神好棒啊!

dddd 2007-05-01 04:54 P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709392)
就好像和朋友合夥做生意一樣!
簽了一堆合約書.簽了一堆共同合作契約~
到最後還是因為彼此看法不同~而賠錢拆夥了!

人是最不喜歡被約束的東西,
出發點應該以彼此共識.彼此體諒為前提,
在來談彼此長期的永續經營,
你若越是不合理的約束,人的本性便越是走背道,
那還不如彼此先培養出平衡點,才會有所謂的"共識"
屆時~~契約也只是一個參考的東西而已!

在最初的階段裡,誘使人們「先約後行」的重要關鍵之一,正是「共識」。

後來破局時,人們就會說:「誒~ 共識不足~」,所以在有了共識之後,

首要的工作,就是馬上建立及確認「共同願景」;否則起初始點的「共識」;

往往就是後來的「誤會一場」...。


不論談婚姻、生意,都是這個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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