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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包養」開玩笑 警方函送窮學生
大學生沒錢拍電影,在部落格突發奇想寫下「誰是有錢人,來包養我」,雖然有註明「我是開玩笑的」,這名大學生還是被警察函送!函送理由是說,在網路上寫包養還觸及金錢,有暗示性交易;雖然檢察官最後不起訴,不過,大學生寫部落格被移送,已經永久留下記錄了!
寫部落格,你敢再寫「包養」2個字,小心被當成網路援交,警察伯伯會把你函送喔!蔡同學:「我們只是在突顯困境,然後警察他們一直要針對『包養』這2個字來函送,我有註明開玩笑,這樣也不行。」 蔡同學說自己很無奈!他為了拍電影,在這篇部落格抒發沒錢心情,警察辦案,電腦輸入關鍵字「包養」,2個月後找上他!蔡同學:「如果是警察到我的部落格留言說,我要包養你,然後我說好,然後我被抓到,我真的沒話說,可是我沒有這個動機啊!」 最後檢察官認定不起訴處分,不過20歲的青春污點,已經紀錄在刑案資訊系統裡,這事情有這麼嚴重嗎?警方這麼解釋。刑事局預防科組長韋愛梅:「只要是在網路上有散佈傳佈,足以性交易暗示的可能性,在法律上就是不容許,網路上有包養還有金錢,怎麼可能認為是開玩笑呢。」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我知道啦,警察有業績的壓力啦。」 也沒想到的是這篇包養文章,立刻爆紅,有網友調侃蔡同學被警察抓到囉,也有人批評警察有沒事找事做,還引來立委、藝人聲援,這下網友才知道「包養」這2個字在網路上是禁忌!不能亂寫喔! 新聞原出處 (TVBS) : http://www.tvbs.com.tw/index/ ------------------------------------------------ 個人評論 : 現在的警察杯杯....好像真的業績壓力蠻大的? 之前為了抓賭博業績~ 把雜貨店的小彈珠台當賭博工具~將八十幾歲的雜貨店老闆娘送法辦, 現在又看到這一類的新聞.....連"包養"兩個字都有事??? :on_72::on_72: 我個人認為: 包養 = 買包子來養我吧! 我會跟警察說~ 我肚子好餓~~要求網友買包子來養我~~犯法了嗎? ![]() ![]() "打炮"都可以說成是放鞭炮了~~~還有什麼是不能硬ㄠ的? |
請各位胞胞們千萬不要去包養社長、校長、司令...
:on_28::on_28::on_28::on_28: 如果真的錢太多;不好花;壓的各位喘不過氣來; 請拿出來,讓大伙兒一起使使便了,謝謝~! :on_28::on_28::on_28::on_28: 還有; 以後沒事請別再唬爛了; 唬爛一樣有機會被函送喔~ :on_28::on_28::on_28::on_28: :on_52::on_52::on_52::on_52: |
連寫了開玩笑都不行 :on_69:
看來以後大家開不得了的笑話 不能再玩 多行空隔後標上 "開玩笑的" 警察辦案是看方便與否 又添一筆~ |
真的有種"X"色恐怖跟文字獄再現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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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是很有幽默感與同情心的啦!!!
不過是想給他一個讓國家包養他的機會唄!!! 奇怪的是說要推翻中華民國都屬於言論自由了 說要被包養...居然比要推翻中華民國還嚴重 新的戒嚴...新的警總嗎?? |
檢警單位,為了台灣好,多抓點貪宫污吏吧,不要只會欺負無辜善良的老百姓,台灣的老百姓已經夠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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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嘛, 只會欺負弱小的老百姓, 不會去抓貪官汙吏和重大刑犯, 真是古代的明朝東西廠時代重現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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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大官才是在包養吧!!包養老百姓啊~!!不然怎麼有選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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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恐怖真恐怖。:on_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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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這兩字也是禁忌
警告百姓別反抗,不然查辦 就是代表暴力,代表是流氓 |
引用:
我還以為是 威脅 與 找碴 :on_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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