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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狎女兒 11歲童依樣姦姊 「爸欺負外面痛 弟侵犯裡面痛」獸父判1年半
【黃哲民╱台北報導】北縣一名十四歲少女,四年前被父親以教使用衛生棉為由,開始遭父親猥褻,撫胸摸下體並磨蹭,還差點被奪去童貞,不料去年小她兩歲的弟弟撞見父親對她摸胸,竟有樣學樣在暗夜強姦她得逞,少女崩潰向老師揭發內情,板橋地院昨將獸父判刑一年六月,且須強制治療。
恐怖親人 法官認為獸父的犯案情節,只構成與未滿十四歲幼女性交未遂、猥褻兩罪。而檢方原本起訴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求刑十二年,得知判決驚呼「怎會這樣!」檢方表示,獸父曾坦承會對女兒下手,是「不願女兒的第一次被外人奪走!」強調一定上訴。少女的弟弟仍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爸爸一直前進」 少女四年前就讀國小五年級時,父親示範怎樣在內褲黏好衛生棉要她穿上,後來教學課程卻變調,父親要她脫光在床上躺平,任他撫胸摸下體,接著更企圖硬上。少女出庭回想當時下半身感覺到硬物的恐懼,她表示當時「我一直後退但爸爸一直前進,爸爸還前後的動來動去。」她情急哀求:「爸爸我很痛我不要!」爸爸才住手。 之後長達三年多,少女不斷被父親猥褻,起初她會用手阻擋,後來心灰意冷不再反抗,也不敢告訴母親。去年少女在自己房內遭父親伸鹹豬手,十一歲的弟弟經過房門口看見,幾天後弟弟竟摸黑入房,奪去她初夜,少女終於情緒崩潰向學校老師哭訴,社工緊急介入安置並代為提控。 獸父向法官辯稱聽女兒喊痛就放棄,僅在私處外磨蹭。少女母親認為女兒胡說,糾正女兒「會痛不代表有插入」,要女兒原諒爸爸、弟弟,向法官求情給爸爸緩刑。 迷戀乳房須治療 少女於是改稱不確定父親有無插入,僅說被父親欺負時私處外面會痛、被弟弟侵犯時裡面在痛。法官據此認定獸父強姦未遂,且醫院鑑定獸父有強烈的乳房迷戀,自稱要找女兒來摸奶才會有安全感入睡,法官判獸父徒刑一年半,且須接受強制治療。 以上來自: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pe=1&SubSec=69 =============================== 這什麼心態!!不想女兒的第一次給別人,這哪國歪理 會痛不代表有插入,這哪一星球歪理 弟弟有樣學樣,這也代表是誰造成的 看了這新聞,真的覺得扯到不行 |
引用:
真的是什麼謊言都敢硬ㄠ 說這種自欺欺人的話 這哪可能是原因呢?? 不就是色膽包天...老牛想吃嫩草啦!!! 還好他沒說這是政治迫害!! 絕食呀!!!高喊"愛台灣"!!! 我好像有點走火入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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