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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其中一張公投票,不是國民黨提的嗎?既然提了現在又說不投了,真的是反反覆覆,變來變去,與其說民進黨,國民黨我看也差不到哪去,既然不投,當初就不要提阿,還浪費納稅人的錢,多印了一張公投票~~:on_61::on_61::on_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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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民進黨打的是不當黨產,不是不法黨產,為何要這樣打呢?原因當然是提不出不法的證據,敢打不法自己要先吃上官司,所以用不當來欺騙他們的支持者 2.公投是不能表決憲法條文的,更不能表決國家領土 公投創制複決中的創制法源,公投的功能在於解決立法院無法解決的事務,或是地方上有爭議的政策,所以公投寧願備而不用,當要用的時候就表示非常的神聖,所以對於公投要先有所了解 才能去下判斷 所以這次題目的確是毫無意義 民進黨提的是法律層次的議題,法律就能解決的事務根本不需要公投 國民黨提的反貪腐,更是早已是全民共識的議題,更不需要公投 所以順便回答crd1871大大的問題 國民黨提公投是不得已的,2004年公投綁大選殷鑑不遠,所以當民進黨決定公投綁大選的時候不得不跟進讓民進黨無法因而得逞! 國民黨在公投連署的時候就不怎認真去連署,剛過門檻就停止連署馬上送件,所以由此可見他們從頭到尾根本就是反對這樣形式的公投 拒領公投票也是人民的權利,人民有表達不贊成這次公投的權利所以拒領公投票! |
公民投票類似創制複決,僅其適用範圍較廣而已
與憲法所指的 複決 不同 複決 顧名思義 對於現有的法條由人民再次表決 可有可無(為何這麼說,因為制憲以來事實就是重無實行過) 而修憲最後一道程序的公投是必須的 所以 公投 不該等同 (創制)複決 當初是不想把事情搞複雜 才把公投法立出 間接把 人民的創制複決權 實現 並 界定清楚 至於"不當"黨產 那是民進黨搞出的 民粹 手法語言 (因此不想跟著用 不當 之詞) 個人也無指稱 有不法黨產 的存在 只是簡言之 就公報上所言 把 合法的取得 歸類排除 好比是 馬案一樣 沒有法條指名道姓 特別費是公是私 所以我們只就法條上的合法規定來講 (而檢察官就陷入 特別費是公是私 的迷失) 有點無聊的解釋 看看就好 沒必要為此耗費寶貴時間 :on_14: |
引用:
小弟實在懷疑他國中有沒有畢業... 因為台灣沒有黃金如何發行新台幣??? 故宮的文物是那裡來的??? 是不是總統候選人就可以睜眼說瞎話??歷史可以亂搞??:on_37: |
引用:
這一題的標準答案是;:on_07: 「黃金、故宮的文物... 都是大陸的船... 自己要把他們運來台灣的」 :on_52::on_52::on_52::on_52: :on_14::on_14::on_14::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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