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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2008-11-20 05:15 PM

新移民:為什麼我沒有?
 
更新日期:2008/11/20 16:18

首富郭台銘可以領3600元的消費券;總統馬英九女兒長期在美,可以領3600元的消費券;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被收押,也可以領3600元的消費券。但嫁來台灣逾五年的越南新娘小玄卻不能領消費券,小玄今天帶著孩子、丈夫前往行政院門口,大喊「歧視!」

頂著冷冽寒風,一群外籍配偶抱著孩子,站在行政院門口,大喊「人民無大小、貢獻一樣多、反對消費券歧視!」「抗議差別待遇、新移民要消費券!」「反消費券歧視、要平等對待!」

五年前嫁來台灣的小玄,因為拿不出財力證明,因此沒辦法申請身分證。她抱著可愛的二歲兒子一起前來抗議。小玄說,「我不是為了3600元,我要討一個公道。」「台灣人在國外可以領3600元,我嫁到台灣那麼久,工作也繳稅,為什麼沒有消費券?」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張育華說,全台灣有40萬的婚姻移民,其中有28萬2000多人還沒有取得身分證。這些新移民多數處於台灣社會底層,跟著老公當黑手、賺家計,為何不能領消費券?

抗議民眾扮成陳水扁、馬英九、郭台銘,並指出,因為涉嫌貪污的陳水扁人在看守所可以領消費券3600元;馬英九的女兒馬維中,人長期待在美國,可以領消費券3600元;郭台銘有千億身價,可能根本不稀罕3600元的消費券,但還是可以領。

張育華說,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新移民不能領消費券,卻得一起幫忙還「消費券欠債」,實在有夠荒謬。

本則新聞由聯合新聞網提供 2008/11/20

http://news.msn.com.tw/news1056070.aspx

就算通通有獎...還是有人要不平則鳴的抗議啦!!!
新移民為何不能領??
他們也有對這個社會提供貢獻呀!!!
那坐牢好幾年的...又為何可以領呢?

我個人是很不贊成這種施捨發放的行為
3000元對一個人來說根本沒啥大用
卻對政府是一個龐大的開銷
這樣就能促進消費交易
那政府乾脆提高免稅額度--每個人減少3000元的稅金
還能更讓人拍手叫好啦!!!

anotherlevel 2008-11-20 11:38 PM

『新移民』的人數已經超越原住民的人數了

政府再不關注這個問題

遲早會出事

fishiii 2008-11-21 12:10 AM

台灣族群的包容性沒有像美國那樣大(雖然美國內部也很多矛盾),族群問題常被政治人物操作。
當新移民的後代成長,並產生政治或社會運動領袖時,這是另一個新族群。為了表面上的和諧,政府做刻意的平等,成立了原住民委員會、客家委員會、退輔會、蒙藏委員會,以示公平。
如果這樣下去,新住民有領袖領導聚合形成一股足以影響選票的力量時,不久就會有新住民委員會了。
個人覺得成立一堆族群委員會,更是強化了這些矛盾。不想辦法讓台灣的族群融合問題降低,選舉時操弄省籍情結的問題,一旦發展成操弄種族仇恨時(就像清朝移民時期,泉州、漳州跟客家人的械鬥爭搶地盤、平地人與原住民的鬥爭),就糟糕了。

elna 2008-11-21 10:34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059725)
我個人是很不讚成這種施捨發放的行為
3000元對一個人來說根本沒啥大用
卻對政府是一個龐大的開銷
這樣就能促進消費交易
那政府乾脆提高免稅額度--每個人減少3000元的稅金
還能更讓人拍手叫好啦!!!

我覺得免稅這個方法不太適用
因為稅制是很囉唆的東西
與其免稅,不如增加某些企業的稅賦,畢竟有些產業享受政府優惠那麼久也不回報一下,這樣不合理呀
再說免稅只能減輕有薪階級的負擔,對於已經很慘的經濟只怕沒有多大效益吧

YaYa07 2008-11-21 02:03 PM

引用:

作者: elna (文章 2059989)
我覺得免稅這個方法不太適用
因為稅制是很囉唆的東西
與其免稅,不如增加某些企業的稅賦,畢竟有些產業享受政府優惠那麼久也不回報一下,這樣不合理呀
再說免稅只能減輕有薪階級的負擔,對於已經很慘的經濟只怕沒有多大效益吧

啊!!!誤解啦!!!這是政治迫害呀!!!

提高免稅額...是只提高個人的免稅金額啦!!!
怎會麻煩呢??

經濟不景氣...再加重企業的稅負
大姐!!!你要企業都落跑或關門嗎???
妳的意思該說是廢除那些很賺錢的企業小受優惠條例啦!!

其實整個世界的不景氣大衰退下
想要振興經濟...促進消費....那是緣木求魚的企圖
這時該是盡量節約才是上策吧!!!
只有靜待經濟迴轉時...才可能有機會振作
如今該是搞好教育...整頓風氣的時候吧!!!

YaYa07 2008-11-22 11:02 AM

消費券發放 16萬新移民規畫納入

更新日期:2008/11/22 05:23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主張,消費券發放對象應納入十六萬餘名新移民。據悉,府院對此意見高度重視,儘管行政院高層昨天表示仍未完全定案,但已委託內政部長廖了以本周進行詳細規畫。

預計消費券經費可望納入新移民,因此將多增加五億八千元,舉債的總預算逾八三五億元。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指出,目前台灣的婚姻移民分成七種,總計達十八萬四千多人,這七種當中,有兩萬三千多名是領大陸配偶「團聚證」,還未真正領到居留權,扣除這兩萬三千多人,剩下的十六萬一千多人當然有資格領取。

徐中雄表示,不管外配或陸配,都是新台灣之子的父母,他們擁有居留證,就代表婚姻是真實的,既然是真實婚姻,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在未取得國籍之前,都應被視為「準國民」,可享有各項基礎公民權。

婚姻移民分成七種,可歸類為外籍配偶與大陸港澳配偶。據徐中雄辦公室統計,外配分成三種,持有外僑永久居留證有三五三四人,持有外僑居留證有六七一四七人,無戶籍國民(含規劃尚未定居)台灣地區居留證則有一四七七五人。

另大陸配偶分成四種,領有團聚證有二三二八七人,港澳配偶居留證有七四一人,依親居留證有四五四○八人,長期居留證有二九六○一人。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8/11/22

http://news.msn.com.tw/news1058248.aspx

有抗議就有了
該說是從善如流呢???還是.................
話都是人說的...就看個人的立場吧!!!

elna 2008-11-24 10:20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060034)
其實整個世界的不景氣大衰退下
想要振興經濟...促進消費....那是緣木求魚的企圖
這時該是儘量節約才是上策吧!!!
只有靜待經濟迴轉時...才可能有機會振作
如今該是搞好教育...整頓風氣的時候吧!!!

理論上不景氣節約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大家都節約那是不行的,我記得以前的通貨膨脹就是因為大家都窮都省導致一發不可收拾
當然也有可能是我怪錯責任方,也許通貨膨脹不是因為大家都不花錢
可是當大家都省的要命的時候,很多新興產業會泡沫化,尤其是服務業,可能會一一倒閉,這樣好像會造成失業率增加耶
我覺得現在真是兩難的局面呀....景氣真的太差了
不過我基本上還是要給馬英九一點點小小的贊賞。他終於開始幹正經事了,之前根本都在瞎忙,等這麼久才有動作。雖然是不精明的做法,但是比起八年經濟衰退卻還能沾沾自喜的扁政府,他們總算是起步了
鴉大,整頓風氣要先把名嘴關起來吧,只要他們不要說的比唱的好聽,我覺得台灣的風氣會好。教育?我覺得洗腦比較快,因為教師現在已經被家長污名化了,不會有人要淌這種渾水

barrielee 2008-11-24 05:05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060431)
徐中雄表示,不管外配或陸配,都是新台灣之子的父母,他們擁有居留證,就代表婚姻是真實的,既然是真實婚姻,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在未取得國籍之前,都應被視為「準國民」,可享有各項基礎公民權。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8/11/22

http://news.msn.com.tw/news1058248.aspx

法律上有所謂"準國民"?如果還沒拿到身分證前,外藉配偶又沒生子女,老公外遇或外配出軌因此訴請離婚,外配還可能取得台灣國籍嗎?

每個國家的新移民取得國藉都有一定年限的規定,一天沒拿到國民身分證就不能享有該國的公民權利,何況消費券的發放是政府的臨時經濟措施,按照身分證戶藉發放

個人認為政府是不該退讓,這是無可奈何的事!

香港友人的弟弟娶大陸新娘,香港是大陸的特區他的弟媳從結婚小孩子現在都上小學才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之前什麼社會福利都沒法享有當然包括不能工作

娶外藉新娘的台灣新郎就要有這種覺悟,沒有什麼好抱怨!

ps:如果大家還有印象,早前洗門風事件的印尼新娘阿珠嫁來台兩年,因事情鬧大令夫家丟臉最後離婚收場,他的居留權滿及在台的婚姻消失,自然要回老家印尼,能把這類人口當成準國民發消費券?政府要為了發他們3600還得要個案審查,浪廢多少人力成本!

YaYa07 2008-11-25 03:26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061518)
個人認為政府是不該退讓,這是無可奈何的事!

換個角度想吧!!

發放這筆錢的目的是什麼呢??
難道是因為有功勞才發的嗎??
當然是想要透過大家的手去刺激消費吧了

如果以此來看....當然是發給越多人越好
只要能在本地消費的人...就不需要計較太多了
反正3600元只是鼓勵大家出去買點東西啦!!!
誰拿了這筆錢都要去市場上花掉的啦!!
以政府的立場來看...當然是越多人拿到越好啦!!
聽說連華僑都能領到
會去領的人就必須到台灣來使用
我想目的不就是想讓本地市場多點消費啦!!!

讓更多人可以領到這筆錢是正確的作法
只是效果不會太長久的吧!!!

barrielee 2008-11-25 04:47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061909)
換個角度想吧!!

發放這筆錢的目的是什麼呢??
難道是因為有功勞才發的嗎??
當然是想要透過大家的手去刺激消費吧了

如果以此來看....當然是發給越多人越好
只要能在本地消費的人...就不需要計較太多了
反正3600元只是鼓勵大家出去買點東西啦!!!
誰拿了這筆錢都要去市場上花掉的啦!!
以政府的立場來看...當然是越多人拿到越好啦!!
聽說連華僑都能領到
會去領的人就必須到台灣來使用
我想目的不就是想讓本地市場多點消費啦!!!

讓更多人可以領到這筆錢是正確的作法
只是效果不會太長久的吧!!!

這一項臨時的政策,當初設定還有排富條款,因此,並非徐立委所說的"基礎公民權益"

華僑,僑生......,有居留權的都可以領到,他們會不會拿來消費?我是不知啦!

不能排除有部分來自比較貧窮的國家,會用打折扣的方法換取現金存起來或在這裡打工賺到的一拼寄回自己祖國的家人!

再者,海外僑生到台灣唸書都是領僑居證,而且畢業後有一年時間可以繼續居留,我在大學時代的僑生同學畢業後有人處理好一此事務拖到過年才回僑居地不再回來,如果剛好發消費券他們就準備要離開或哪個月居留期滿,當然會想法把手上的券賣掉套現

YaYa07 2008-11-26 02:33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061926)
華僑,僑生......,有居留權的都可以領到,他們會不會拿來消費?我是不知啦!

哈哈!!消費卷領了不用那比衛生紙還沒用啦!!
你還沒想通唄!!

消費卷必須使用了才是政府的支出
沒使用不過是浪費一張紙而已
並且也只能在國內消費才能生效

如果是發錢....那領了去就未必一定會 花掉
也不一定是用在國內消費

所以退稅...發現金...真的不如發消費卷來得好
這點很可惜國民黨一直沒能說清楚

雖然不是個好政策...但比退稅...發現金來的有效
人人有獎是正確的方向
只是總體效果不大而已
對真正的經濟沒能起到振興的作用啦!!

Living 2008-11-26 03:34 AM

突然想到

網拍面交的時候萬一付的是消費劵怎麼辦? 收不收?

elna 2008-11-26 02:50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061909)
換個角度想吧!!

發放這筆錢的目的是什麼呢??
難道是因為有功勞才發的嗎??
當然是想要透過大家的手去刺激消費吧了

如果以此來看....當然是發給越多人越好
只要能在本地消費的人...就不需要計較太多了
反正3600元只是鼓勵大家出去買點東西啦!!!
誰拿了這筆錢都要去市場上花掉的啦!!
以政府的立場來看...當然是越多人拿到越好啦!!
聽說連華僑都能領到
會去領的人就必須到台灣來使用
我想目的不就是想讓本地市場多點消費啦!!!

讓更多人可以領到這筆錢是正確的作法
只是效果不會太長久的吧!!!

對啊,我贊成
再換個角度想,這筆錢好歹是給我們老百姓用
不是被誰A掉,也不是拿給哪個外國總統,我們該開心的

barrielee 2008-11-26 04:19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062202)
哈哈!!消費卷領了不用那比衛生紙還沒用啦!!
你還沒想通唄!!

消費卷必須使用了才是政府的支出
沒使用不過是浪費一張紙而已
並且也只能在國內消費才能生效

如果是發錢....那領了去就未必一定會 花掉
也不一定是用在國內消費

所以退稅...發現金...真的不如發消費卷來得好
這點很可惜國民黨一直沒能說清楚

雖然不是個好政策...但比退稅...發現金來的有效
人人有獎是正確的方向
只是總體效果不大而已
對真正的經濟沒能起到振興的作用啦!!

我想得很通,哪些僑生,僑民接觸也不少,對他們也有一定的了解

我是指在台灣領居留證的人,如果發給他們消費券,他們會轉賣套現金順便帶回老家才花,就像外傭賺了錢在本地幾乎都不花費把錢寄回去養家

以上這些人不止對台灣本地消費幫助不大,還會把我們政府發給的消費券私下用打折換現金連同自己打工賺到的匯回老家,這.....對我們是有利的嗎?

我是建議只發給有本國國藉的公民,其他的就不要管他們了!

YaYa07 2008-11-26 11:12 PM

轉賣給別人...那人就一定會去使用這張消費卷了
反正目的是在促進消費
越多消費越好
政府的立場該是想要越多人使用越好
只要有越多的消費卷被使用
那政府發放的目的就達到了

有時不能太斤斤計較
欲成大事者不計小節
太過計較了反而實施更困難
這個不該給....那個不該拿
各種狀況都要計較
那整個計劃就會變形到胎死腹中了

反不如大方些全都給
只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發出去的消費卷最終都用到本地市場上
那這個計劃的目的就達到了

請你細想不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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