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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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heaven 2007-10-14 04:12 PM

引用:

作者: 小龍女 (文章 1825985)
誰說的....

寧缺勿濫...

到時又離...

倒楣的永遠是我們女人...

:on_61::on_61::on_61:

這樣我想起之前經濟學老師說過的話
他說女的20幾歲就快結
這樣到了30歲離了還能馬上再有第二春:dcft689kj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026)
oya~~~ 下次聚會的時候可以帶妹妹出來認識一下嗎:on_82:






出來吧~好妹妹~出來吧~好妹妹~:on_87::on_87::on_87:

好妹妹都有人陪了:on_14:

xman0522 2007-10-14 04:23 PM

引用:

作者: 夏天~* (文章 1826027)
看所有幾篇下來,想要早點結婚的原因幾乎都是,怕老了小孩還小,到時候會像大叔一樣老歹命。:on_80:

但是,我還是覺得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結婚容易,但往後彼此的生活才是最困難的一點。

如果沒有心裡準備,到時候結婚,整天為了經濟或小孩吵吵鬧鬧的,這對小孩的發展並不是

好的行為及狀態,建議還是要先有一點積蓄及經濟基礎,要不然你女朋友願意嫁給你,你的

老丈人並不見得會祝福你們。:on_07:

嗯~~對於婚後的生活也是很重要的 經濟和小孩 是很重要的問題
好險小弟有個還不錯的工作 也很喜歡小孩 加上整天看著老媽都在玩別人家的孩子
是該時候了!!!!:on_87:
可是...就是沒對象:on_77::on_77:

emh11694 2007-10-14 05:18 P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026)
oya~~~ 下次聚會的時候可以帶妹妹出來認識一下嗎:on_82:

出來吧~好妹妹~出來吧~好妹妹~:on_87::on_87::on_87:

姐姐也不錯,就oya小護士好了:on_82::on_82::on_82:

atie 2007-10-14 09:56 PM

引用:

作者: emh11694 (文章 1826106)
姐姐也不錯,就oya小護士好了:on_82::on_82::on_82:

泥這個外星人 敢跟大王子搶小護士:on_61::on_61:

f6617 2007-10-15 12:46 AM

我想等我頭髮還沒完全禿光之前.....趕快送出去...
否則萬一禿光了...又不富.....
只能靠充氣娃娃陪我一輩子了.....(我要日本進口,全矽膠,擬真人的)

windborne 2007-10-15 07:47 A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826283)
我想等我頭髮還沒完全禿光之前.....趕快送出去...
否則萬一禿光了...又不富.....
只能靠充氣娃娃陪我一輩子了.....(我要日本進口,全矽膠,擬真人的)

可惜楊承x在日本不紅:on_82::on_14:

古里特 2007-10-15 08:40 AM

我有個小小的問題
希望女性同胞別鞭得太大力
許多夫妻離婚之後,都要付給女方贍養費
這是要看女方的經濟能力還是什麼依據?
是用甚麼依據來判斷要付給女方贍養費?

古里特 2007-10-15 08:43 A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826283)
我想等我頭髮還沒完全禿光之前.....趕快送出去...
否則萬一禿光了...又不富.....
只能靠充氣娃娃陪我一輩子了.....(我要日本進口,全矽膠,擬真人的)

當你不富的時候
應該買不起充氣娃娃
要日本進口、全矽膠,還要擬真的
都是很不便宜的
如此換算下來,倒不如娶個外籍新娘
:on_77::on_77:

Admin1 2007-10-15 09:24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1826349)
我有個小小的問題
希望女性同胞別鞭得太大力
許多夫妻離婚之後,都要付給女方贍養費
這是要看女方的經濟能力還是什麼依據?
是用甚麼依據來判斷要付給女方贍養費?


資料來源: http://taiwan.yam.org.tw/nwc/nwc3/papers/forum443.htm

我國民法親屬編關於離婚贍養費給付制度,僅於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此一條文自民國二十年施行迄今已逾六十餘年,條文簡陋(僅規定要件,對於給付標準、計算依據、給付方法均付之闕如)、條件嚴苛(限於裁判離婚且無過失之一方始得請求)、法院實務上見解一陳不變(均係以雙方當事人之身分、地位、生活程度等抽象標準核計贍養費之數額),未賦予時代新義(未考慮物價生活指數的調整及贍養之目的,且無保全措施),致法律無法保障離婚配偶,甚至可能成為離婚條件之要脅,對於經濟上之弱者,尤其是女性,非常不公平,而為惡法。


簡單的說:看兩造如何協議的

atie 2007-10-15 09:38 AM

引用:

作者: f6617 (文章 1826283)
我想等我頭髮還沒完全禿光之前.....趕快送出去...

趕快送來給偶喔:on_54::on_54:

iserland 2007-10-15 09:46 AM

還是早點結婚好, 男人最佳結婚時間是26 ~30歲, 超過30歲您人的精蟲活動力就會逐年下降, 在30歲這您是顛峰期, 不然太晚結婚的話, 到時候要生小孩就必須更努力的工作~~
像我是31歲才結婚的, 我和我老婆認識了快十年才結婚, 像現在小孩子慢慢長大, 才發現應該要在早一點結婚的, 像我同學的小孩丟要上小學了, 我家的才剛上小班幼稚園, 差很多呢~~~~
所以ㄚ, 有在交往對向的話就要趕快結婚吧~~~

鐵面王子 2007-10-15 09:57 AM

早點結真的會比較好 ,像我和我爸差了40幾睡耶,有時講話會有點代溝說:on_51:

superxboy 2007-10-15 10:28 AM

早結晚結...其實我的看法是沒差啦...
時候到了...感覺對了...就結婚啊
至於小孩的問題...女生想生就生...對我來說...小孩不是很必要

yvong9 2007-10-15 10:31 A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5598)
最近遇到親威的時候最常被人問到的一件事就是:『少年仔,什麼時候喝你的喜酒?』

我的制式回答通常是:『再過幾年,等以後多存一點錢,比較穩定的時候再說』

心理OS: 八字都還沒有一撇,喝啥 =__=+ (想喝就介紹個好姊妹來咩XD)

不過老一輩的親威都說,早一點結婚、有家庭,這樣子才有努力的目標。而且如果太晚成家的話,等你老了、該退休的時候,小孩卻還沒有長大、還沒有收入,還要靠該退休的你來養,這樣子以後會很辛苦。




仔細想想這樣子說好像也有道理,大家是怎麼認為的呢 ^^?





前不久才跟朋友聊到,結婚-只要找到對的人,我覺得是不論早或晚,除非決定了結婚,心態一定要調整,要忍受(好像很嚴重)接下來的生活!:on_47:

古里特 2007-10-15 10:54 A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382)
資料來源: http://taiwan.yam.org.tw/nwc/nwc3/papers/forum443.htm

我國民法親屬編關於離婚贍養費給付制度,僅於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此一條文自民國二十年施行迄今已逾六十餘年,條文簡陋(僅規定要件,對於給付標準、計算依據、給付方法均付之闕如)、條件嚴苛(限於裁判離婚且無過失之一方始得請求)、法院實務上見解一陳不變(均係以雙方當事人之身分、地位、生活程度等抽象標準核計贍養費之數額),未賦予時代新義(未考慮物價生活指數的調整及贍養之目的,且無保全措施),致法律無法保障離婚配偶,甚至可能成為離婚條件之要脅,對於經濟上之弱者,尤其是女性,非常不公平,而為惡法。


簡單的說:看兩造如何協議的


簡單地說
離婚就是要給女方贍養費咩
我在想,若是夫妻離婚都要給女方贍養費
說是給經濟上弱者,那萬一男方是經濟上弱者呢?
女方會給男方贍養費嗎?
有看過這種案例是女方給男方贍養費嗎?


我想表達的是
男女常常要求平等
很多女性高喊不婚主義、要求男女平等
說新世代女性都有能力經濟自主
然而從諸多地方看來,都只是空喊口號

shengweb 2007-10-15 10:55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1826458)
簡單地說
離婚就是要給女方贍養費咩
我在想,若是夫妻離婚都要給女方贍養費
說是給經濟上弱者,那萬一男方是經濟上弱者呢?
女方會給男方贍養費嗎?
有看過這種案例是女方給男方贍養費嗎?


我想表達的是
男女常常要求平等
很多女性高喊不婚主義、要求男女平等
說新世代女性都有能力經濟自主
然而從諸多地方看來,都只是空喊口號

現在男人不值錢囉......:on_01:

atie 2007-10-15 11:02 AM

引用:

作者: shengweb (文章 1826461)
現在男人不值錢囉......:on_01:

那偶應該粉值錢囉:on_54::on_54:

iserland 2007-10-15 11:04 A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826467)
那偶應該粉值錢囉:on_54::on_54:

阿姨您本來就很值錢的:on_72::on_72::on_72:
看看您社區銀行的存款就知道了:on_44::on_44:

atie 2007-10-15 11:14 A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1826469)
阿姨您本來就很值錢的:on_72::on_72::on_72:
看看您社區銀行的存款就知道了:on_44::on_44:

偶要變富婆啦:on_54::on_54::on_54:

話說 泥滴存款要不要放到阿姨這邊生利息啊:on_23::on_23:

Admin1 2007-10-15 11:39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1826458)
簡單地說
離婚就是要給女方贍養費咩
我在想,若是夫妻離婚都要給女方贍養費
說是給經濟上弱者,那萬一男方是經濟上弱者呢?
女方會給男方贍養費嗎?
有看過這種案例是女方給男方贍養費嗎?

1. 不一定是男方付,也有可能是女方。法律的規定是『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2.我記得有女方付的例子,但通常是因為女方是富婆 =_=+

barrielee 2007-10-15 12:02 P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488)
1. 不一定是男方付,也有可能是女方。法律的規定是『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2.我記得有女方付的例子,但通常是因為女方是富婆 =_=+

似乎大陸的法令比較合乎男女平等
離婚時誰的財產多誰就要分給另一方
據媒體報導,當年王菲在大陸離婚是她付費給前夫
而且小孩的監護權歸王菲,除了親父不想爭外,小孩五歲或更小一般都會判歸媽媽

iserland 2007-10-15 01:21 P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826477)
偶要變富婆啦:on_54::on_54::on_54:

話說 泥滴存款要不要放到阿姨這邊生利息啊:on_23::on_23:

阿姨最近我比較缺奶粉錢, 可以放到我這裡嗎?????:on_16::on_16::on_16:

古里特 2007-10-15 03:13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1826504)
似乎大陸的法令比較合乎男女平等
離婚時誰的財產多誰就要分給另一方
據媒體報導,當年王菲在大陸離婚是她付費給前夫
而且小孩的監護權歸王菲,除了親父不想爭外,小孩五歲或更小一般都會判歸媽媽

台灣社會在這方面還是會比較偏向同情女方
果然是男人不值錢
辛苦賺錢娶個老婆回家,萬一離婚又要賠贍養費給對方
:on_77::on_77::on_77:

Admin1 2007-10-15 03:24 P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1826569)
台灣社會在這方面還是會比較偏向同情女方
果然是男人不值錢
辛苦賺錢娶個老婆回家,萬一離婚又要賠贍養費給對方
:on_77::on_77::on_77:


娶個富太太回家不就得了,離婚還可以領贍養費:on_82:

iserland 2007-10-15 03:34 P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572)
娶個富太太回家不就得了,離婚還可以領贍養費:on_82:

這個一件不錯喔, 不過一般有錢人家的女兒都是很高傲的, 要取之前得三思一下, 以免婚後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K22514 2007-10-15 03:48 PM

引用:

作者: superxboy (文章 1826442)
早結晚結...其實我的看法是沒差啦...
時候到了...感覺對了...就結婚啊
至於小孩的問題...女生想生就生...對我來說...小孩不是很必要

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 不想生孩子~~:on_61:
會被你 老熊爸 打死 ~~:on_69:

superxboy 2007-10-15 04:03 PM

引用:

作者: K22514 (文章 1826584)
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 不想生孩子~~:on_61:
會被你 老熊爸 打死 ~~:on_69:

我沒有說不生啊...只是也要女生想生...不然要叫我把保險套衝破喔=.=[我是沒差啦...頂多有人哇哇叫]

而且有的人之所以生孩子...是因為怕老了沒人照顧...如果是為了這種原因...我不是很想生

PS.本人未婚

superxboy 2007-10-15 04:04 P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1826578)
這個一件不錯喔, 不過一般有錢人家的女兒都是很高傲的, 要取之前得三思一下, 以免婚後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高傲...=.=

晚上再好好教訓她:on_32:

古里特 2007-10-15 04:11 P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1826578)
這個一件不錯喔, 不過一般有錢人家的女兒都是很高傲的, 要取之前得三思一下, 以免婚後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所以我對於有錢人家的女兒都要躲得遠遠
那種女人認識之後會很麻煩
會有各種不同的麻煩產生

atie 2007-10-15 04:46 P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1826543)
阿姨最近我比較缺奶粉錢, 可以放到我這裡嗎?????:on_16::on_16::on_16:

偶這邊只有進沒有出滴:on_54::on_54: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572)
娶個富太太回家不就得了,離婚還可以領贍養費:on_82:

大王子趕快介紹一個富太太來吧:on_23::on_23:

atie 2007-10-15 04:47 PM

引用:

作者: superxboy (文章 1826595)
高傲...=.=

晚上再好好教訓她:on_32:

只剩一張嘴滴熊:on_01::on_01:

晚上是誰教訓誰也說不一定咧:on_23:

Admin1 2007-10-15 06:07 P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1826578)
這個一件不錯喔, 不過一般有錢人家的女兒都是很高傲的, 要取之前得三思一下, 以免婚後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傳說那個什麼大叔的....已經在甲老魯歹命了:on_14: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826613)
大王子趕快介紹一個富太太來吧:on_23::on_23:

有的話,也是王子自己留著用啊:on_61:

barrielee 2007-10-15 06:09 P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1826569)
台灣社會在這方面還是會比較偏向同情女方
果然是男人不值錢
辛苦賺錢娶個老婆回家,萬一離婚又要賠贍養費給對方
:on_77::on_77::on_77:

其實國情不同
像美國社會,常看到大明星/有錢人離離合合,每次離婚總要分一半財產給對方
當感情變化時,反正錢還在繼續賺根本不在乎,像台灣人總想盡辦法不給對方贍養費,甚至早早脫產...

而且,美國的文化是經媒體報導某某人離婚付多少贍養費,正是自我財力的顯示,每次離婚越給得多表示越有面子,相對台灣人來說真是有很大差別

atie 2007-10-15 06:50 P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652)
有的話,也是王子自己留著用啊:on_61:

泥也沒有:on_01::on_01:

oya1340 2007-10-16 05:40 PM

引用:

作者: 怡紅公子 (文章 1825882)
ㄎ~~大王子..有迷有看到? Oya有妹妹啦~~衝衝衝啦 !!!
唉唷..叫禽獸帶你出去玩啦!!!包你不想結婚~~
想不想結婚有時候不是你可以決定得了的,至於想不想生小孩咧..那只有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啦,順其自然就好咧~~~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026)
oya~~~ 下次聚會的時候可以帶妹妹出來認識一下嗎:on_82:
出來吧~好妹妹~出來吧~好妹妹~:on_87::on_87::on_87:


阿我說過啦...幫我出車錢你要幾個我都帶去...:on_14::on_14::on_14:


引用:

作者: heavenheaven (文章 1826073)
好妹妹都有人陪了:on_14:

錯啦...好妹妹都滯銷因為挑不到好的男人:on_14::on_14::on_14:

引用:

作者: emh11694 (文章 1826106)
姐姐也不錯,就oya小護士好了:on_82::on_82::on_82:


阿..就是沒人要ㄇㄟ...幹嘛強迫推銷阿:on_51::on_51::on_51:顯出我好沒價值喔:on_51::on_51: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826239)
泥這個外星人 敢跟大王子搶小護士:on_61::on_61:


哪來的搶阿..明明就是"燙手山芋,人人推之":on_51::on_51:







本人被蜜蜂螫傷...修養去也

Admin1 2007-10-16 06:39 PM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1827108)
阿我說過啦...幫我出車錢你要幾個我都帶去...:on_14::on_14::on_14:


真.的.嗎:on_82:



車錢好解決啊 ^^y

下次就一起和老爺爺們出去吃 "蝦" 吧:on_79:


<王子預訂妹妹一名:on_83:>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1827108)
錯啦...好妹妹都滯銷因為挑不到好的男人:on_14::on_14::on_14:

王子可以提供 <史版好人型錄> 供妹妹們挑選,都是王子精挑細選的精品好人喔:on_02:

品質有保證、健康又陽光,視需要還可帶出場,不滿意可隨時換貨呦:on_82: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1827108)
阿..就是沒人要ㄇㄟ...幹嘛強迫推銷阿:on_51::on_51::on_51:顯出我好沒價值喔:on_51::on_51:
哪來的搶阿..明明就是"燙手山芋,人人推之":on_51::on_51:
本人被蜜蜂螫傷...修養去也


不哭、不哭喔 ..^^..

王子給泥秀秀~:on_49:

:on_79:

不知道 2007-10-16 08:42 PM

引用:

作者: Admin1 (文章 1826652)
傳說那個什麼大叔的....已經在甲老魯歹命了:on_14:




有的話,也是王子自己留著用啊:on_61:

小心跟大叔一樣"甲老魯歹命"
不過小弟也是惹到富家女,搞得現在整個生活雞飛狗跳的
想追女孩子都必須玩"偵探遊戲"

<:on_51:>

atie 2007-10-17 12:05 AM

引用:

作者: 不知道 (文章 1827180)
想追女孩子都必須玩"偵探遊戲"
<:on_51:>

娶個富家女可以少打拚三十年耶:on_14::on_14:

玩偵探遊戲為生活加點樂趣也不錯啊:on_54::on_54:

不知道 2007-10-17 06:45 A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827283)
娶個富家女可以少打拚三十年耶:on_14::on_14:

玩偵探遊戲為生活加點樂趣也不錯啊:on_54::on_54:

玩偵探遊戲的目的就是為了把您"壓落抵"
要您向東,您就不能向西
叫您向西,您就要乖乖向西
您若不追她,跑去追別的女孩子
她就有辦法讓您自動甩掉那個女孩子

平常工作就已經夠頭痛了,我可不想連跟女孩子在一起都要傷腦筋

況且我寧願多活十年,也不想少奮鬥三十年

<:on_14:>

古里特 2007-10-17 08:42 AM

引用:

作者: 不知道 (文章 1827355)
玩偵探遊戲的目的就是為了把您"壓落抵"
要您向東,您就不能向西
叫您向西,您就要乖乖向西
您若不追她,跑去追別的女孩子
她就有辦法讓您自動甩掉那個女孩子

平常工作就已經夠頭痛了,我可不想連跟女孩子在一起都要傷腦筋

況且我寧願多活十年,也不想少奮鬥三十年

<:on_14:>

和富家女:on_47:
想都不敢想:on_64:
光是公主脾氣就會搞死我了:on_77:
耍起任性就真是要人命:on_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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