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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ie 2007-11-26 10:29 PM

檢察官提醒您: 非常重要 一定要看
 
信組檢察官提供

今年的2月24日早上六點多,我在小港機場要搭機前往越南試車,
當我在排隊CHECK-IN時,有一位年約60歲頭髮斑白的老婦人,
帶著一位20幾歲手提兩箱行李的年輕人,非常親切且用懇求的語氣向我說:
"這位先生,不好意思!我兒子要到越南工作,因為要帶的工具和行李太多了,
重量超重,看你託運的行李很少,能不能一箱行李託你一起秤?"她看我還在猶豫,
馬上接著說:"我們沒有攜帶違禁品啦!不信我可以打開給你看看!"
我打量了一下這位"所謂她兒子的年輕人",雖然外表不像壞人,
但在小港機場身上就穿上包商的黃背心(未免太早了),出差還要老媽媽陪至機場
CHECK IN,顯然有違常理,我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只好堅決地向她說"NO",
那位媽媽隨即又尋找另一個目標

因為是早上7:30的飛機,我在6:45就進入候機室等待,但是直到登機時,
我都沒看見"她兒子"到候機室,甚至在登機後,我還來回從飛機頭"搜查"
到飛機尾好幾次,都找不到"她兒子",這證明了"他媽媽" 說謊了!

各位可能有個疑問:"他們都沒上飛機,那拖運行李(縱使有夾帶違禁品)有什麼用?"
我想有幾種可能:

1.在出境登機安檢時就被查獲了,所以"她兒子"被逮了(可能性小)
2.我見過面的"她兒子" 本來就不打算登機的,他手上虛晃的機票是真正要登機及
出關取行李同黨的機票,若我幫他攜帶行李夾帶過關了,這位藏鏡人會自動來取走行李,
若不幸被入境的海關查獲了,這位藏鏡人就悄悄地逍遙法外,我卻成了代罪羔羊,
因為我會在越南找不到託我帶行李的"她兒子",在百口莫辨下進入了牢籠
(這是事後我在網路看到的真實案例,結果案例裡的好心人被馬來西亞政府槍決了)

親愛的朋友,別上當掉入陷阱喔!請仔細閱讀以下五則故事!

■海關檢查前,別亂幫陌生人提行李,小心被栽贓(新加坡判處死刑)

某人單獨旅行,在飛機上遇到一位投緣的乘客,兩個人一起下機提取行李,
在通過海關之前,那新認識的朋友說:“我的行李真是太多了,
能不能麻煩您幫我帶一小件。”單獨旅行的人,心想自己的東西反正不多,
就一手接了過來。跟著,他被海關的人員,以攜帶毒品走私的罪名逮捕了。
他大聲對著還在另一個關口接受檢查的朋友喊,那人卻說不認識他。
他被架出了海關大廳,悲憤的呼喊聲仍然從長廊盡頭傳來,大廳裡的人都搖頭說:
“罪有應得的販毒者,過去不知道已經帶進多少毒品了!”
那飛機上認識的朋友也嘆氣:“好險哪!我差點被栽了贓!”


■百貨公司別亂幫陌生人拿東西

一個學生去逛百貨公司,臨出門,突然有個女人,匆匆忙忙地跑來對她說:我的肚子痛,
必須上廁所,可是我跟我先生約好,他就在門口的一輛白色的車子上等我,
能不能麻煩您,告訴我先生一聲。說完並塞了兩包東西給她:“這也麻煩您交給他。
”學生還沒走出門,就被百貨公司的人抓住。她抱著兩包沒有付錢的貴重商品,
嚇得呆呆地站在那裡,因為人贓俱獲,而百口莫辯。至於那先前說肚子痛的婦人,
和所謂的白車,則消失了蹤影。

■身分證別亂借人,本票不能亂開

有一次,我的一個朋友跑來跟我說:「有一個從台北下來的人(稱A君),
拿著我女兒(B君)的身分證來找我,說我女兒跟他借了三十萬元的“本票”
A君又怕B君拿他的本票去高利貸那亂借錢,希望B君的老媽將那三十萬的
“本票”還給他。」可是B君的老媽看了看身份證才發現原身份證除了名字正確外,
相片根本不對,而且之前他女兒有一次將身份證給弄丟了,有辦理遺失;
會不會被有心人士給拿去亂借錢了?因此就跑來跟我爸提這事……我說:
「現在騙人的把戲那麼多,既然身份證不對,那就不用去管他了。」
B君的老媽說:「可是那個人看起很老實,而且身旁又帶著兩個小孩,
看起來不像是會騙人的感覺?」我又說:「你看現在外面的金光黨,
那一個看起來不是一臉老實樣?況且有沒有借錢,問你女兒不就知道了,
何不問清楚呢?不然你叫他去報案,既然身份證不對,也不必怕說“告”輸他,
如果他是真的,他就會陪你玩到底,如果他是假的,自己就會知難而退了。」
聽了我這麼說之後,他也覺得有理,也就不加以理會。之後事情也就沒有下文了……

身份證是很重要一項證件,千萬不能弄丟,也不要任意的外借;如果不小心弄丟了,
一定要去警察局登記遺失,並保留登記遺失的“證據”,再去申請補發。
本票“千萬不可隨便開立。
千萬不要看對方老實就輕易的相信別人,記住,壞人是不寫在臉上的。

遇到突發的事情,不要一下子就鑽入死胡同,給自己一些時間去思考,
就算對方在催促,也要盡量拖延,讓自己整理一下整個事件的過程,判斷事情的“合理”性。

■不要隨意換零錢給人,小心被人趁機搶劫

最近有個朋友遇了一個令人髮指的狀況,在這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並小心!
一個貌似忠厚的人手上拿著伍佰元,在路上向我的朋友佯稱需要兌換零錢,
待我的朋友伸手拿自己皮夾時,他卻一把抓住我朋友的衣領,並且大叫搶劫,
接著很快就從旁出現一個自稱是路人的人,要作證並且要強拉我朋友進入
較無人的小巷子,幸好我的朋友了解地形,並知道遇上強盜集團,堅持往
人多的方向去,並且執意要到警察局,再盡力甩開用力被抓住的衣領才得以脫困!
以上這件事是發生在台中市東興街附近,但是我認為受害者一定遍佈各處,
在這提出來希望大家小心!這一類的手法,令我對這個社會失望,再也不相信人,
也不願好心的幫忙別人!

1建議需要幫助的人,請不要隨便找路人,直接向警察或警局求助!

2勿讓陌生人靠近你,也別靠近陌生人,不管男生或女生。

3別輕易讓威脅你的人帶你進入陌生或少人的環境。

4有機會就向人多的地方去,並大聲呼叫!

5緊急的時候,直接向歹徒下腹攻擊並用手叉他眼睛!

6堅決要求進警察局,連貌似警員的人都不見得可以信任!是不是很值得一讀呢?
上述情形很不幸地是真實而且危險的事件,仔細思考否則當你遇上時才在想,為時已晚!

7永遠不要停車除非你已經確定已經可以獲得救援,甚至當你遇到輕微車禍時,也別停下來,直接開往警察局。

汽車搶劫犯通常都會利用一些小車禍來使目標下車。

趕快通知親朋好友吧!要小心!

同情心、好心腸可能會被利用而掉入陷阱喔!

放聰明的同情心及好心腸才可以幫助到真正需要您幫助的好人!

KL-iris 2007-11-26 10:57 PM

在東南亞各國的機場尤其要小心,隨身包包的開口拉鍊一定要拉上蓋上,最好不不要是有開口的包包,不注意會被人放小東西進去,還有絕對不要幫人家帶東西或行李,裡面多半是毒品!

oya1340 2007-11-26 11:37 PM

恩恩..需要自己多注意才能保護自己唷:on_22:

ppp0600 2007-11-27 07:31 AM

一直搞不懂本票是啥東西?銀行有賣嗎?

shengweb 2007-11-27 12:28 PM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1850457)
恩恩..需要自己多注意才能保護自己唷:on_22:

泥那麼恰不用注意了......:on_14:

atie 2007-11-27 01:43 PM

引用:

作者: ppp0600 (文章 1850543)
一直搞不懂本票是啥東西?銀行有賣嗎?

一般在書局即有在販售
本票:指發票人簽發一定的金額於指定的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受款人或執票的的票據。

本票債務人到期不清償票款,債權人可向付款地之地方法院提出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債權人只要繳納少許裁判費,即可達目的。本票聲請裁定強制執行,是屬於非訟事件。
所謂非訟事件是指法院並不依照通常的審判程序開庭調查證據及雙方言詞辯論的案件。
法院只就本票外觀,從形式上加以審查,如果應記載的事項沒有欠缺,
法院很快就會裁定,裁定書由法院送達執票人與發票人,
發票人在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如果沒有提出抗告,裁定就歸於確定,發票人如果起抗告,
亦不能阻止執行,抗告一般欠缺正當理由,會被法院駁回。確定後,
執票人可以聲請付與裁定確定證明書,連同裁定正本,提出於民事執行處,
查封拍賣債務人所有的財產以償還本票債務。債務人如果名下並無財產,
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債權憑證,等日後債務人有財產時,再進行執行程序。

而支票退票,債權人可依支票的票據關係,向發票人起訴,請求給付票款,
此外可持遭退票之支票依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由以上本票、支票債權之保障比較,可以知道本票比支票在行使權利時,
更能保障債權人的利益,我們特別列出以下六點收受支票時,保障自己權益的注意事項:
一、最好先向付款的金融機構查詢發票人的信用及是否為拒絕往來戶。
二、支票如非交付者所簽發(一般所稱的客票),應請其背書,
最好親自看他簽名蓋章,但實務上認為如果支票背面所蓋圖章本身標明專用於某種用途
(如收件之章)之字樣,而與票據之權利義務無關者,則所蓋圖章,不生背書效力。
三、檢查支票上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是否完備,共有六項:發票人簽名、金額、
支票二字、付款人商號、發票年月日、付款地、無條件支付之委託。
四、發票人的印章必須清楚,不可模糊或重疊。
五、發票日已超過一年的支票不要收。因為對支票發票人的追索權只有一年,
超過一年發票人可主張消滅時效。
六、記載受款人的支票,背書的簽章,與正面所記載之姓名或名稱是否相符。
總之,收受票據寧可睜大眼睛,看清楚問仔細,免得日後出了問題,後悔莫及。

ppp0600 2007-11-27 05:07 PM

引用:

作者: atie (文章 1850725)
一般在書局即有在販售
本票:指發票人簽發一定的金額於指定的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受款人或執票的的票據。
....... 恕刪

阿姨好厲害,拍拍手,難怪天師愛你喔 :on_12::on_12::on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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