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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與 計程車司機??
吳伯雄:國務費文件解密 下週可能有消息
中國國民黨發言人陳淑容今天說,部分中常委在中常會上發言,希望總統馬英九應積極除弊,徹查過去的弊案,包括國務機要費案相關文件解密等。因此,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在會中表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相關文件解密,下週可能會有消息。 國民黨下午舉行第十七屆中常委最後一次中常會,二十六日即將改選中常委。陳淑容下午受訪時指出,包括李全教、洪玉欽、謝坤宏等中常委,都認為馬總統應積極除弊,徹查過去弊案,例如前總統陳水扁所涉的國務機要費案,相關文件應儘速解密。 陳淑容表示,吳伯雄在會中表示,有關國務機要費案相關文件解密,不是總統能決定要解密到什麼等級,但下週可能會有消息。 另外,陳淑容指出,中常委徐中雄與陳釘雲發言肯定行政團隊在卡玫基風災第一時間勘災,並派遣國軍疏浚救災,顯示行政團隊已上緊發條,表現不錯。 徐中雄在會中為國防部長陳肇敏抱屈說,陳肇敏在卡玫基風災後下鄉勘災被一名民眾「嗆聲」,但媒體只看到嗆聲,沒看到隨後這名擔任計程車司機的嗆聲民眾被其他民眾「圍起來」。 徐中雄指出,一般民眾對國軍協助救災、國防部長下鄉勘災都是給予正面評價的;但媒體報導錯誤,會讓民眾以為陳肇敏下鄉不受歡迎,但事實卻相反。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439029.shtml ==================== 個人要講的不是報導題目 "吳伯雄:國務費文件解密 下週可能有消息" 而是藍字 想說 我們很多的媒體大 實在很邪惡的說 就喜歡剪貼劇情 報灑狗血的負面新聞 想不到那位赤青的 居然是位計程車司機 想必 要麻不是位 政治立場相反的司機 就是位 生意清淡 閒著沒事幹的 牽拖司機 台灣轉行當計程車手好像很簡單的說 ?? (但這行跨行限制也太簡單了吧 早期就有很多性前科犯從事這行 96年止統計有前科的司機就占27%) 會走這一行的 如果沒有好的品行與EQ 好像往往人很容易走向偏激面 的說 (像個人有位親戚個人聽他說話就很有此感觸) |
週刊指耍特權施壓台電 程仁宏求償100萬元
新任監委程仁宏不滿壹週刊報導他耍特權施壓台電,今天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對提出侵權訴訟,要求壹週刊撰稿記者朱明登報道歉,並賠償新台幣一百萬元,賠償金將捐給公益團體。程仁宏指出,他發現台電高壓路線施工,有危害學童安全之虞,才前往瞭解,並無濫權等情事。
壹週刊報導,程仁宏因新居「官邸豐華」位於電纜地下化工程前,竟運用特權向台電公司施壓,要求立即停工並變更施工路線。台電高層不得已下令暫時停止工程。 程仁宏表示,他於六月十七日發現台電在住宅附近施工,事前無任何資訊,才前往台電台北供應處了解,才驚覺是高壓路線施工,當時他未被提名為監委,是以居民身分了解居住環境變遷情況。 他說,台電捨近求遠將高壓電移到原無高壓電經過的志成街及福林國小幼稚園教室,而學童長時間暴露在高壓電電磁波中,有罹患白血症的危險。壹週刊應探究台電黑箱作業原因及危害學童安全問題,才能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程仁宏強調,他在消基會擔任逾二十年義工,長期捍衛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如今發現台電高壓電地下化的路線規劃,竟是黑箱作業,危害學童安全,損害居民權益,才出面了解,並無濫權等情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439031.shtml ================== 客觀們看看 這就是 "剪貼"新聞 六月十七日 還未被提名為監委 就被從時間上剪貼成 "耍特權施壓台電" (說起來 程仁宏 也蠻知道打蛇打要害的說 告週刊 不如告報導記者 的說 ...^^") |
這幾個月下來
新聞媒體等的報導 讓我覺得新聞愈來愈不專業了 取而代之的是專挖人隱私與報導不真實之偏頗報導 只需在斗大且聳動標題後打上?好像就可以避開相關責任 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加班、上史版還比較有趣咧:on_07: |
打李登輝時代開始...政客利用媒體炒作
結果轉變成媒體熱中炒作政治新聞 風氣使然...媒體不炒作...哪來的話題呢?? 要端正風氣...必須由政府開始 就像敗壞風氣的是政府 解鈴還須繫鈴人 政府若肯端正行事 那這種歪風自然就會減少吧!!! |
媒體誤導大眾的案例不勝枚舉。
1. 幾年前發生過玻璃娃娃被同學不慎摔死,而該同學被告賠償的訴訟案。乍看之下,大家都會為那同學叫屈。事實上,那位玻璃娃娃平時就有一位好友背他上下樓梯,那天剛好好友請假,所以玻璃娃娃就不想上體育課(身心嚴重障礙學生本來就可以不必上體育課),而那位同學硬要玻璃娃娃接受他的好意,而那天下雨自己卻又太粗心大意,結果害玻璃娃娃摔下樓梯致死。就算那位學生是好意,問題是人家玻璃娃娃都拒絕了,他霸王硬上弓,自己又不小心一點,這多少都要負道義責任。可是媒體幾乎都以膚淺的眼光來報導,那位同學變成好心沒好報,完全一副無辜受害者的模樣,法院最後也判決這同學不必賠償。 2. 以前也發生過某一個國中註冊組職員好心沒好報的事件。每學期開學總是有學生還沒繳註冊費,學校一催再催還是賴著,因此該校就規定開學未繳註冊費一律記小過,但是記小過日後學生紀錄會留下汙點,所以那位職員便要求未繳費學生罰寫一百次我要按時繳費來代替被記過。老實說,這職員原先真是一片善意,但是經過媒體有色眼鏡放大以後,變成眾矢之的,最後自己還被記過。這職員當初只要按學校規定,直接給那些未繳費學生記過,自己就不會惹禍上身。有時看著這種報導,還真覺得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3. 以前某一技術學院有一「大學生」偷竊機車車棚一頂安全帽,由於那頂安全帽太炫、太特別了,全校就這麼一頂,好死不死,這小偷要騎出機車車棚時,正好碰到物主,被物主認出,雖然逃走了,但是車號也被物主記了下來報案。警方循線逮捕後,那小偷居然覺得事不關己,才一頂安全帽而已,沒甚麼大驚小怪。小偷家長來到警局以後,就跪下來乞求物主、警察放過他們的孩子,但是這小偷已經年滿十八,所以還是面對一場牢獄。這原本就是一件很單純的事件,但是新聞報導之後,記者居然加上幾句話,大意就是,老師到底是怎麼教的,怎麼會教出這種孩子,所以學校老師難辭其咎。這些記者每天在社會行走,難道不知道教育之所以失敗,家長和整個社會要負起最大的責任。老師碰學生幾下,馬上就可能挨告,在這種病態社會下,一律不准體罰,不明哲保身的老師很快就會砸破鐵飯碗。最應該負起這件偷竊案責任的對象,除了那小偷外,就是小偷父母了,今天走到這種地步完全是自作自受。 台灣今天這麼亂,沒有出現有遠見、有擔當的政治家固然是原因,但是媒體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唯恐天下不亂更是要不得。 |
引用:
所以,記者不思考,只為拼業績而亂報導,真的可以告記者的話就要好好的使用, 不但可以端正風氣,也可以讓他們引以為戒,最少可以公正些, 不然告公司哪有用,裡面的律師都練就一身銅筋鐵骨,尖牙利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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