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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na 2008-09-23 02:59 PM

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文章 2031449)
感謝 barrielee 大 的回文...

是的.. 您說的沒有錯.. 高道德標準.. 所以.. 陳水扁的民調就等於人民對他的一種審判了

但是 台灣是有司法制度的.. 在任何人未經判決.. 那個人就等同無罪..只是涉嫌

水門案.. 尼克森 使用特赦.. 所以他是無罪的.. 既然他無罪..你就不能在公共場合說他是罪犯..否則你就犯了罪...

人們雖然私下都知道 他是有罪的.. 但是法律判決他無罪我就只能尊重....

這是我的論點... 也是基本.. 至於我們私下喜歡說他是個什麼像的人.. 那是私下的事

微風兒啊....我知道你個性恬和,不過某些時候是不可以這樣的唷,不然會很辛苦
我們現在的狀況是,台灣的司法制度可以為陳水扁一家大開方便之門
可以不出庭,可以把證人叫去扁辦公室盤問,可以事先藏匿公文
要大家尊重司法,司法必須先被尊重,而我們的司法人員率先拋棄了司法的尊嚴,你真的沒有辦法也沒有立場責怪大家不尊重司法呀,雖然這樣的行為是不可取,但是嚴格一點說,這並不是民眾的錯
你可以覺得我是在為自己辯護,事實上也是,我也不覺得自己是什麼好東西,不過我卻覺得現在不是心平氣和站在一旁看事態發展的好時機。如果我是孤家寡人或許可以吧,但是很遺憾的,現實上我做不到。想到家人,想到孩子們,想到我們以後留給子孫的是什麼未來,我實在做不到不愁不怨不恨
再說了,大家在板上罵罵政治人物,這很正常呀,電視台觀眾call in講的更不堪入耳。會叫的狗不咬人,沒有宣洩的管道才會變陰沉喔我看

微風輕狂 2008-09-23 03:05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031468)
陳水扁家族一共有3個案件,女婿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二審判有罪,最高法院認為刑期計算上有問題發回高等發院更審,第二個國務機要費案吳珍淑珍以貪污偽造文書被起訴多次不出庭,陳水扁部分還在查辦中,海外洗錢案他們家多人被列被告在辦理當中

而媒體及公眾是否有用"有罪無罪"來指控他?習慣上官員涉嫌犯案,幾乎都用哪個是什麼案報導如陳水扁"洗錢案",這種論調是否構成未審先判?


樓上的大大用了主觀的語言"土匪"來形容,請問他會構成犯法嗎?哪怕陳水扁看到提告"公然侮辱或誹謗",此為告訴乃論, 也要看檢方認知是否構成起訴或不起訴,最後法官心證,當事人提出辯解媒體報導合理懷疑土匪之說是有所本,實務上誹謗罪不一定會輸

因此,大大您說"既然他無罪..你就不能在公共場合說他是罪犯..否則你就犯了罪..."這句話針對樓上大大的論點顯然不適用,因為法院還沒判陳水扁有沒有罪,土匪一詞是否就是指控陳水扁一家有罪?基本上是有待相确!

不過..我倒發現有一個問題....
土匪一詞並非是指控有罪... 而在 侮辱或誹謗 是有可能成立的...
一個人侵佔公有地... 結果有人罵他不要臉.. 土匪.. 這點又是成立不成立...
可以思考一下.. 其實是很基本的...
我在此有說明.. 公共場所 和 私下 是不同的... 私下告知別人自己的看法.. 並不構成罪法..
但是 在公共場所 說出.. 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的罰責... 是嗎?..

barrielee 2008-09-23 03:21 PM

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文章 2031472)
不過..我倒發現有一個問題....
土匪一詞並非是指控有罪... 而在 侮辱或誹謗 是有可能成立的...
一個人侵佔公有地... 結果有人罵他不要臉.. 土匪.. 這點又是成立不成立...
可以思考一下.. 其實是很基本的...
我在此有說明.. 公共場所 和 私下 是不同的... 私下告知別人自己的看法.. 並不構成罪法..
但是 在公共場所 說出.. 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的罰責... 是嗎?..

微風兄:

美國及西方民主國家,鮮有政治人物及當官的告平民百姓,他們的理由是"權力不對等",因此,習慣於忍受選民的無理謾罵,更不要論被挖到什麼不當的事情

美國出兵伊拉克,我看到國際新聞民眾抗議拿起標語直指布希是"戰犯","殺人犯"要抓起來關...有多難聽就有多難聽,從未見布希會提告,美國人認為小蝦米對大鯨魚,誰要你是總統有權有勢,就要有容乃大接受任何批判

只有台灣的政治人物才會動輒告媒體告名嘴,在美國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事

即使這裡的大大用了情緒性的用語批評大官們,我個人是認為可以接受,不竟我們是總統的頭家,套用溫家寶的話"搞清楚政府是老百姓在養的",罵幾句有何不可?

barrielee 2008-09-23 03:51 PM

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文章 2031472)
不過..我倒發現有一個問題....
土匪一詞並非是指控有罪... 而在 侮辱或誹謗 是有可能成立的...
一個人侵佔公有地... 結果有人罵他不要臉.. 土匪.. 這點又是成立不成立...
可以思考一下.. 其實是很基本的...
我在此有說明.. 公共場所 和 私下 是不同的... 私下告知別人自己的看法.. 並不構成罪法..
但是 在公共場所 說出.. 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的罰責... 是嗎?..

補充一下,在台灣的誹謗罪法官的心證是很奇怪的難以預測

陳水扁被告指雷學朋等人在拉法葉有收回扣,但,事實上至今還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法官認為是公眾議題可以公平議論...因此,判陳水扁無罪

另一案,李登輝暗指宋楚瑜在2004大選後總統府前群眾抗議靜坐他自己跑回家打麻將,被宋提告最後老李敗訴,我跟同事閒聊時很納悶打麻將並非什麼壞事,為何會敗訴?如果說因打麻將不顧群招至社會觀感不好,但,宋楚瑜常常只出現一下現場的確是事實,打不打麻將有哪麼重要?即使沒法證明他哪段時間在打麻將,他又在做什麼?別人在為他抗爭,他在家幹什嗎?睡覺?

微風輕狂 2008-09-23 05:12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031475)
微風兄:

美國及西方民主國家,鮮有政治人物及當官的告平民百姓,他們的理由是"權力不對等",因此,習慣於忍受選民的無理謾罵,更不要論被挖到什麼不當的事情

美國出兵伊拉克,我看到國際新聞民眾抗議拿起標語直指布希是"戰犯","殺人犯"要抓起來關...有多難聽就有多難聽,從未見布希會提告,美國人認為小蝦米對大鯨魚,誰要你是總統有權有勢,就要有容乃大接受任何批判

只有台灣的政治人物才會動輒告媒體告名嘴,在美國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事

即使這裡的大大用了情緒性的用語批評大官們,我個人是認為可以接受,不竟我們是總統的頭家,套用溫家寶的話"搞清楚政府是老百姓在養的",罵幾句有何不可?

barrielee 大 ....你引用這點.. 我是可以接受...

但是 各地方有各地方的律法...

以理來說... 還是有爭議性的... 畢竟台灣不是美國...

barrielee 2008-09-23 05:25 PM

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文章 2031499)
barrielee 大 ....你引用這點.. 我是可以接受...

但是 各地方有各地方的律法...

以理來說... 還是有爭議性的... 畢竟台灣不是美國...

這不是法律問題,是文化差異罷,他們也有誹謗罪只是很少人會浪費時間去告,告了一個窮人老百姓要他坐牢還是希望他賠錢嗎?

我們的觀念需要改變就要向先進國家看齊

不過大可放心,我想陳水扁等人不會無聊到天天上網路政論區看看有沒有人在罵他,要應付名嘴及水果報就夠他們政治人物頭痛,拿小老百姓出氣會告不完:on_14:

微風輕狂 2008-09-23 05:30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031505)
這不是法律問題,是文化差異罷,他們也有誹謗罪只是很少人會浪費時間去告,告了一個窮人老百姓要他坐牢還是希望他賠錢嗎?

我們的觀念需要改變就要向先進國家看齊

不過大可放心,我想陳水扁等人不會無聊到天天上網路政論區看看有沒有人在罵他,要應付名嘴及水果報就夠他們政治人物頭痛,拿小老百姓出氣會告不完:on_14:

這倒也是啦....

他要告的人... 可能法院在排審期時...就要排上100年吧... :on_32:

ppp0600 2008-09-23 08:28 PM

這感覺像是帝制的遺毒,皇上是最大的,招惹皇上,就是跟自己的腦袋過不去,
只不過灌了民主頭銜,他砍不了你的頭,還是要告死你,只是在昭告,我是退休的太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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