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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次風災,小弟贊成「元首應發布緊急命令」
開這帖的目的不是為了吵架,這議題相關口水很多,但小弟純粹想抒發己見...
這次風災,一個"慘"字不足以形容 甲仙小林有很多老婆的好友,完全失去聯絡 看到新聞報導中,小林"平坦"的畫面,老婆已經哭了兩天,雖說我們倆都知道大概凶多吉少,只是看著災情報導一次又一次,還是不免悲從中來,小弟的淚也好幾次快流下來... 只能不斷告訴自己:要堅強,要哭還輪不到我哭~~ ----------------------傷心分隔線---------------------- 關心過救災速度與總統緊急命令頒布與否的網友們,大概也發現這是個熱門話題 各大論壇正反兩方爭議不斷 小弟在此以非關"顏色陣營"與"政治意識"的觀點來表述個人感想,先懇請諸位看倌切勿對號入座 :on_28::on_28::on_28: 民國88年921大地震發生時,當時還沒有「災害防救法」 所以李總統以緊急命令的方式,頒布對於救災行為政府的法源依據 民國89年起有了「災害防救法」,並於91、97增修條文 看過「災害防救法」條文的,大概會歌頌內容鉅細靡遺,無所不包 這也是馬總統認為當前風災,依據規範這麼仔細的「災害防救法」,實在沒必要另行頒布緊急命令來互相衝突,自打嘴巴... 但仔細拜讀兩者內容,並觀察這幾天的救災行動,小弟終於了解兩者的差異: 「災害防救法」沒有想像中的好,且以急需行動力爭取時效的"救災"而言,「災害防救法」根本就是個妨礙救災時效的惡法,原因如下: 1. 災防法輪廓太大,必須有很多種災害防救計畫互相牽引,才能補足先天執行面不足的缺憾,若災害防救計畫窒礙難行(寫好看的、寫交差的),災防法恐怕只是個大而不當的花瓶 2. 災防法裡面有三個政府:行政院(代表中央),直轄市、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設鄉,災防法34條第1、2、3項 『鄉 (鎮、市) 公所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縣 (市) 政府應主動派員協助,或依鄉 (鎮、市) 公所之請求,指派協調人員提供支援協助。 直轄市、縣 (市) 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該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主動派員協助,或依直轄市、縣 (市) 政府之請求,指派協調人員提供支援協助。 前二項支援協助項目及程序,分由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縣 (市) 政府定之。』 災防法既無明訂何謂「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的標準,那三級政府該如何得知「我該跳出來接手處理了」?各類災害程度的劃分是否皆已清楚"量化"供三級政府判斷(母法只說要另定支援協助項目及程序...)該出面主導與否? 以這次風災而言,小弟沒看到行政院出面解釋『基於xx標準,莫拉克颱風屬於直轄市、縣 (市) 政府尚可因應的災害,故最初沒有中央主動派員協助...』等云云,但馬總統與行政院的定調都是:地方政府救災,中央支援...顯然中央沒有想要主導接手的意圖,難道現在兩個地方政府可以不聽中央號令,自己獨立救災?互踢皮球隨處可見 況且,如果依據這樣的法條精神來看,那麼現在應該站在第一線主導救災的不就該是鄉 (鎮、市) 公所?馬總統、劉院長與幾位地方首長都只能從旁或在後支援,且豈不是背了好幾天「救災不力」的輿論黑鍋?(哇,鄉 (鎮、市) 長真是罪該萬死!下回想出來競選的請罩子放亮一點...) 3. 災防法內,國軍是"協調"(31條1項6款)與"申請"(34條4項)來的,與大家認知的「政府"下令"」有極大的出入,換句話說國軍針對直轄市、縣 (市) 政府的要求是可以「加以考慮」或「拒絕」的,雙方得一來一往喊價殺價,成交(達成協議)時不知已浪費多少時間(地方政府救人還要"拜託"國軍,不曉得可不可以下個結論說『那還救屁啊』??) 以上三點就是小弟認為「災害防救法」是惡法,以及為何目前救災行動看來遲緩、國軍動員不如921量多快速的原因 好幾種災害都有救人的黃金時間,如果還要等待政府執行面完備、釐清哪一級政府該出面主導、協調到國軍乖乖配合...才能出場救災,試問,需要多少個周期的黃金時間?搶救人命,能等嗎? 此時提出這些觀點,對於搶救尚埋在土石堆底下的災民,或許為時已晚(這時候再發布緊急命令大概也都來不及了) 小弟只能企盼,現任與未來的國家元首能夠想想: 1. 到底是...守法守制度重要,還是救人重要?(尤其如果是惡法之時) 2. 到底是...自己與團隊的清譽重要,還是救災重要? 緊急命令或許不大符合民主法治精神,但小而美、單純政府定位(主詞除了一個"各級政府",從事災後安置以外,其餘以"中央政府"或"政府"來整合分級,強化行動力),與簡單易於執行...等特色,對於搶時間的救災活動最適合不過了... 唉,說完了,心情也稍稍舒坦一點,只是我們家與很多人家,不曉得還要難過神傷個幾天~~ 苛政猛於虎 |
不能批評當政者…只能嘆氣…
無能…無能…害死多少人命:on_03: 現在都不大敢轉新聞台…家破人亡 莫此為甚 天災?人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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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幣不太好賺, 所以就自己quote自己的文章來騙一下coco 順便提一下我的看法 :on_52::on_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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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也賺了一個:on_14::on_14::on_14: |
我也贊成,來推一下樓好了,順便賺史幣~~:on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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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做壞都是被人嫌,只是有沒有膽量與魄力去做,畢竟不是軍政戒嚴時期,隨時都有民怨,認真修法才是正途,可惜立法的都只顧A錢或打架或黨派分別,倒楣的還是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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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多數民眾都不太清楚"緊急命令"和"救災防治法"的差別。
(歹勢~我也是!) 但是經由R拔清楚的分析,不難發現其實有很大的差異。 個人覺得差別最大的在於"動員能力",如:軍方資源、民間機具等。 建議R拔不要只是吐吐苦水,把這樣的建議投書媒體、官員(雖然可能無效果)。 小弟也支持發布緊急命令! (哀~唉~看到軍方動員如此緩慢、被動,真是..................) |
現在我覺得應該先把災民安置在能洗澡,有飯吃有水喝,有乾淨衣服可以換的地方,全力搶救還受困的災民,往生的罹難者蓋一間廟供奉這些罹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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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賺GP是吧~
喔~不是啦~是來賺史幣啦! 那我也來一個!:on_14: 老實說,我看到的是整合不良啊! 且~如果說太多不好的話,等等騜的人就會來消毒!呵~!! 為什麼不學學921時的李登輝呢! 那時候那裡有問題,他馬上就跟參謀總長說! 然後就看到參謀總長馬上拿起電話~ 可是我今天在電視上看到的不是這樣啊~ |
新流感都還沒完全根除,現就來個颱風,已經災情慘重了,現在我還正在擔心颱風過後,新流感的疫情會不會更嚴重~~:on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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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以上的第3點,屏東縣長就痛批申請軍方支援,公文往返拖拖拉拉耗掉的時間不知可以救多少人,救人如救火這個環節很重要軍方出動時間越久災民越危險 新聞已經報導,沒有災害防治法前,李登輝到災區視察會把參謀總長帶在身邊,誰都知道參謀總長才是軍方掌實權的人,他下的命令比誰都實在,就算有災害防止法放在哪裡,小小的一個縣市首長,軍方老大的本位主義,用官僚方法處理或給你拖時間也拿他們沒輒 |
救災應該有整體的SOP
事前的氣象預測、雨量估計、危險區域的認定、人員的強制撤離 災後,緊急動員、協調機構、統籌人力物力,如果早有一定的程序也不至於有如此的邊看編學的救災。如何動員也早在規劃之內,而不是只靠著一紙災害防治法來搞定 不過,活跳跳說的對 基於安全,事前的強制撤離我也覺得以後要嚴格執行,畢竟生命無價,財物再拼就有。 |
所以啦~台灣不進步的原因就是很多人都在政府機關扮演了很多角色,卻都不是很好的
演員。立法委員不立法只利己、電視媒體不呼籲只吐槽、法務部長不務正業卻發便當.. 每個人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發揮最大的力量才是好角色..... 我國就災體系本就混亂,很多單位都是臨時編組的烏合之眾,不是專門職務 從事相關業務,加上官僚心態所以遇到重大危難政府就顯得步伐顢頇... 就拿救難直升機來說好了,我ㄧ直很不明白咱們陸軍的CH-47C到哪裡去了? 連空勤隊的民用版(CH-47C)B-234也消失了,用那個小小UH1-H單槳單引擎 的小飛機去出生入死,不僅發動機馬力不足連人員乘載數量也不夠,派CH-47C 一架出任務一次搭載的人員是UH1-H的五倍,而且還有雙發動機馬力夠大可以 應付高山地區的氣候,甚至可以用它吊掛相關設備去山區救災.... 直到摔掉一架飛機後才看到CH-47C出勤亮相,我簡直快要昏倒了...:on_77: 小馬很愛面子的,媒體批評他對災民的態度不好就拼命澄清.... 他不發布緊急命令多少也有面子問題,怕被綠營冠上無能大帽... 連我老媽都忽然冒出一句...."我看那個電影心動時刻,日本就有災情偵查員 3人一組攜帶通訊設備,空降深入災區探查災情,瞭解人員受困傷亡情況, 回報給救災基地指揮官瞭解,作為救災的依據。我們怎麼都沒這種人員.." 現在國人將面臨我們除了土匪與阿甘可以選擇外,有無更好的選擇:on_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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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而且很簡單,就是日本mm偶們來了,直接搬到日本去每天跟日本mm泡茶聊天:on_14::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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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地震後,解放軍到偏遠山區救災,傘兵就在濃霧中直接跳下,據說有人跳下去就直接掛了:on_72: 查一下資料,老共連攻台的精銳部隊都派去救災? ---------------------------------------------------------------------------------------- 四川強震/動用攻台傘兵 進行「自殺式空降」救災 大陸新聞中心/台北報導 中國四川省汶川大地震發生後,震央地區有30多個鄉鎮音訊全無,中國出動王牌部隊「空15軍」以「自殺式空降」方式強行進入災區,據傳4千多名空降兵出發前全都寫好遺書。而大陸網路上也有消息指稱,第一小分隊150人冒著暴雨雷電空降,之後向大本營報告的136人,犧牲4人,10人失聯,有人則以「你是真正的王牌」向這群勇敢的傘兵致敬。 由於中國國務院總理兼抗震救災總指揮溫家寶,屢次下達不顧一切要進入災區的命令,連平時專門演練攻台,在湖北、安徽都設仿台中清泉崗機場的特訓中心的「空15軍」也奉命投入。有報導因此指稱,這次救災出動最精銳的「空15軍」,可以看得出中共中央和軍隊「真的動了老血本了」。 中國空軍指揮學院教授徐邦年在接受大陸媒體訪問時表示,「盲投」和「盲降」在空中救援歷史上極為罕見,風險很大,且四川震央地區山區都是懸崖臨河,加上當地天氣不穩,傘兵在空中被風吹撞上懸崖「必死無疑」,且「空15軍」之前並無山地空降訓練,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國家有這種訓練,空降的4500名空降兵第一梯隊是全都寫好遺書才登機。 由於災區震央的地形十分惡劣,大陸網友稱這次行動有如「自殺式空降」,而據CCTV報道,空降兵某軍(空15軍)在周三派出100名傘兵前往茂縣,中午12時20分,15人在沒有氣象資料、沒有引導的情况下,成功降落重災區茂縣後,並與指揮部取得聯繫,由於天氣持續變壞,剩餘83人取消傘降,報導中沒有提及其中兩名傘兵的下落。而此次空降任務由空降兵研究所所長李振波率領。 不過在大陸多個網站上,有網友爆料說,第一小分隊150人冒著暴雨雷電空降,之後向大本營報告的共有136人,犧牲4人,10人失聯,不過這段爆料暫時無法證實。但從兩者報導來看,這次空降行動似乎折損了兵力。 根據報導,為了這次救災,解放軍在短短3天就投入10萬人以上,空軍則是展開空前的空投及空降救援行動,創造中國空軍史上同時出動飛機最多、飛行強度最大、反應速度最快的非作戰空運紀錄,不過,重災區裡被埋災民多數仍難獲救,根據中國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估計,罹難者達到19500餘人,實際遇難人數可能在5萬以上。 http://www.nownews.com/2008/05/16/10844-2275716.htm |
用一個莫大的代價 是否能換得改變
如果能 是萬民之福:on_42: |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When you're weary, feeling small, When tears are in your eyes, I will dry them all; I'm on your side. when times get rough And friends just cant be found, Like a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I will lay me down. Like a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I will lay me down. When you're down and out, When you're on the street, When evening falls so hard I will comfort you. Ill take your part. When darkness comes And pains is all around, Like a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I will lay me down. Like a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I will lay me down. Sail on silver girl, Sail on by. Your time has come to shine. All your dreams are on their way. See how they shine. If you need a friend Im sailing right behind. Like a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I will ease your mind. Like a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 I will ease your mind. |
引用:
在這個嚴肅沉重的時刻 , 特別是在這版及相關話題 真的非常不適合開這種玩笑:on_44: 再次 給阿湯哥 宅 沒有關係 但不要宅到一點Sense也沒有:on_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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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批他小心被請去住小套房兼喝咖啡 ... :on_67: 這一任的好像還會記仇 ... 還要小心『ooxx復仇記』 ... |
引用:
無能的逃兵:on_01::on_01::on_01:先回家啦:on_65::on_65::on_65: |
辛苦了…保重…
赴災區幫忙的各位…向你們致敬 |
面對災區親人、朋友音訊全無、生死未卜的情形,
要人不批評政府救災不力,那得修養超好的人才辦的到:on_07: 不管是發佈「緊急命令」還是延用「災害防救法」 ,只要能儘速保障災民安全就好:on_16: 台灣的藍綠政客永遠不懂何謂『共體時艱』,:on_69: 如果發佈「緊急命令」是最適合救災的法令,生命為重,官員不要永遠等著「長官指示」才會有下一步行動:on_61: 真的期盼往後不會有「戒嚴再現」、「次等公民」、「南部人」的分化口水戰, 最最重要的...希望發佈「緊急命令」真的能達到預期救災成效:on_65: 再最下下策.... 要是發佈「緊急命令」後馬政府救災行動仍是慌亂無章,:on_88: 希望有學有專精的專家學者們儘速提出建設性的救災方案,取代情緒性謾駡:on_90: 人命為重,要內亂等災後總檢討再吵:on_83: |
不清楚政治體系,不過這讓人想起古代的一些清官
他們的心真的是為民著想 所以為人民福祉他們可以放棄目前的官位,做出越權決策 但看了大家的文章後 感覺有些人卻是因為一些制度,延誤了黃金時間(其實說不定是為了自己的官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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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確實只是在電視畫面前漫罵救災如何、怎樣 真的厲害的話 就閉上嘴巴去實現你的偉大計畫吧:on_07: |
不好意思,借用樓主版面,討論一下我的看法
接連幾天看了很多、很多的媒體報導,就已經有了上網發帖的念頭,再看到樓主的帖,忍不住,就上來借樓主的版面發表一下我的看法。請樓主海涵。
事先聲明,小弟的身分,不是藍營的人(不具黨員身分),但是,目前小弟較傾向支持藍營。不過,以下的看法,小弟單純就事論事,認為小弟想法不對的,歡迎討論。 引用:
再來,個人認為災害防救計劃並不龐大,尤其對各執行單位而言。小的單位,比如,鄉,只須針對該鄉的狀況制定相應的計劃即可(比如,有水災疑慮的,制定水災防救計劃,有土石流疑慮的,制定土石流災害防救計劃。這是災防法裡預留的彈性)。如此,各級單位有各自的災防計劃,就不會龐大。 引用:
反之,如果中央政府能夠確定,下一級政府已無法視事,則中央政府當然出面接管。(如果這時下級政府依然有效運作,當然會出面反對,我還在,中央無權接管)。 很重要的一點,災害發生的最初,最前線的指揮官,一定是各級政府首長(只要他們還在的話),因為,沒有人比他們更了解,當地、當時、最迫切的狀況。 台灣有300多個鄉,有300 多個鄉長,可沒有300多個中央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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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即表示,命令必須達成…做不到、或不去做,即有"抗令、違令"之嫌 "下令",表上級對下級所下之令。國軍做為縣市政府的下級單位?????? "申請",縣市政府提出需求。如此國軍方才知道各個受地區的迫切需要。 "協調",縣市政府提出的需求,國軍無法滿足時,怎麼辦?你要1000 ,我只有300 ,300 給你了,不足的,我有其他的,您要不要?能不能派上用場?這叫做協調。而不是我向你要一大堆你沒有的,硬要你給。也不是你主動給我一大堆派不上用場的,徒增浪費。 引用:
下面是憲法關於緊急命令的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12 月 25 日 公發布) 第 43 條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第 4 條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上面的條文,大家覺得如何呢? 普通而已嗎? 不,沒有那麼單純… 首先,談談緊急命令的效力:有效,非常有效,大到僅次於憲法,其它所有法律,只要和緊急命令抵觸的部份,都自動失效。懂了沒? 也就是說,不管是,戒嚴法,民法,刑法,集會遊行法,稅法…一大堆法律,只要和緊急命令抵觸的部份,自動失效(也包括災防法) 這樣的權力夠大吧?甚至大到可以廢除現行法律、剝奪人民的所有自由及權利。 所以,要談緊急命令,就必須談緊急命令的內容。 內容訂的太籠統? 說實話,只是打高空,沒有實質的幫助。弄的不好,還給有心人士可趁之機,假借緊急命令,行一己之私。(籠統的命令,解釋空間就很大) 內容訂的太細?要花費多少的時間才能訂定周詳、適切的、可行的(下級單位一定要做到)命令? 講了這麼多…小弟認為"沒必要發佈緊急命令" ,只要貫徹"災防法"的執行。 其實,社會大眾之所以會爭論"是否須要發佈緊急命令?",重點還是在於"媒體"及"輿論"普遍認為中央政府救災不力,反應太慢所導致… 暫時不管,目前的救災指揮體系究竟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救災真的不力嗎? 大家都只是在問"why 為什麼? " 為什麼那麼慢? 而沒有人問 " who 誰去? "(什麼樣的人有能力去?) 及 "how 怎麼去?" who跟how這二個問題,一定是第一線救災人員心中的最痛…想知道的人自己去找、去問、去想吧! 願 往生的同胞,一路好走,安抵極樂世界 |
說真的啦,還蠻討厭這些法令條文
當您研究好條文意義時,災民早就滅頂了 對我來說與其去研究法令判斷到底該不該發佈 到不如把握時間救人 若發布了可以就活無數的人 我想我還毫不考慮的執行,即使是會被彈劾,罷免 因為法令與人命比起來根本就為微不足道 法令您可以再適度的修正 但人命可不能重來 引用:
就該毫不猶豫的挺身而出 若再這時還在考慮這是該誰來做 那算不算推卸責任 連外國人都挺身幫忙了(還是要說他們是多管閒事)更何況是自己的同胞 |
還是認為這篇有點偏政治...
移到那邊比較洽當... |
戰神2001好久不見了,都在潛水喔~~: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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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沒錯,緊急時刻必須要有緊急作為,發生重大事件應該國家元首立即站出來主導一切,動員最大的軍事及民間力量,沒有人站出來,依照官官愛踢皮球的情況,大家都會處於被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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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戰也不能挽回什麼,只希望一次慘痛的教訓,能讓所有人清醒,救人如救火 當捐棄成見,拋除藍綠的包袱,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沒做或做錯了別怕人家罵,趕快改正就是, 很多人說現在不是罵人的時候?就算是偶像做錯事,不罵他他知道他錯在哪裡嗎? 何況是那些自我觀感一直非常良好的高官 紙上談兵,不如到災區看看、幫幫忙吧…各地災區都需要志工幫忙重建家園, 若是文弱書生型、自覺無法出力者,可以陪災民聊聊,傾聽他們的心聲,讓他們壓抑著的悲傷情緒有出口,抒解他們的心理壓力 或是幫忙填証件申請、急難救助金申請的表格 再說若您到過災區,看到毫無章法、亂成一團的救災,對於災害防治法,你不會覺得它適用 災害防治法,只適合台北這種資源充足的地方,人多、物資多的政府可以執行 但這次災區範圍廣大、地方政府人力不足,連該如何提需求都不知從何提起 中央等著地方,地方無能為力,結果沒人主導救災,只能靠民間團体自動自發幫忙 一開始大批民眾自己送物資過去,沒人接收 中央政府好多缺失(絕不是指第一線救援的英雄)…一想起就很難過…不說了 |
台灣加油!!!
民間有些組織的救援行動似乎還更有效率跟方法!!! |
引用:
民間是為做事而成立的組織, 政府是一群為了糊口飯的人組成 兩者當然有所不同囉 :on_07::on_07: |
引用:
黑面拔??不是只有猛拔 or mon拔這綽號嗎??:on_07::on_07: |
引用:
上個暑假剛回鍋就閉關了:on_14: |
為了降低失業率,他應該讓沒工作的人去救援才對,以工代賑....
阿兵哥救災為輔...... |
引用:
現在說誰是誰非都沒用啦~"~ 要問的是"人到底對自然做了些什麼??讓天災不斷出現??" 現在該是拿出各位的善心啦!!每天說好話做好事幫台灣積積福看能不能遠離災禍了... 我討厭談論這個..所以我閉關去 |
這幾天小弟的情緒依然不好,不想多說
1. 人民心中只有一個政府,不需要分三個、四個、五個...,美其名為分工,實為互推責任 2. 重大災害發生時,只有軍隊有能力進行黃金時間內的人命搶救,舉凡限時動員、通信、情報偵蒐與傳遞、機動規劃、作戰(救災)、勤務支援...等,小弟當過參三作戰幕僚,去過921現場,深知部隊與政府的差異... 3. 有軍權、可以下令指揮部隊的人,負作戰(救災)成敗之責 謝謝大家 :on_28::on_28::on_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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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台灣的政客.......難:on_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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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規模的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就把政府的原先的指揮系統、資源、人力、情報、... 等等,給破壞的差不多了 ... 那麼試問政府部門,尤其是受到災害的地方政 府還有餘力救災嗎? 因為災區的政府其實也跟災民一樣需要援助,才能進一步 自救。 前些日子的新聞不是有個警員被困在自己派出所屋頂三、四天才被發現 ... 這就足以表示 ... 真的,大規模的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災區政府單位已經先 革屁了 ... 這時當然需要軍隊的第一時間介入,因為軍隊有現成的指揮系統、 資源、人力、情報 ... 甚至還具備政府所沒有的團隊效率、紀律、能力, 當然動員軍隊救災的效果就會不一樣 ... 不管是防災、救災、災後重建,都是需要足夠的情報 ... 情報不足 ... 往往 會令指揮官做出錯勿的判斷 ... 防災不說因為氣象局常常被罵 ... 那就救災呢? 要先知道災區、災民在哪裡? 環境地貌、手邊的資源才好行動 ... 因此要第一時間建立災區情報系統、災區通訊系統 ... 軍隊是可以快速建立 此系統,供救災之用 ... 因此當然有差別 ... 這也是為何不少人會要求動用 『緊急命令』出動軍隊救災的原因所在了 ... 要是光靠救災法來動作 ... 先決條件是災區政府不能第一時間就革屁了,因為 革屁了就不能執行救災了 ...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1:5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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