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大大手邊有稅法的電子檔...
之前我的稅法丟了
現在要查差旅費的計算方式...:on_34::on_34::on_34: 請手邊有電子檔的大大提供檔案 :on_28::on_28::on_28: |
是這個嗎
請參考連結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Lcode=G0340051 旅費: 一、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 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 應不予認定。 二、旅費支出,尚未經按實報銷者,應以暫付款科目列帳。 三、旅費支出之認定標準及合法憑證如下: (一) 膳宿雜費:除國內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或 普通收據,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及國外出差膳宿雜費 日支金額,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者,無須提供外來憑證,准予認定 : 1、國內出差膳雜費: (1) 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每人每日七百元。 (2) 其他職員,每人每日六百元。 2、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 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 數額認定之。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 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3、營利事業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其出差之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 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 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4、出差期間跨越新、舊標準規定者,依出差日期分別按新、舊標 準計算之。 (二) 交通費:應憑下列憑證核實認定: 1、乘坐飛機之旅費: (1) 乘坐國內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為原始憑證;其 遺失飛機票票根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 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地點及票價之證明代之 。 (2) 乘坐國際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及機票購票證明 單,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為原始憑證;其遺失飛機票 票根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 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點之證明代之。 2、乘坐輪船旅費,應以船票或輪船公司出具之證明為原始憑證。 3、火車、汽車之車資,准以經手人 (即出差人) 之證明為準。 4、乘坐計程車車資,准以經手人 (即出差人) 之證明為憑。但包 租計程車應取具車行證明及經手人或出差人證明。 5、租賃之包車費應取得車公司 (行) 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為憑。 |
謝謝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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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這是不是你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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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在你提供的網頁上找到了 謝謝啦 :on_28::on_28::on_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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