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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幸妤等都列被告 抄家滅門
〔記者吳仁捷、孫友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昨天探扁後轉述,前總統陳水扁已知道陳幸妤等人都被列為被告,這件事在兩個禮拜前就在媒體節目中預告,扁質疑,司法竟配合媒體到這種程度,擺明是政治追殺、鬥爭及抄家滅門。
扁媽陳李慎昨由女兒陳秀琴陪同,北上探扁;陪同的柯建銘轉述,扁家母子相見後,扁告訴扁媽今年端午節不能吃到扁媽的肉粽很遺憾,扁媽難過流下淚來。 柯建銘說,扁家母子一見面,扁媽開口就要扁看開一點,身體才會好,扁則要扁媽注意身體,母子互相鼓勵,扁也告訴扁媽放心,他還要再寫信,會堅強;扁妹陳秀琴也勸扁不要再寫信,不要再煩惱台灣、民進黨的未來。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kovq.html ===================================================== 我想前總統只要把a我們老百姓的錢還來就好了,他女兒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在媒體上面罵記者罵那些,可是她似乎弄錯一點了,今天如果前總統做的好沒有什麼貪污這些,會有這些事情嗎?? |
滿門都犯法..難道只能辦一個人嗎???
為何不先問問自己的家人為何都知法犯法啦!!! 沒犯法都要被牽累而判刑....那才叫做抄家滅門唄 全家都違法犯案而被判刑的話...那叫大快人心呀!! |
只有這句
"扁妹陳秀琴也勸扁不要再寫信,不要再煩惱台灣、民進黨的未來。" 才是真的 |
現在刑罰都採一罪一罰,前些日子有老爸強姦女兒的,法官以犯行一次算一行總共一百多年
刑期。如果真的把它們全家人的罪都計算的清清楚楚,我相信法務部可以蓋一間總統級的監 獄了(建議叫做龍頭監),讓他們全家一起服刑..... 他們這個叫做得了便宜還賣乖,我早就不相信父母在那貪污舞弊身為子女的會不知情? 年紀小也就算了,可以說他們不懂事,他們老爸選上總統時起碼都已經成年了。家庭入 收入多少怎會不知道?她的老公買那麼多精品,當醫師一年合法收入才多少?她會不懷疑 老公哪來這麼多錢買豪奢品?她自己購買服飾、餐飲甚至小孩東西的錢拿去報國務機要費 會不知道?...弟弟就別說啦,從小到大一分一毫都沒賺過,還開名車買豪宅.... 以為裝傻就可以沒事嗎.....他們根本就吃定台灣有民族認同問題,政治惡鬥司法不彰, 只要忍個4~8年,他們就可以搭空軍一號出國養老了,除非DPP永遠不執政... 老百姓只能莫可奈何.......三聲無奈:on_74: |
要怪就怪台灣的司法真是莫名其妙
陳幸妤早就該列被告,他作偽證是很早以前的事,拖到現在才變被告,特偵組的檢察官在睡覺嗎? 據報導他有提供假法票及海外有帳戶,更不應只有偽證罪,為何不列洗錢共犯? 有位媒體人分析得很好,特偵組二班上任以來查了老半天也查不出所以然,為了向社會大眾交代把陳幸妤列被告免得輿論批評他們沒做事,可是又怕陳水扁及支持者宣稱抄家,硬要多拉一個陳敏薰來陪葬表示不止扁家人列偽證被告 事實上,要用偽證罪起訴扁案就有一大卡車人,張俊雄第一次去特偵組筆錄說沒收過扁的國務機要費,第二次翻供說有收到,馬永成,李界木,林德訓.....幾乎上了法院都有翻供,為何不一起告發偽證罪?甚至陳水扁,吳淑珍次次偵訊都改口,難道貪污罪就可以蓋過其他罪名? 再者,法界人士認為單用偽證罪套在陳幸妤身上能否定罪也有問題,對直系親屬涉案證詞對其不利者有權拒絕作證,陳幸妤當時有沒有被告知對於扁案他可以拒絕作證 |
引用:
可惜檢察官沒有退場機制,不然特偵組早該被扔到外太空去,侯寬仁更是十幾年前就早該被免職 |
引用:
應該從制度面解決,扁案發展至今我們才知道檢察總長的權力是如此之大,起不起訴及推薦特偵組成員總長有權力決定,甚至可以把認真辦案的檢察官手上的案件抽起....(最誇張總長可以跑去法院把辜家大少審理中的案件要回來) 總長有任期保障,他可以完全不了鳥直屬長官法務部長,由於任期是跨越兩任總統,像現任的哪位總長是前任總統提名,真如外傳般他跟葉盛茂所扮演的角色一樣,他現在又怎會認真辦下去? 再者,即使法令規定不得連任,他也不會得罪現任總統,辦前朝大案就像演戲一樣 唯有修改法令削減總長的權力,或總長提名的制度看看如何再改善,才不會政黨輪替後還繼續維護之前的主子 前朝大量五鬼搬運的時間點在扁的第二任期,而且從法務部長,調查局局長,檢察總長全部都換成是自己人 過去曾經修改過制度可惜仍然未能防止有心人政治干擾總長的產生,就算馬政府不貪難保以後上台的人繼續掌控檢調,同樣是無往而不利,只要做得比陳水扁更細膩,下台後也不易被發現 ps:最悲哀的是,立法院諸公有幾人是清白之身?有誰希望總長是酷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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