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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小心》蚊子停車場 監院要徹查
更新日期:2008/09/12 07:40 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天宣示,監院將嚴查多座興建於民國八十五年前後,但閒置至今的多座「蚊子停車場」。王建煊表示,當年審核通過、同意撥款的執行者,監院都將追究責任。 王建煊說,調查這些「蚊子停車場」,是希望讓正在推動「擴大內需」的劉兆玄內閣警惕,不要因急於推動地方建設,造成未來更多的蚊子館。 王建煊昨天下午與媒體茶敘時,宣示徹查「蚊子停車場」的決心。他說,這些停車場有共同特色:當年都是中央政府補助興建,大部分的案子造價都上億元,但由於市區土地徵收困難,這些停車場都蓋得很偏遠,民眾根本不願意進去停車,「幾年沒有生意,變成蚊子停車場。」 王建煊說,這些停車場興建時,形式上也都有評估報告,「寫得都很漂亮,未來會不足多少多少車位」,但問題是這些停車場都不在需要的地方。這些停車場興建行政程序合法,但造成浪費公帑等弊端,仍可對審核通過、撥款等各環節執行者究責。 目前正在調查南投名間、埔裡兩座「蚊子停車場」的監委馬以工說,「民國八十五年前後,有一位很愛搞BOT的行政院長,推動了一波大的擴大內需案,其中就包括許多停車場。」馬以工表示,現在的蚊子停車場,大多是那時建成的。 根據行政院網站資料,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擔任行政院長的時間,是八十二年二月至八十六年九月。 馬以工說,根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調查的清單,全台灣閒置的公共設施,總值差不多就是五百億,「差不多相當於擴大內需方案的經費。」 馬以工說,在上述「閒置公共設施」中,共有五十二座停車場,其中八座更被歸為「完全閒置」,馬以工表示,包括她在內,監察院將有多位委員投入「蚊子停車場」調查工作。 馬以工舉曾經在九十三年遭到監察院提案糾正草屯立體停車場為例,「這座七層停車場,是用最高等級的SRC(鋼骨混凝土)建造,每一個車位光建造成本,就高達九十五萬台幣。」 馬以工再舉例,另一個位於大裡的停車場,造價高達五億,「為了消耗預算,屋頂滿佈燈管,比我們這裡亮十倍」,而消防管線更是密密麻麻,遠遠超過政府規定的設置標準。大裡這座停車場,因為使用率太低,當地政府決定改作拖吊保管場,但決定之後,卻發現拖吊車進不了門。 馬以工痛批,這些「蚊子停車場」平時一毛錢都賺不到,但遇上了九二一地震等天災,還要花大錢維修,按美國處理這類建物經驗,根本應該徹底拆毀,這部分會在未來的調查中討論。 http://forum.slime.com.tw/newthread....=newthread&f=7 早該辦了!!! 浪費公帑..豈能坐而無視 監察院就辦個像樣的成績給我們看吧!!! 別又是耍花槍搞新聞就好 |
引用:
真的辦的下去嗎 ... |
基本上說要查這一種蚊子館,一點意義也沒有。
因為主事者早就下台,就算查到疏失,又能如何?? 選舉首長是靠選舉上台跟下台..就好比陳水扁下令核四停建,政策錯誤又能如何? 停車蚊子館,查到當時的行政院長連戰又能如何?記過處分嗎??要記連戰、陳水扁十支大過嗎? 政策錯誤嗎? 有哪條法律有說政策決定錯誤,必須要移送法辦?政策決定的當時,又那能判定是錯誤的? 經建會有一堆建設評估的手冊跟準則、範例,要做一項建設必須要提出很完整的的評估報告。 事實上..當政府高層決定做一項建設時,早就有答案了..底下官員只是用評估報告做出湊答案迎合高層的決議。 每一件都嘛是可行有效益的。 所以調查起來..政務官跟首長來來去去~~10多年前現在還在職的,只有領低等薪水,聽命行事的小小基層事務官而已。最後要承擔責任的..就只有這些小咖了,除了倒楣的承辦人以外,蚊子館早就已經是既成的事實,無法改變。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 覺得監察院這機關倒不如轉型成像廉政公署之類的機關,遠比這一種調查疏失的嘴炮機關來的有用。 |
引用:
不過既然擺了譜 我們就拭目以待唄 不過監察院的權限有限 就算查辦好像也是處罰的很輕 沒辦法送到法院的..只是記過之類的 所以偵辦下去..大概也不會很痛吧!! 就像那個前調查局長 洩漏機密給當事人 哈哈!!!不過是起訴兩年的刑期 換成我...不洩密才叫奇蹟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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