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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唸書的學長就是這樣......對方調戲他的女友,而他也很MAN的把對方打的重傷,正
在行光合作用......後來聽同學說那女孩子在他入獄後都沒去看過他..... 法警說....兩個輸家 一個因為一時衝動而坐牢.... 一個因為踢到鐵板而報廢.... |
引用:
否則起了衝突自己受傷連身旁的女人也保護不了,不是明智之舉。 |
我才不要跟他們一般見識,我有我的品味,他有他的粗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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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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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法:
1.被調戲.... 就說 "不要理他" 然後把人帶開 2.被撞到等.... 先關心他有沒有怎麼樣 之後再看情況說話 3.車禍.... 不管女朋友有沒有在身邊 我們都要據理力爭 因為那是我們的愛車呢! 想法: 我覺得動手是不明智的選擇 1.她不希望你受傷 2.會對你的暴力留下不好印象? 3.受傷的人最大 萬一是對方受傷....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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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小白就不要見識, 太過份我會橯虎爛天宮的大尾的, 出來
嗆聲~ :on_54: |
引用:
台北的話 可以找的人就很多了:on_79: |
係命要顧,俗仔蒙做............
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材燒....... 我承認我是俗仔 :on_44: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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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跟蓄意很明顯不同 視程度有不同反應吧
另外這個時代一個不起眼的人也可能事後:hjikolp::badass: 為了另一半的安全~還是小心為上 |
小弟是俗辣的愛好和平者
曾經也為此事被前女友看不起 最後也分手啦 之前小弟因待轉而停下來...結果被一個人逆向撞到 她覺得要討公道...為何我要不了了之 我是覺得...當初就沒上警局了 事後的話誰都會說...能爭到哪裡 他老爸還丟下2000就走 還不夠我修車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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