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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氣死人了,又是直銷 ...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33606.html)

getter 2008-07-31 10:08 PM

氣死人了,又是直銷 ...
 
我長輩最近作了一種直銷 ...

要先入會員並繳交 5 萬餘元的會員金才能銷售 ...

過分的是,長輩未經我的同意擅自將我的名子拿去用、還有我哥的名子也是 ...

還幫人墊錢入會員,先後已花費約 40 萬餘元 ...

這要怎麼處裡 ... 還有直銷公司要如何查察他的合法性?

直銷公司名稱 NICOLABS (尼爾) google 抓一推

註:商品也很貴 1 瓶藥丸狀的食品要價 3,XXX 元

包裝本身全是英文,無中文標示,也找不到 GMP 食品或衛生許許可字號

會有何種的法律問題呢 ?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7-31 10:23 P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1998252)
我長輩最近作了一種直銷 ...

要先入會員並繳交 5 萬餘元的會員金才能銷售 ...

過分的是,長輩未經我的同意擅自將我的名子拿去用、還有我哥的名子也是 ...

還幫人墊錢入會員,先後已花費約 40 萬餘元 ...

這要怎麼處裡 ... 還有直銷公司要如何查察他的合法性?

直銷公司名稱 NICOLABS

會有何種的法律問題呢 ?



這個專業的問題還是要

拜請 拜請 史版水區的薑王爺 :on_14:

Come On 大家一起來....


有請 John 大大 開釋

菊海羅盤 :on_14:

cara551977 2008-07-31 10:24 PM

等於是你被他拿去做人頭

你可以跟他收費耶

壂錢當然是他的是ㄚ

先清楚它是哪一家直銷

打電話去消基會問問這一家有沒有被告過

就知道有沒有問題了ㄚ

cara551977 2008-07-31 10:26 PM

有請匠王爺
(雙手合十)

快來幫幫大家解惑阿

a471 2008-07-31 10:46 PM

冒用人家的個資....先把親戚告了再說!:on_83:

要死自己死~別拉人家墊背....:on_83:

貪那種錢的不是笨蛋就是蠢蛋,40萬?.....拿的回來才怪

要這麼好賺郭董、王董幹麻不去做那行.....

money 2008-08-01 01:54 AM

台北的24H誠品敦南店,
就有很多做直銷的人~會去那邊搭訕莫生人,主動和你聊天,
騙你說他們有一個讀書會.或是什麼自己是開餐廳的,
等你去了之後...才知道是X麗的直銷業務,

簡直是銷費人們的熱情心!

JOHN 2008-08-01 02:10 AM

G大

看了您的標頭,小弟有點擔心您會氣壞了身體

最近才看到水區有"智慧之語"

"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已"
請先消消氣!

您的問題還算複雜
不過每個事件都有簡單處理法

分成幾個區塊來回答
希望您能滿意

一、長輩冒用您名義的部份

這個部份小弟也只能雙手一攤,聳個肩。無言.....

我們都知道刑法中的竊盜罪是"公訴罪"
不過同法也有明文規定,三等親內的竊盜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的
連"偷錢"在三等親內公權力都不涉入了,那...........

既然是親長
估計您大概也"告"不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用........."賴"的吧!

代墊款....能賴就賴吧!(親情之事,小弟不才,實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也許.....一皮天下無難事!

二、直銷本身不違法。只有以"斂財"為主要手段的"老鼠會"才是違法組織

三、該公司是否有設立登記

這部份倒不建議您花時間去查詢,因為公司登記在台灣採開放主義。有"錢"就可以登記成立公司。有"場所"就可以申請營利事業登記。

四、合法性

引用G大所言"商品也很貴 1 瓶藥丸狀的食品價 3,XXX 元"

這個部份可能G大有筆誤。如果對方是賣"藥"的,那問題就一大"拖拉庫"了。
為了節省篇幅,只能在確認為賣"藥"後,另為回應
一般此類直銷公司販賣的是........."健康食品"

五、還有沒有其它法上的問題

有!也是一大堆!

請恕小弟不列條文內容,只能簡答

1.進口健康食品需先送行政院衛生署 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取得合法販售之許可證後才能販售。違反此規定檢驗局得扣留、沒入、銷毀該商品,並依商品檢驗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處以罰鍰

2.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17條規定進口食品需有詳細的中文標示及中文說明書。違反者,可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不遵行者沒入銷毀,同法第31條第33條定有罰則

3.市售包裝「膠囊、錠狀食品」,需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中多項規定,如外包裝要有"食品"二個字,且此二字不得小於"商品名"。..........

4.健康食品不得有"療效"及會使人誤以為有"藥效"的廣告字眼。這部分違反"藥事法"。罰則非常重,可罰款二十萬至五百萬元。(不過如果沒有"療效"這類的直銷公司大概也沒有生存的利基了)

5.若在國外為"藥品",卻在台灣以"食品"販售,這部份就罰得會"很痛"了,六十萬至一千五百萬元整的罰鍰

6.還有不少..................只是,能看得到這行的網友,已經值得小弟感動得..................

........................................
這類的直銷公司在入會時建請一定要
詳細了解並謹慎考慮
入會時所簽條款,極有可能對會員非常不利
往後如有糾紛,會大嘆"早知當初...."

912456234 2008-08-01 04:49 A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1998252)
我長輩最近作了一種直銷 ...

要先入會員並繳交 5 萬餘元的會員金才能銷售 ...

過分的是,長輩未經我的同意擅自將我的名子拿去用、還有我哥的名子也是 ...

還幫人墊錢入會員,先後已花費約 40 萬餘元 ...

這要怎麼處裡 ... 還有直銷公司要如何查察他的合法性?

直銷公司名稱 NICOLABS (尼爾) google 抓一推

註:商品也很貴 1 瓶藥丸狀的食品藥價 3,XXX 元

包裝本身全是英文,無中文標示,也找不到 GMP 食品或衛生許許可字號

會有何種的法律問題呢 ?

直銷要來找我拉 只要100元入會就好 哈哈:on_50: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8-01 07:24 AM

引用:

作者: JOHN (文章 1998367)
G大

看了您的標頭,小弟有點擔心您會氣壞了身體

最近才看到水區有"智慧之語"

"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已"
請先消消氣!

您的問題還算複雜
不過每個事件都有簡單處理法

分成幾個區塊來回答
希望您能滿意

一、長輩冒用您名義的部份

這個部份小弟也只能雙手一攤,聳個肩。無言.....

我們都知道刑法中的竊盜罪是"公訴罪"
不過同法也有明文規定,三等親內的竊盜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的
連"偷錢"在三等親內公權力都不涉入了,那...........

既然是親長
估計您大概也"告"不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用........."賴"的吧!

代墊款....能賴就賴吧!(親情之事,小弟不才,實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也許.....一皮天下無難事!

二、直銷本身不違法。只有以"斂財"為主要手段的"老鼠會"才是違法組織

三、該公司是否有設立登記

這部份倒不建議您花時間去查詢,因為公司登記在台灣採開放主義。有"錢"就可以登記成立公司。有"場所"就可以申請營利事業登記。

四、合法性

引用G大所言"商品也很貴 1 瓶藥丸狀的食品價 3,XXX 元"

這個部份可能G大有筆誤。如果對方是賣"藥"的,那問題就一大"拖拉庫"了。
為了節省篇幅,只能在確認為賣"藥"後,另為回應
一般此類直銷公司販賣的是........."健康食品"

五、還有沒有其它法上的問題

有!也是一大堆!

請恕小弟不列條文內容,只能簡答

1.進口健康食品需先送行政院衛生署 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取得合法販售之許可證後才能販售。違反此規定檢驗局得扣留、沒入、銷毀該商品,並依商品檢驗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處以罰鍰

2.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17條規定進口食品需有詳細的中文標示及中文說明書。違反者,可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不遵行者沒入銷毀,同法第31條第33條定有罰則

3.市售包裝「膠囊、錠狀食品」,需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中多項規定,如外包裝要有"食品"二個字,且此二字不得小於"商品名"。..........

4.健康食品不得有"療效"及會使人誤以為有"藥效"的廣告字眼。這部分違反"藥事法"。罰則非常重,可罰款二十萬至五百萬元。(不過如果沒有"療效"這類的直銷公司大概也沒有生存的利基了)

5.若在國外為"藥品",卻在台灣以"食品"販售,這部份就罰得會"很痛"了,六十萬至一千五百萬元整的罰鍰

6.還有不少..................只是,能看得到這行的網友,已經值得小弟感動得..................

........................................
這類的直銷公司在入會時建請一定要
詳細了解並謹慎考慮
入會時所簽條款,極有可能對會員非常不利
往後如有糾紛,會大嘆"早知當初...."


真是善知識 不才受教了:on_65:

money 2008-08-01 12:22 PM

我覺得~
或許真的有正派經營的直銷商,
但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往往都被一些不正派手段的直銷經營者給破壞了市場

打個比方~
在山區有很多攔順風車的路人,
你好心載了他,他一上車就開始利用手段來向你推銷產品,
這些所謂的煽客....利用人們的熱心.同情心來達到商業目的,

甚至裝說為了報答你的搭載,請你到他家喝飲料~
你一進他家,不買東西~~他就死也不讓你走了!

人們的熱心.對寞生人的關懷心
往往都被一些不肖商人給消費掉了~
等哪一天真的有人被困在山上,需要搭順風車的人....確反而攔不到車了!
因為人人都會害怕了!!

直銷也是一樣~
或許真的有好的直銷管道,
直銷~~直銷~~便利商店何嘗不是一種 [直接銷售]的方式?
但都被一些負面積極的人....想在短時間內,迅速獲得短利的人.....給破壞了市場機智!

getter 2008-08-01 12:40 PM

引用:

作者: JOHN (文章 1998367)
G大

看了您的標頭,小弟有點擔心您會氣壞了身體

最近才看到水區有"智慧之語"

"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已"
請先消消氣!

您的問題還算複雜
不過每個事件都有簡單處理法

分成幾個區塊來回答
希望您能滿意

一、長輩冒用您名義的部份

這個部份小弟也只能雙手一攤,聳個肩。無言.....

我們都知道刑法中的竊盜罪是"公訴罪"
不過同法也有明文規定,三等親內的竊盜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的
連"偷錢"在三等親內公權力都不涉入了,那...........

既然是親長
估計您大概也"告"不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用........."賴"的吧!

代墊款....能賴就賴吧!(親情之事,小弟不才,實在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也許.....一皮天下無難事!

二、直銷本身不違法。只有以"斂財"為主要手段的"老鼠會"才是違法組織

三、該公司是否有設立登記

這部份倒不建議您花時間去查詢,因為公司登記在台灣採開放主義。有"錢"就可以登記成立公司。有"場所"就可以申請營利事業登記。

四、合法性

引用G大所言"商品也很貴 1 瓶藥丸狀的食品價 3,XXX 元"

這個部份可能G大有筆誤。如果對方是賣"藥"的,那問題就一大"拖拉庫"了。
為了節省篇幅,只能在確認為賣"藥"後,另為回應
一般此類直銷公司販賣的是........."健康食品"

五、還有沒有其它法上的問題

有!也是一大堆!

請恕小弟不列條文內容,只能簡答

1.進口健康食品需先送行政院衛生署 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取得合法販售之許可證後才能販售。違反此規定檢驗局得扣留、沒入、銷毀該商品,並依商品檢驗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處以罰鍰

2.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17條規定進口食品需有詳細的中文標示及中文說明書。違反者,可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不遵行者沒入銷毀,同法第31條第33條定有罰則

3.市售包裝「膠囊、錠狀食品」,需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中多項規定,如外包裝要有"食品"二個字,且此二字不得小於"商品名"。..........

4.健康食品不得有"療效"及會使人誤以為有"藥效"的廣告字眼。這部分違反"藥事法"。罰則非常重,可罰款二十萬至五百萬元。(不過如果沒有"療效"這類的直銷公司大概也沒有生存的利基了)

5.若在國外為"藥品",卻在台灣以"食品"販售,這部份就罰得會"很痛"了,六十萬至一千五百萬元整的罰鍰

6.還有不少..................只是,能看得到這行的網友,已經值得小弟感動得..................

........................................
這類的直銷公司在入會時建請一定要
詳細了解並謹慎考慮
入會時所簽條款,極有可能對會員非常不利
往後如有糾紛,會大嘆"早知當初...."


真的~,真的是受您指導呢 !

不過確實是筆誤,是 "要" 價 ...,確實推銷的人有宣稱 "療效"。

包裝上無中文標示,也無GMP或衛生局的許可字號 ...,也沒有食品的中文字樣 ...

有看懂他的成分標示
語法:

NEW ZEALAND PINE TREE BARK EXTRACT,
VITAMIN C, NATURAL VITAMIN E, VITAMIN B6,
VITAMIN B12, ZINC SULFATE, SELENIUM,
FOLIC ACID & MANGANESE SULFATE

紐西蘭松樹樹皮汁,
維生素C,自然的維生素E,維生素B6,
維生素B12,鋅硫酸鹽,硒,
葉酸和錳硫酸鹽

沒有單位毫克 ...

感覺像是綜合維他命的感覺,一瓶約 60 粒裝,每粒約 60 元
比○存的每粒約 7 元來說,足足貴了 8.5 倍,且維他命種類少
少,還不如○存,至少 "○存" 還有投保"藥害責任險" ...
真的搞不懂 ... ,這等東西有啥好賣的 ...,若如宣稱的 "療效"?

為何不賣到醫院或藥局去ㄌ?

JOHN 2008-08-01 03:48 PM

其實回文的重點在上篇回文....虛線下的四行

這類的公司在入會時都會要求會員簽立"入會同意書"(名稱依實際不同)
(公司一般都會說,這都是形式上的條文啦,重點是這條有收到您的入會金啦,當成收據簽啦)
而這些契約多數是單務契約(只對單方有利的契約)

不管您懂不懂法律
法律制定的初始
對合約的雙方都會有公平、公正的保障

不過這些保障很多都是可以用簽立契約的方式"放棄"的

如果簽立合約,放棄了您的合法權力
未來如有糾紛時,是不可以再去爭取這方面的利益

這點是小弟比較擔心
而當事者最容易忽略的事
.........................................................................

今天早上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

他有一個友人要向銀行借錢
請他做保

在銀行對保簽約時他有些條款不明瞭,想要了解....

其中有一條,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

這條的意思以白話文來說........

當友人以不動產向銀行借錢時
一般保證人都會認為,不動產比借來的錢還多
我這保證人只是個"便"保證人...........安拉......

法律規定,借款不還時,銀行應先拍賣不動產,不足的部份才能再向保證人求償
也就是追償債款有"先後"之分

如果您放棄了"先訴抗辯權"
那銀行如果認為拍賣不動產"費時又費力"
而保證人有現金在某銀行
可以不經拍賣不動產。直接扣押保證人的現金取回債權

保證人已經放棄了"先訴"權,當然也不能再"抗辯"了

只要簽了這條
"保證人"的法律地位就和"借款人"一樣了
都是"共同債務人"

"不動產"不管值不值錢,銀行都會在"最後","萬不得已"才會去處理它了

微風輕狂 2008-08-01 03:51 PM

通常宣傳人為了自己的業積..都會大大宣稱有療效...

然而這些詞句.. 並不會出現在 它們的宣傳單或是產品介紹裡

這樣才可以規避責任..

我相信有正統的直銷..

我也有接觸過.. 但我不是很喜歡他們的方法..

每次都是希望自己有使用..才有足夠的信心去告訴別人這是好產品 所以你自己會購買(但不強迫)

為了要讓自己有信心.. 所以當然從自己認識的人開始推廣..

而且你要記得.. 你不是在做壞事.. 而是做好事..把好東西告訴給好朋友知道(只是東西比較貴)

如果你不會說..沒關係..我們有人會教.. 你只要把人帶到會場來.. 讓大家來幫你

然後每月都有業積..誰做的好有表揚..做不好要加油.上線也在看著你...

每年有什麼XX表揚大會..會包下XX會議中心.. 再把你的家人請上台.. 讓他們也可以因你而驕傲..

幾乎就是這樣一套流程...

我沒有好或不好.. 相信的人真的很多.. 不信的人也不少..

getter 2008-08-01 03:52 PM

引用:

作者: JOHN (文章 1998615)
其實回文的重點在上篇回文....虛線下的四行

這類的公司在入會時都會要求會員簽立"入會同意書"(名稱依實際不同)
(公司一般都會說,這都是形式上的條文啦,重點是這條有收到您的入會金啦,當成收據簽啦)
而這些契約多數是單務契約(只對單方有利的契約)

不管您懂不懂法律
法律制定的初始
對合約的雙方都會有公平、公正的保障

不過這些保障很多都是可以用簽立契約的方式"放棄"的

如果簽立合約,放棄了您的合法權力
未來如有糾紛時,是不可以再去爭取這方面的利益

這點是小弟比較擔心
而當事者最容易忽略的事
.........................................................................

今天早上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

他有一個友人要向銀行借錢
請他做保

在銀行對保簽約時他有些條款不明瞭,想要了解....

其中有一條,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

這條的意思以白話文來說........

當友人以不動產向銀行借錢時
一般保證人都會認為,不動產比借來的錢還多
我這保證人只是個"便"保證人...........安拉......

法律規定,借款不還時,銀行應先拍賣不動產,不足的部份才能再向保證人求償
也就是追償債款有"先後"之分

如果您放棄了"先訴抗辯權"
那銀行如果認為拍賣不動產"費時又費力"
而保證人有現金在某銀行
可以不經拍賣不動產。直接扣押保證人的現金取回債權

保證人已經放棄了"先訴"權,當然也不能再"抗辯"了

只要簽了這條
"保證人"的法律地位就和"借款人"一樣了
都是"共同債務人"

"不動產"不管值不值錢,銀行都會在"最後","萬不得已"才會去處理它了


又學到了 ...,真的要簽名的文件都要特別注意與小心 ... :on_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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