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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用電
想請問
樓梯走道的照明 及 水塔馬達 的 公共用電 因某些原因下 (原因不明) 目前是由某家住戶為名 公共用電帳單 寄予 再由該住戶一一要分攤費 但 時常要向其他用戶要分攤費時 好像欠他的一樣 要給不給的 在沒有大樓管理委員會 及 公共基金 下 如何是好 ?? 有無可能要求 台電 自動 將該費用平分給 該棟所有住家之帳單中 還是 能做什麼配電工程 ?? ============== 剛剛查了台電 http://wapp3.taipower.com.tw/taipowe...x_r.jsp?oid=28 (2.本公司為減輕用戶自行計算公共設施電費之不便,提供公共設施電費分攤服務,同一社區之住戶如同意按分攤戶數由本公司將公共設施電費代為平均分攤至各共同分攤住戶電費內一併收取,得向本公司當地服務單位辦理申請,是項措施純為服務性質,分攤與否取決於社區住戶之決定,並無強制性。) 原來真的有這項服務 不過卡在 "分攤與否取決於社區住戶之決定,並無強制性" 那如無法取得所有用戶同意 如何強制分攤 一定要成立 大樓管理委員會 嗎? 不能由 台電協調嗎?? 不知各位能者有無好主意 ? |
是有這項服務也有一份公共設施電費分攤服務的同意書,該同意書必須全部獲得所有該棟住戶的簽名同意後就可以向台電申請自動計算分攤公共電費,在往後的電費單據會自動出現分攤電費多少的項目:on_12:
但是唯一缺點就是...一般的樓層住戶只要有一戶不同意分攤的話其他住戶即使同意也沒用,台電內部本身不會介入各用戶之間的協調也沒有此機制(只是有此服務而已)......小天使之所以知道就是在很多年前辦過這件事...當初為了能說服一樓的住戶肯簽名同意還費了一段時間...........:on_62: 不過對於澳咖的住戶是幾乎不會簽名的....這點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簽名.......:on_01: |
心想如果能解決水的問題
乾脆給他斷電算了 不過根據之前新聞 電梯大家不理導致一孩童致死 法律判所有住戶... 如哪一天 因為樓梯沒照明 導致有人摔傷或怎麼的 那一定會追究到原本負責付電費的人身上的... 所以才想問 幫大家付了錢 你不分攤繳 難道要告上法庭 到頭來 讓律師賺一筆 這年頭 的法律真是不體恤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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